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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羅特》作者:多木木多(連載中)

《瑞德羅特》作者:多木木多(連載中)






書名:瑞德羅特
作者:多木木多
 
作品簡介:
這是史上最沒有穿越人士意識的穿越者的故事。
她花了比她的原住民朋友還要長一倍的時間才離開那個老鼠一樣的人生。
身為一個信奉自由的人,
她成為女僕、傭人,底下的,悲慘的,廉價的,卑微的活著。
直到她遇到了一場兇殺案,
所有的人都死了,
只有她活著......
那個神秘的夜晚到底發生了什麼?
為什麼凶手單單留下她的性命!
為什麼她會忘記那個夜晚?
而後出現在她面前童年的同盟者,
披著偽善、和藹還有愛情的面具,
到底想從她這裡得到什麼?
她還沒有意識到她已經進入了這個魔幻危險的世界,
而她的未婚夫就是這個世界最大的BOSS!
她將如何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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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

  「葆絲!葆絲!你必須立刻去把衣服洗了!不然就別想吃晚飯!」廚娘蘇珊用鐵鍋用力的敲打著廚房的門來證明她的話有多認真。她在廚房門前喊了五六遍才進去,如果葆絲那個臭丫頭沒聽到的話也不關她的事,反正她的晚餐沒有了。

  「你不回去?」隔著一道牆壁,在牆角的暗處蹲著兩個孩子,其中的男孩對女孩說。

  葆絲蹲得腳麻,換了個腳用力,搖頭說:「不,反正她不會給我吃晚餐的。」而且所謂的晚餐也只是一兩片面包和半碗像涮鍋水似的冷湯,她寧願跟這個男孩在一起,說不定還能吃得更多更好些。

  男孩大約八九歲,穿著不合身的舊衣服,露出細瘦的腳踝。他看起來並不比她好多少,一定也是常常幹活還吃不飽飯的人。

  這並不奇怪,現在這個年代裡似乎沒人能吃飽飯,除了有錢人。他們不但是小孩子,而且是沒有家的小孩子。

  葆絲很清楚自己現在是處在什麼年代裡,對她來說吃飽飯比什麼都重要。其他的事情都可以先放一放,她強迫自己先把過去的事全忘掉。

  看著天漸漸暗了,葆絲不想太晚回去,因為那個廚娘會把後門鎖上,她只能縮在垃圾筒後面凍一個晚上。她不想再試一次了,可是今天她還沒從男孩那裡得到食物。她知道他是故意的。

  她試探的問他:「讓你的蛇去找點吃的吧。」鳥或兔子或其他的東西,除了老鼠,她什麼都能吃,甚至有時她想吃他的蛇,反正他有那麼多。可是考慮到他對蛇的感情,她沒有說出來這個建議。

  他狡猾的看著她說:「你必須要做些什麼來交換,我不可能白白給你吃的。」

  她無奈的看著他:「我不是上次已經給你出了個主意嗎?你不是已經從孤兒院院長那裡翻到了你的出生證明了嗎?」男孩住在孤兒院,看起來似乎比她的處境要好得多,畢竟那裡就是個照顧孩子的地方。可是其實他們過得差不多,一樣要干活,一樣吃不飽飯。

  他一直想找自己的父母,似乎他仍舊抱有某種幻想,認為自己出身不凡,總有一天他的父母會來找他,他會變得有錢有勢。就像街上那些坐著汽車戴著禮帽的紳士一樣。

  在她看來這只是一個小孩子的幻想,可她並沒有試著打擊他。人人都有幻想自己出身不凡的權利,哪怕日後長大會覺得很可笑。

  她告訴他,在院長的辦公室裡一定有關於他被送來時的資料,送他來的人的姓名之類的。如果如他所說的,他是一出生就在孤兒院的,那麼就會有他出生的證明,上面或者會有他父母的消息,一個名字或者一個住址。

  「對。」他點頭,不以為然:「我知道了我的母親姓岡特,但是你也為此得到獎賞了,不是嗎?」

  葆絲略有些厭惡的皺眉,這個叫湯姆的男孩自從他們第一次見面起就始終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勢。一開始她體諒他是個孩子,可是慢慢的卻覺得不痛快起來。所以她並不願意像這個男孩希望的那樣感激他,她潦草的說:「對,我們那天吃了烤雞,可是那是兩個星期以前。你答應過我,只要我跟著你,每天都能吃飽的。」

  他的臉色變得陰沉了,她知道,他一向如此。他的控制慾太強,幾乎完全不能忍受在他身旁的人表現出對他的命令的不服或反駁。他似乎真的把自己當成了國王。

  葆絲站了起來,聳聳肩說:「如果沒有吃的,我就要回去了。」果然她這麼一說,他的臉色更不好看了,她轉身走,身後的他突然說:

  「你站住!」

  她站住,回頭不耐煩的看著他。

  他揚著下巴,眯著眼睛示意她:「你回來。」

  她看出他放在兜裡的手裡應該拿著什麼,所以她回去了,站在他面前。

  他陰冷的視線上下打量著她,可她並不怕。他只是一個小孩子,再壞又能壞到哪裡去?再說她很清楚,他需要她。

  不是說她能為他做什麼,而是就像孩子需要父母朋友一樣,他需要她留在他身邊。

  他自己未必能明白,可是葆絲卻很清楚。對於這種不願自己一個人的需要,她比他少得多。

  因為她不是一個孩子。

  她任他打量,十分鐘後,他伸出一隻手,裡面是兩顆已經被他握到溫熱的硬糖塊。

  她接過來,沒有說再分給他一塊。雖然兩人認識的時間不長,可是她已經很瞭解他是怎麼想的了。對他來說,給她東西是一種恩賜。他始終將自己放在一個較高的位置上,她則處在他的下方。他給她東西,她只需要接受就可以,再做什麼都是多餘。

  她把糖放進裙子的兜裡,平靜的說:「那麼,我回去了。」她沒動,她在等他同意。這樣的尊重是他喜歡的。

  他過了一會兒才點頭說:「嗯,你走吧,明天還是這個時間過來。」

  她這才轉身背對著他跑掉,直到她轉過拐角還能感覺到他的視線一直跟著她,令她的背都在發燙。

  湯姆•馬沃羅•裡德爾。真是個怪孩子。

  葆絲沒有父母,或者說她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廚娘蘇珊總是罵她是個沒人要的孩子,說她的父親是個酒鬼,母親扔下孩子跑了。事實上她一個都沒見過。

  蘇珊說是她收留了她,還給了她一份可以養活自己的工作,給她飯吃,給她地方住。她每個禮拜都帶她上教堂,而她一定要在上帝面前跪著祈禱說感激蘇珊對她的幫助,她一定會報答她之類的話,這樣蘇珊才會高興,或許晚餐時她可以坐在桌子前吃。

  葆絲知道蘇珊說的話有一部分是真的,沒有她的話,她可能真的會比現在慘得多。城外不遠處的那條小河溝裡有時能見到小孩子的屍體,大街上也能看到乞討的小孩,巷子角那裡有不少十幾歲的女孩會為了一塊面包做任何事。跟他們相比,她真的過得還不錯。

  如果她真的是個小孩子的話說不定就相信了她的話。可惜她不是。她感激蘇珊的收留,但不代表她就喜歡每天不停的幹活和只吃一頓飯,蘇珊不是大善人,她懷疑再過幾年,等到她十三四歲的時候,她就會把她賣到妓院去。她跟一個叫索菲亞的女人很好,那個女人就在一條小街的背巷裡開了一家妓院。當索菲亞來找蘇珊的時候都會特意的把葆絲拉過來說兩句話,誇她是個『可愛的小姑娘』。

  葆絲對索菲亞和住在她的旅館裡的那些女人並沒有偏見,在這樣的世界裡,吃飽飯是最重要的事。她知道這只是一種活下去的辦法。

  可是她當然不願意選擇這樣的方式活下去。

  她的希望是能夠到一個有點錢的家庭裡去當侍女、廚娘,這樣既能有一份工作又很體面,要嫁人時也很方便,說不定能嫁給一個有文化的人,哪怕只是個聽差或者秘書,那日後他們的家的生活會好過得多,至少不像工人那麼窮。

  葆絲已經把自己未來五十年的人生都安排好了。她堅持留在蘇珊這裡就是想請她幫忙,把她引見給某一個需要侍女的家庭去。她在廚房幹了那麼久,做飯打掃洗衣服什麼的都難不倒她,她甚至還會照顧孩子。以後如果有機會她會唸書,偷偷的,多學一些對自己沒壞處。

  不過那都是以後的事了,她現在只有七歲大,就是說自己識字會讀書也沒人信的。一切都要慢慢來,她必須很有耐心才行。

  每天下午四點之後是她跟湯姆約好的時間,她會去見他,有時他會有些事讓她去做,但更多的是一些抱怨,他會抱怨孤兒院裡其他的孩子,因為那些孩子不聽他的話。

  「我會讓他們知道我的厲害!」他陰險的笑著。

  如果是以前她不會喜歡像湯姆這樣的小孩子,報復心太重。她喜歡更天真更像個小孩子的孩子。

  她也不記得自己是不是遇到過像他這樣的小孩,總是那麼堅定的認為所有人都應該聽他的,應該匍匐在他的腳下,如果不,那他就要報復。

  有時她覺得他的想法太鑽牛角尖了,想勸勸他,比如說一些『其實他們未必是這樣想的』或者『你不如往好的地方想一想』,可是這都沒用。湯姆就像一隻被陰暗的想法填滿的瓶子,孤兒院中所有的人在他眼裡都想害他或看不起他,雖然有一部分是真的,可是記下所有的並總是伺機報復回去也太過分了。

  今天他再這樣重複孤兒院的其他孩子對他的耳語時,她說:「其實你不覺得對他們最好的報復就是不把他們放在眼裡嗎?」

  他本來一直低頭喃喃自語,聽了她的話後就抬起頭來看著她。

  她說:「然後你只要過得比他們好就行了,他們自然會羨慕你的。而到幾年之後,你根本就已經把這群小人物都忘得乾乾淨淨了,他們再來找你,你根本都不記得了。那才是對他們最好的報復!」

  看他陰沉的臉色也不知道心裡都在想什麼,然後他說:「是嗎?當我變成了有錢人,再回到孤兒院時,他們自然會圍過來,或許還會跟我套交情,盼著我給他們錢,也把他們帶走,讓他們過上有錢的日子。然後我會說:抱歉,我不記得我們曾經認識,請問您是哪位?」

  他突然大笑起來,刺耳的笑聲讓人害怕。但他確實在高興,笑聲裡全是張狂的快活。

  葆絲第一次討厭起這個叫湯姆的孩子了,他讓人覺得不快。雖然她曾經因為他會操縱蛇而想要跟他成為朋友,然後得到他的一些幫助。可是她現在發現他其實是一個不能當成朋友,也最好不要靠近的人。

  他太陰暗了。

  通俗來講,這樣的人容易心理變態,而他表現的又特別能記仇。如果她日後得罪他,那不是會被他記住然後使勁報復嗎?
第 2 章 ...

  在葆絲十歲時,湯姆十一歲。他看起來已經是個大男孩了,身高快有五英呎五英吋了,從去年開始,他就像傑克豆子一樣,彷彿一夜之間就長大了。

  他相貌英俊,頭髮烏黑微卷,可能因為在孤兒院吃的不好,所以看起來有點蒼白單薄,聽說偶爾到孤兒院去看看的善心貴婦們都很喜歡他這個懂事的可憐的孩子。

  「你今天有點晚了。」

  在他們約好的地方,他等在那裡,看到她過來了不快的說。

  「索菲亞阿姨來了。」葆絲的心情也不怎麼好,剛才那個索菲亞不停的請她去她家玩,她怎麼會去呢?去了只怕就再也出不來了!所以不管她說要送她多麼好看的裙子,會教她梳好看的頭髮她都沒有答應。結果最後她出來時索菲亞很不高興,等她回去時說不定蘇珊又會找她的麻煩了。

  湯姆沒有說什麼,看起來並不在乎她會不會被人賣去做妓女,他站在牆角,似乎是故意躲在陽光照不到的地方。

  葆絲雖然並沒打算從他這裡得到安慰,可是見他一句不問也不舒服,就說:「別裝成那樣,好像你是個少爺有不少心事呢!」

  湯姆聽了沒生氣,見她洩憤般重重靠在牆上,手不停的捶著牆壁。他想了一會兒,慢悠悠踱過去站在她旁邊說:「要我幫你想個辦法嗎?」

  葆絲聽了沒有馬上相信他,他們認識已經有三四年了,她很清楚湯姆跟『善良』沒有任何關係,他是絕不會白白幫助她的。

  所以她說:「你總是有很多辦法的。那麼,需要我為你做什麼嗎?如果你有辦法打消她的主意的話。」

  湯姆沒先說他想幹什麼,而是湊過來調笑般打量著她說:「你上個月不是來那個了?」

  氣得葆絲猛得使勁推開他!

  「哦!閉嘴!」她氣急敗壞的說。當時她一點也沒發覺,因為肚子不痛,雖然腰腿有些酸,不過她每天都要干很多的活,所以就當成是因為工作太多而肌肉痠痛。結果一直到中午,她削完一大盆的土豆後帶著午飯跑來跟他見面時被他發現裙子後面有一大片的暗色污跡。

  「哈哈!」他被她推開反而笑了兩聲,然後從口袋裡掏出一條小蛇輕柔的撫摸著它說:「當時我還以為你受傷了。」

  是他口袋裡的蛇先發現並向他報警,他以為她挨了打。

  葆絲看了他一眼,當時他猛得把她拉起來,讓她轉過去仔細看她的後面,然後拉著她染上污漬的裙子嚴厲的問她受了什麼傷?是誰打了她?

  『你為什麼不說?!回答我!是誰打了你?』

  她還記得他當時憤怒的樣子,簡直像是只要她說出是誰打了她,那個人馬上就不會有什麼好下場。可是當她發現自己裙子後的污漬時就明白是怎麼回事了,顧不上跟他多說什麼就趕緊跑回去換裙子和洗衣服,當她把洗好的裙子和襯褲晾出去時讓蘇珊看見了,她狠狠罵了她一頓,說她浪費時間沒幹活。

  『如果你要洗自己的衣服,就應該在我不用你的時候!』照她這麼說,她大概只能在半夜洗自己的衣服了,以前她都是把自己的衣服混蘇珊的衣服中一起洗,這樣可以偷偷用一點兒肥皂。

  他靠在牆上,手中把玩著那條小蛇說:「可能就是因為你現在是個女人了,那個女人才想趕緊把你帶走,我想她或許早就跟那個廚娘說好了,說不定還給了她一點兒錢用來買你。要知道,你可是沒有父母的,沒有人會替你說話,如果你被帶走了也不會有人找你。」

  他一邊說一邊看向站在他身旁悶頭生氣的葆絲,她的臉龐圓潤,雖然每天都在不停的幹活,可是因為就住在廚房,至少比他這個在孤兒院的人吃得好,所以她看起來健康而有活力。她長得並不丑,有一頭柔順的棕髮,明亮的眼睛和挺直的鼻樑,她的背很直,不像那些總是弓背彎腰的女孩一看就讓人不快,可能因為她總是仰著頭看人,這讓她顯得比一般人更出眾。

  就像他認為自己有一個不平凡的出身一樣,葆絲看著也應該有一個顯赫的身世,至少,她和他都不是應該在這樣下流的地方生活的人。

  他摸著小蛇光滑的鱗片問她:「你還是想當侍女嗎?」

  葆絲立刻說:「當然!」比起留在廚房或者早晚有一天被蘇珊賣去當妓女,如果她可以被哪一位夫人帶走做個體面家庭的侍女,那她的人生才有希望!

  就當是個最後的禮物。

  湯姆說:「那麼,我們來想個辦法,讓你能夠離開這裡!」

  幾天以後一輛馬車在深夜中停在了那條小巷子外面,一個穿著三件式的手工西裝戴絲製禮帽的高瘦男人從車上跳下來走進小巷子,找到了當時還在後廚內洗盤子的葆絲。

  他一副為難的樣子看著門外的污水和爛菜葉,對著葆絲脫帽致禮:「請問,這位小姐,請問能向您借一些抹布和乾淨的水嗎?」

  葆絲看著這個似乎永遠不應該出現在這裡的紳士驚訝極了,她匆匆在圍裙上擦了擦手,走近問道:「先生,請問我能為您做什麼嗎?如果是有什麼東西弄髒的話。」她突然大膽的說,「我能把沾上咖啡的襯衣洗得就像新的一樣!」她一邊說一邊拿著堆在旁邊的桌巾指給他看,「您看,這些桌布都是我整理的,上面的蕾絲如果勾花了也都是我補好的!我的手藝很好!如果您有需要的話,請允許我為您效力!」她手忙腳亂的行了個屈膝禮。

  那個男人仔細打量了她兩眼,說:「……嗯,好吧,如果你真有你所說的那麼能幹的話,脫掉圍裙洗乾淨手跟我過來。」

  葆絲立刻脫下沾滿污漬的圍裙並將袖子從肘上褪下來整好,跟在這位紳士身後走出小巷子,向那輛停在巷口的馬車走去。

  這裡是城邊的小路,葆絲很奇怪為什麼如此豪華的馬車會走這條路?

  紳士領著她走近馬車,他躬身對著車窗說:「小姐,這裡有位姑娘願意為您效勞。據她所說,她是一件能幹的廚房女僕,或許您能讓她試一試?」

  葆絲趕緊提起裙子對著馬車的車窗深深施了個屈膝禮。

  過了半天車裡才說:「好吧。」那是一個聽起來絕對不到二十歲的年輕小姐的聲音,透著一點的不情願,似乎很不想讓葆絲動手。

  「你過來。」車門打開,一位年約三旬的貴婦探出頭來,葆絲嚇了一跳,隨即想到這位一定是陪著小姐出門的伴婦,她立刻走過去,那位婦人打量了她幾眼,在她抱著鐵盒的手上仔細看了一會兒才說:「你快一點,小心不要弄髒了。」她提起一角裙邊,示意葆絲靠近。

  那位紳士躬身站在一旁,葆絲提著裙子蹲下來,沒敢真的伸手去碰,因為在她的手要湊過去的時候看到裙下穿著緞帶高跟鞋的一隻小腳向後退了退。

  她當然不會自討沒趣,所以只是盯著裙角的一塊污漬看了看,並不難清洗,僅僅只是一些地上的污水。

  葆絲心裡有了底就站起來對那等待的貴婦說:「夫人,請給我一點時間,我想我可以試試看。」

  那位貴婦高傲的看了看她,點頭說:「好吧。記住,如果你做得好是可以得到一些獎賞的。」

  「是。」葆絲再次行了個屈膝禮才轉身一路小跑回了廚房,她用一隻小碗裝了一些小麥粉,再拿了兩隻軟毛刷子和兩塊乾布。

  她拿著這些東西回到馬車前蹲下,先用眼神示意那位貴婦,詢問她可不可以碰那位小姐的裙子。事實上他們都知道如果要她把裙子弄乾淨不碰是不可能的,可是事先詢問總沒錯。

  那位夫人倨傲的點了下頭,她才拉過那片裙角,用小麥粉、軟毛刷子和乾淨的布,只花了兩分鐘的時間,那條裙子就整潔如初了。

  「夫人,您看這樣可以嗎?」葆絲微笑著將那片已經完全看不出污漬的裙角展現給這裡的三個人看。

  她覺得她應該做得不錯。

  那位貴婦微微探頭看了看,然後嗯了一聲,轉開對著車裡那位始終沒露面的小姐笑道:「小姐,您覺得呢?我覺得這樣先處理一下完全可以了,等回了家再讓她們仔細清洗乾淨就一點也看不出來了。」

  「……好吧。」那位小姐仍是一副不情願的語氣,似乎對葆絲所做的一切並沒覺得很滿意。

  葆絲有些失望,她謹慎的站起來並退後。如果她不能得到獎賞,那麼至少不要因為這件事再遭什麼罪。

  那位貴婦滿意了,似乎很高興小姐願意回家再說,而不是一直在這裡停著生氣。她打開小巧的手包,掏出一張五塊的錢遞給葆絲:「拿著吧,這是你應得的。」

  葆絲雙手接過,一直站在旁邊的紳士也上了馬車,很快馬車絕塵而去。她拿著那張錢站在原地目送他們離開。

  這時湯姆從旁邊的小巷子裡走出來,可見他剛才一直在那裡。

  葆絲把錢遞出來,沒打算自己一個人獨吞。

  她問:「你覺得這樣有用嗎?」一輛馬車會在深夜中停在這裡,那麼恰好,地上的污水會濺到坐在車裡的小姐的裙子上。

  她只好奇他是怎麼辦到的?

  湯姆說:「如果這一次沒用,那麼就等著下一次機會。」他沒想過一次就會成功,如果真是這樣他和葆絲早就可以離開這裡了。

  他抽出她手中那張薄薄的錢,不屑的看著。那些有錢人總是覺得只要花一點點的錢就能打發他們。

  葆絲把錢搶了回來,看他那個樣子似乎是打算拿這張錢出氣?怎麼說那都是錢,五塊錢也能做不少事呢,可以讓他們吃上一個星期的飽飯,如果去布店,買回來的布可以讓她做一條新裙子。

  湯姆看她這樣嘲笑道:「我不會跟你搶。這本來就是給你的。」

  她打量了他幾眼,現在是深冬,又是半夜,也不知道他在外面等了多久才有一輛馬車經過。這次他真的很努力的幫她達成心願,不管是為什麼,這值得她感謝他。

  「我知道。」她說,「所以,你要不要跟我來,我弄點熱湯給你喝?」現在廚房裡只有她一個人。

  「可以嗎?」

  「很簡單,沒關係的。」只要在湯裡兌些水,誰知道湯少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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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

  湯姆突然不來了。

  一個星期以後葆絲才算是承認,她的老朋友失蹤了。考慮到他清秀的容貌,這讓她非常擔心他會不會是被什麼人給拐了。她大著膽子在應該幹活的時候從廚房偷跑出來穿過兩條街找到孤兒院去,卻聽說他的家人來找他了,然後他去上學了。

  他都十一歲了,上什麼學?

  葆絲仍舊是認為他可能是遭遇了什麼不測。在回想在他失蹤前的兩個星期裡對她那特別的『溫柔』和『體貼』,她猜就算真有什麼不幸,只怕他也是自願去的。

  湯姆一直都有很強的野心,這跟她完全不同。從他們剛認識起他就認為自己與眾不同,如果真的只是無聊時自我安慰的幻想也就算了,可是他卻是真的這麼想的。

  葆絲在跟他剛認識的時候沒有說是很喜歡他,畢竟誰會喜歡一個總是頤指氣使的孩子呢?不過兩人認識了幾年也確實是有些感情了,她不能再把他當成個跟自己沒關係的陌生人看。

  可是湯姆卻不是個願意聽人勸告的孩子。他倔強、固執、自私、嫉妒,他擅長記仇,睚眥必報。

  葆絲想了想,覺得湯姆到哪裡都不會吃虧。而他也已經跟她告別過了,在那兩個星期的每天夜裡,他都蹲在巷子口的大街邊,想法設法的拐一些看起來有身份又有地位的人去找她求助,所以有很多紳士或貴婦在那裡摔跤,也有很多馬車或汽車不得不在那裡停下,不是車輪壞了就是出一些其它的小毛病。

  雖然直到今天也沒有哪個報恩的貴人來把她帶走,可是至少他的心意盡到了,她也收到了。

  祝你一切平安吧,湯姆。

  葆絲就像忘掉以前一樣,把這個小朋友也『忘』到了腦後。他不再出現,她想他們應該不會再見面了。

  到夏天的時候,蘇珊告訴她了一個好消息。

  居然真的有人願意請她當侍女了!

  葆絲差點被這個好消息砸暈了頭!蘇珊倒是不怎麼看好這件事,在她看來,她正使勁的詆毀這個要請侍女的婦人。

  拜德拉克小姐是位老小姐,她一輩子沒結婚,並不是她不想結,而是找不到願意娶她的人。幸好老拜德拉克先生給她留下了一些遺產,這讓她就算嫁不出去也能過得還可以。不過錢是會越花越少的,拜德拉克小姐明顯沒多少錢支持她繼續在倫敦這樣的大城市裡生活下去,而她在這裡找位有家世的紳士結婚的願意也已經破滅的差不多了,她已經超過四十歲了。

  似乎這位老小姐決定到鄉下去碰碰運氣,或許在那裡她能找到一個願意娶她的人。畢竟在那裡她可是一個有身份的城裡小姐呢,更別提她還有一大筆的遺產——如果那裡的人能相信的話。

  為了讓自己看起來更有身份,拜德拉克小姐在搬家前想請一位合適的侍女。年齡不能太大,要非常擅長幹活,不管是打掃還是整理還是做飯,統統都要會,另外最好要的錢不是太多。

  這樣苛刻的條件可想而知,人選不是那麼好找的。

  葆絲聽完蘇珊說的以後簡直就要歡呼著唱讚美歌了!這份工作根本就是為她量身訂做的!

  她勉強沒有在蘇珊面前表現的太開心,鎮定的說:「我很願意去試一試。」對她來說更重要的是盡快離開這裡!再過一年只怕那個索菲亞就會將她直接帶走了。至於工錢,她在廚房幹了這麼久都沒見過工錢的影子,跟不給錢比,那位小姐給得再少也是錢。

  蘇珊沒有那麼快答應為她引見這位拜德拉克小姐。她仍在猶豫。對她來說,很顯然將葆絲交給索菲亞她可以賺更多的錢。可是葆絲畢竟是她從小養大的孩子,從她還是個只會喝米湯,把屎尿拉在盆裡的小嬰兒起就是她在照顧她。

  老蘇珊不能把葆絲當成一個普通的女孩,如果是那樣她當然會為了錢把她交給索菲亞。

  她的心裡一邊在說錢,只要能賺更多的錢就行,誰會不喜歡錢呢?就連葆絲那個小丫頭,她只是還不懂事,可是她也喜歡錢不是嗎?她也想過好日子的。只要跟索菲亞走,她從此不用再幹活,可以穿漂亮的裙子,吃美味的大餐,住在暖和的房間裡,屋裡還會有一張軟綿綿的大床。哪怕每天睡覺也沒關係,那些男人都會捧著她給她錢花,等她賺夠錢不干這一行就可以了。

  她跟葆絲這樣說,不停的說服她。

  「孩子,到那時你可以搬到鄉下去,只要有錢,你可以過得像個真正的小姐,你可以說你是死了丈夫的寡婦,說不定還能找到一位紳士娶你。這不是很好嗎?」

  為了說服蘇珊,葆絲說願意把前幾年的工錢寄回來給她。她拉著蘇珊的手,像拉著母親的手那樣含著眼淚對她說:「我愛你,蘇珊,就像愛我的媽媽一樣。我想去當侍女,真的想,你會幫我的,對嗎?」

  或許是錢說服了蘇珊,總之她願意將葆絲介紹給那位拜德拉克小姐了。在一個陽光明媚的午後,葆絲特意洗了頭,穿著乾淨的沒有補丁的合身的裙子跟在蘇珊後面去拜訪了這位拜德拉克小姐。

  這位小姐住在一間破舊的房子裡,家具陳舊,連她身上的裙子和首飾看起來都像是放了幾十年的東西。看得出來,為了迎接她們,這位小姐也很是鄭重的準備了一番,桌上甚至擺了一瓶鮮花。

  她嚴厲的要求葆絲當著她的面打掃了廚房,甚至還找來了一堆破舊的窗簾讓她清洗,這當然是為了看一看她到底能不能干活。

  蘇珊和拜德拉克小姐坐在廳裡喝了一壺的茶之後她的活才幹完。她覺得就算這位小姐不雇她,那麼至少她賺到了一次打掃。

  拜德拉克小姐非常仔細的檢查了她打掃過的廚房和洗乾淨的窗簾,然後挑出了一大堆的錯誤後才勉為其難的說:「既然你們已經來了,我當然不能讓你們白跑一趟。雖然我對這個姑娘並不是那麼滿意,不過,我願意雇她。」

  但她很快就提了個要求:前三個月不付工錢。她的理由是這三個月要搬家,所以葆絲不會有很多的活幹,而且她也需要再多考慮一下。

  對葆絲來說是三個月不付錢還是三年不付錢問題都不大,可是蘇珊卻立刻就跳了起來!可能是因為葆絲說過在結婚之前的工錢都給她的緣故,這讓她直接把那看成了自己的錢,而拜德小姐這樣做就是從她的兜裡掏錢。

  可憐的拜德拉克小姐,久居深閨,父親又早死,也沒有兄弟姐妹或親熱的女朋友,她哪裡會是在廚房裡幹了一輩子的蘇珊的對手?在蘇珊跳起來衝過去衝著她大叫大嚷罵她是個吸血鬼,是個可惡的吝嗇鬼,是個卑鄙無恥的小人之後她就只會不停的結巴著往後縮了,根本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葆絲懷疑自己要是在不場,說不定蘇珊能把她的新主人活吞下去。在她們告辭的時候,拜德拉克小姐不但先預付了三個月的工錢,還將原來商量好的一個月十五塊錢漲到了十八塊,這還不包括每年的兩套裙子和兩雙鞋,當然這全部都要由拜德小姐來付錢。

  出了門以後,葆絲就把那預付的工錢給了蘇珊,而蘇珊卻帶她去做了一條裙子,新裙子,專門給她做的,雖然布是非常便宜的處理的布,而且沒有任何裝飾,甚至襯裡要等新裙子拿回來後由葆絲自己將它襯上去,但這的確是蘇珊掏錢給她做的新裙子。

  於是葆絲也結巴起來了:「我真是……我太感謝您了……我……」這算什麼呢?哪怕最壞的壞人也有好心的一面嗎?

  蘇珊緊緊抓著半舊的小手包,不知道是不是在後悔。她複雜的看了一眼葆絲說:「好吧,這下你滿意了。」

  葆絲低下頭沒說話,一直到跟著蘇珊回到廚房也沒說話。她多少能感覺到蘇珊對於她堅持選擇要去當侍女還是有些不高興的,哪怕是她許諾把工錢給她也不行。這大概是一種背叛的感覺。蘇珊覺得她背叛了她。

  葆絲沒多想蘇珊的心情,她只擔心她會不會在最後一刻又改變了主意不讓她去了。她忐忑不安的等待著,直到她提著包袱去拜德拉克小姐家的那一天。她想跟蘇珊告別,可是廚房裡的約克大叔把一罐蘋果果醬塞給她說:「蘇珊去教堂了,你走吧。」他推了她幾下,把她推出了門,然後將廚房的後門關上了。

  葆絲只停了一瞬,就提著包袱轉身走出這條小巷子。她再也不會回來了。
第 4 章 ...

  拜德拉克小姐帶著她的新女僕坐著火車到了小漢格頓,這裡是絕對的鄉下,拜德小姐甚至在月台上就踩了一腳的牛糞。

  「啊!」她痛苦的尖叫了起來。為了能夠讓這裡的人知道她是一位體面的有錢的小姐,她可是特意穿了一雙她最好的鞋呢。

  「葆絲!」她尖叫著,「你快過來把它給弄乾淨!」她提著裙襬單腳跳著站在那裡。

  葆絲正在跟馱行李的人講價錢,拜德小姐幾乎把所有能搬來放上火車的家具都搬來了,可是她又不願意掏錢請人幫她們送到買的新房子去。葆絲甚至懷疑她會讓她這個新女僕把家具扛進屋子,為了避免出現這樣的情況,她決定必須找個人幫她們把行李送到新房子去。就在這時她聽到了她的小姐的尖叫,立刻趕過去後發現了她的小姐在穿著厚高跟鞋單腳在不平的土地上單腳跳的情況下毫不意外的摔倒了。

  摔在了一堆牛糞上。

  葆絲這下也愣了:「哦,上帝啊。」她上前扶起拜德小姐,看到她那漂亮的天鵝絨藍裙子上沾滿了還帶著草梗的牛糞。

  「這太糟了。」那位願意幫她們用牛車馱行李的人走了過來,他把帽子拿在手上對著拜德小姐亂七八糟的行了個禮,然後聳聳肩說:「您這樣可不能走了。」

  這是當然的。葆絲沒有去看拜德小姐已經黑到極致的臉,她對這位好心的先生說能不能先給她們找個地方,她好給小姐找一條裙子換一下。

  「當然!我家就在附近。」這位先生熱情的邀請『可敬的小姐』和她的女僕一起去他家做客。「新房子需要好好整理一下才能住人,你們可以先住在我家裡。」

  拜德小姐很不客氣的說:「不用了,如您所見,我有一位女僕!」

  葆絲低下頭,心想您的女僕不包括幫你整理一座年久失修的房子,把它變得能住人。她可以想像以拜德小姐的財力在這樣的鄉下能買到什麼樣的房子,而那房子又有多麼的糟糕,整理起來又有多麼的費勁。如果有人願意幫忙那就太好了。

  坐在裝著拜德小姐所有行李的馬車上大約走了一個小時以後他們才到了那位先生的家,他的夫人也很熱情,看到裙子和鞋上都沾滿牛糞的拜德小姐非常同情的說:「真是個小可憐!快進來,讓我給你弄乾淨!」葆絲提著一個小行李箱跟在後面,這裡面是她們全部的財產。

  那位熱情的夫人把葆絲的工作給搶了,她幾乎是在拜德小姐還沒反應過來以前就把她身上的裙子給剝下來了,僅穿著白色內衣和襯褲的拜德小姐驚叫著躲到了門後,葆絲趕緊拿出另一條裙子給她換,而她則勾著頭,眼神跟著那位把她的裙子拿出去洗的夫人:「葆絲!你快去!那裙子不能讓她洗!她會洗壞的!」

  葆絲聽命出去,見那位夫人已經把那條沾著牛糞的裙子按在了木盆裡,盆中的水好像是河溝水,根本就是渾的。

  已經晚了,看那位夫人用力搓洗著裙子,只怕上面的小花邊和緞帶花結都已遇難了。

  葆絲沒有試圖去拯救這條裙子,她向夫人借了一些熱水後回到拜德小姐身旁侍候她洗手梳頭,把她打理的能見人後才說:「小姐,您想在這裡借住一晚嗎?」

  「當然不!」拜德小姐斬針截鐵的說,很快把裙子忘到腦後。她換上了一條不那麼漂亮的舊裙子,儘量讓自己看起來還是那個有身份的有錢小姐,然後帶著葆絲出去,打算不失禮貌的冷淡的拒絕那位先生和他夫人的挽留,盡快到她的新房子去。

  可是當她出來後看到那家的女主人正蹲在院子裡,在一個舊木盆裡用髒水洗她最漂亮的裙子時,她的禮貌就消失了。

  她提著裙襬大步過去,指著那位夫人尖利的喊道:「你這個……你居然敢……」

  那位農婦看到她過來本來正堆著笑站起來,她會替拜德小姐洗裙子只是為了討好她想得點賞錢,可是一看她似乎並不滿意她替她洗裙子,雖然不知道到底是哪裡出了錯,可是馬上也跟著厲害起來。

  這位農婦一厲害,拜德小姐當然就不是對手了。

  農婦把裙子扔回盆裡,攤開手說:「您看,我的丈夫邀請您們到我家來,我也盡力招待您了,如果你是位有禮貌的小姐,那麼至少應該懂得表達您的謝意吧?」

  拜德小姐沒想到她還敢跟她要錢!她一仰頭,準備好好教訓這位粗俗的農婦時,葆絲上前小聲勸她『您是一位有地位的小姐,跟這樣的人爭吵可不是您應該做的事』,『我們的行李還在他們的手上呢』,像這樣說了幾次後,拜德小姐的火很快的熄了,她客氣的跟這位夫人道謝,並邀請她有空的時候可以到她的新房子來做客。

  「我的女僕有一手好廚藝,她烤的小甜餅好吃極了!」她誇讚著,葆絲適時的對著那位夫人行了個屈膝禮。

  被恭維的很高興的農婦沒有再生氣,她把拜德小姐和葆絲請進屋並給她們倒了茶,說:「您不用擔心,像您這樣的小姐是受人尊敬的。」她說她的丈夫已經帶著拜德小姐所有的行李先到她們的新房子去了,「他會找人把房子整理好的,等你們住進去時,那房子會像新的一樣!」

  拜德小姐的臉白了,葆絲看到她抓緊了手包,非常清楚她是在擔心錢的問題。這些人替她們整理房子,她不可能不付錢給他們。雖然她一直表現的像個有錢的小姐,也把父親留給她一大筆遺產這樣的話掛在嘴邊,可是她們都知道她其實已經是個窮光蛋了。

  葆絲就看著拜德小姐肉疼的僵笑了一下,手不穩的端起茶杯喝茶。她一定在想怎麼才能少付錢,或者最好不付錢。

  拜德小姐堅定的拒絕了這位夫人請她們留下來吃晚飯的好意,然後讓葆絲提著那個小行李箱,兩人步行著往新房子去。

  葆絲提議或許她們可以等這家的男主人回來後坐他的馬車去。

  「這裡的路是很難走的,小姐,特別是像您這樣從來沒出過遠門的人。再說這裡是鄉下,路上可能會有一些……」她沒說完,可是她想拜德小姐一定知道她想說什麼,因為她看到她的臉變青了。

  可是拜德小姐仍然堅持要馬上、立刻到自己的新房子去。

  「我實在無法忍受再留在那裡了!難道你能嗎?」她氣急敗壞的說,一邊小心翼翼的提著裙子注意著腳下。

  葆絲謹慎的閉了嘴,在她看來農婦的招待還可以,並沒有什麼冒犯的地方,只是在聽說只有她們兩個女人住在那座新房子後認為不夠安全,想推薦她的一個親戚給拜德小姐。

  「他非常能幹!只要有他幫您看門,您就完全不用擔心任何事了。他說話的聲音非常大,就像在他的胸膛裡裝了個喇叭似的,哪怕是在深夜他也非常警覺,一點聲音都能立刻起來。不管是小偷還是別的什麼,他都能應付得了。」

  然後這這位夫人又說這個人非常可憐,沒有父母兄弟也沒有妻子兒女能夠照顧他,也只有像拜德小姐這樣善良的小姐才會好心的施捨給他一個工作。

  拜德小姐立刻嚴厲的拒絕了,說她還沒有嫁人,實在不便在家裡雇一個男人。

  「而且如您所知道的,我有一個女僕。」

  葆絲很想說她這個女僕不負責看門和抓小偷。

  那位夫人又立刻說她這個親戚年紀很大了:「他就是個老頭子,都快進棺材了,誰也不會把他看成一個男人的!」她又表示這人老朽年邁,牙都掉光了,是不會對拜德小姐的名聲造成什麼妨礙的。

  「那麼這個人到底是誰呢」葆絲想知道他是農婦的什麼親戚。

  「他是我的父親,你知道。」農婦聳聳肩滿不在乎的說,她不能讓父親餓死,可是也不想把他帶回家,那麼給他找份包吃住的工作實在是再好不過了。

  拜德小姐告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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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章 ...

  鄉下的生活還不錯,非常平靜。

  拜德拉克小姐在這裡有一個外號:牛糞小姐。

  可能是那個農婦很生氣拜德小姐沒有雇她的父親看門,所以她就把拜德小姐剛搬到這裡來的那一天摔倒在牛糞裡的事當成笑話說了出來。鄉下的日子是非常無趣的,拜德小姐剛剛搬來,大家都很好奇,所以她的這件糗事也廣泛流傳開來。甚至到了聖誕節,村裡人互相拜訪時都會再把這件去年最有趣的事拿出來配著酒好好的說一通。可能最近幾年這就是村裡最有趣最新鮮的事了。

  拜德拉克小姐非常努力的想要融入小漢格頓,這並不是說她就會跟那些農婦一起洗衣服或者討論怎麼做土豆泥。

  葆絲驚訝的發現她的小姐在尋找這附近的有錢人家這方面很有本事,而且在套關係這方面同樣很有心得,不到兩個月她就跟小漢格頓出了名的鄉紳裡德爾成為了朋友。

  裡德爾先生大約三十多歲,非常英俊,拜德拉克小姐無可救藥的迷上了他,天天在下午茶時去拜訪他,遺憾的是裡德爾先生從來沒有表現出哪怕一丁點要娶她的意思,雖然他也的確沒有結婚,可是男人在三十多歲的時候不結婚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

  葆絲聽村裡的農婦說這位裡德爾先生年輕時犯了錯,他曾經跟一個流浪漢的女兒私奔,然後又拋棄了對方回家來了,然後仍是跟自己以前訂婚的女朋友結了婚,可是很快又離婚了,他的妻子搬去了法國,聽說後來成了貴族的情婦,過得非常不錯。

  「我看他跟你家的小姐很合適。」那農婦這樣說,完全是在看好戲。

  葆絲沒有試圖勸阻拜德小姐不要再去拜訪裡德爾先生一家,雖然很明顯他們並不相配。裡德爾先生比她年輕,家裡也很有錢,直白的說她看不出拜德小姐有什麼優點能令這位紳士傾心於她。可是拜德小姐就像著了魔,她每天起來就在想穿什麼樣的裙子梳什麼樣的頭去裡德爾家喝下午茶,晚上睡覺前還在不停的向葆絲說今天裡德爾先生都跟她說了什麼,哪怕只是一句『來一塊小鬆餅嗎?』這樣的客套話她都能翻過來覆過去的說好幾遍,從他說這句話時的眼神表情動作每個方面來證明他其實也是喜歡她的。

  葆絲認為裡德爾先生只是因為鄉下的生活太寂寞了,而老裡德爾夫婦大概只是把拜德小姐不自量力的追求和親近當成笑話看。

  整個村子裡的人都認為拜德小姐實在是太高看自己了,她比裡德爾先生大上七八歲,又窮又不漂亮,不管從哪裡看裡德爾先生都不會追求她或者想要娶她的。

  他們唯一相稱的地方就是都不怎麼著調。裡德爾先生將自己當成了貴族,喜歡騎著馬在村裡閒逛,可是誰都知道他的那些醜事——跟流浪漢的女兒私奔又被妻子跑掉。而拜德小姐來了三個月就被人發現其實她並沒有多少錢,可是她仍舊死撐著有錢人的架勢不放,總是盼望著有一位體面的紳士能夠像迎娶一位公主那樣娶她——現在她的目標正是裡德爾先生。

  看,他們多麼相配。

  村裡的人都在猜他們什麼時候會辦喜事,因為裡德爾先生看起來也找不到比拜德小姐更合適的人了。

  大家總想從葆絲的嘴裡聽到一些有趣的事,比如裡德爾先生寫給拜德小姐的情書或者他們在房間裡偷偷做了什麼。可是葆絲沒有什麼能告訴他們的,因為裡德爾先生從來沒有主動拜訪過拜德小姐。

  有著這樣的一位主人,葆絲已經不期待能夠有人因為仰慕主人的品德而向她求婚了。她只盼著等攢夠了錢——從拜德小姐給她發的工錢看來,大概要到二十七八歲左右吧。她會攢到足夠自己搬家並租一間小房子的錢,到那時她可以請人為她介紹一門還過得去的親事,這樣她就可以告別拜德拉克小姐和小漢格頓了。雖然離那一天還有很長時間,可是有了目標這時間就過得特別的快,一眨眼間她們已經在小漢格頓生活六年了。

  在這六年裡每一天都過得一模一樣。早上十點左右拜德小姐起床,她會在床上吃早餐。十一點左右她會起床,花一個小時挑選衣服、梳頭。然後她會『大度的』要求讓她一個人呆一會兒,這個時間葆絲可以去吃午飯,而她大概就在屋裡『讀一會兒書』或者『畫一會兒畫』。

  拜德小姐不吃午餐。『我沒有胃口』,她總是這麼說,就像那些總是要為無窮無盡的心事而發愁的千金小姐一樣,然後她會午休半個小時,通常是在鏡子前再重新檢查一下她的裙子、頭髮或其他地方有沒有在這起床後的幾個小時裡變樣。兩點時,她會邀請葆絲一起出門散步。

  『你不能總是留在家裡,那不健康。』

  『我可不是一個只會使喚女僕的主人,別讓人說我不體貼。』

  『跟我一起出去轉轉吧,葆絲。陽光會讓你的臉色顯得紅潤一點的。』

  三點前,她們會『散步』到裡德爾府,那是在一片山坡之上的漂亮氣派的大房子。看到她們沿著小徑而來,裡德爾先生總是會在一樓的窗戶前對著她們大笑著招手。

  『看看這是誰?哦,可愛的拜德小姐,你總是會在這個時間出門嗎?我每天都能在這裡看到你。』

  有時會有人跟他在一起。

  『我跟他們打了賭,我說你一定會在這個時間出現在那條小路的另一頭。你讓我贏了不少錢呢!』

  如果是一般人大概會覺得不好意思,也會發現裡德爾先生沒有一副寬容的心胸,可是拜德小姐總是呵呵呵快活的笑著對葆絲說。

  『他真可愛!對嗎?』

  葆絲只會附和她:『你說的都對,小姐。』

  喝完了下午茶,拜德小姐會努力把時間拖到晚餐時,如果她運氣好就可以留下跟裡德爾一家人共進晚餐,每到這時葆絲就要去廚房幫忙。拜德小姐總是誇讚她的廚藝非凡,說她曾經某位伯爵家裡服務過,葆絲不好反駁拆自己主人的台,只能把頭低下來,幸好裡德爾家倒是沒人會把她的吹噓當真,只是拿葆絲玩笑一陣,說幾句『真的嗎?那可真是太難得了。』或者『那今天晚餐時就請葆絲為我們挑一瓶酒,她一定非常擅長。』這樣類似的話。

  不管這些人怎麼拿她開玩笑她都不能當一回事,當然也不能發火。雖然她不喜歡拜德小姐送上門來給人看戲,連帶著她也要一起讓人嘲笑。

  這天拜德小姐也得以留下來與裡德爾先生和他的家人共進晚餐,她非常高興。葆絲熟門熟路的去廚房幫忙,她只能給別人打打下手,幫著送菜倒酒拿餐具。當主菜都上過了,她和其他的僕人留在廚房偷懶,只要沒有主人叫,他們可以不必到前頭去幹活。

  「你把這份炸牡蠣送過去吧。」廚娘對葆絲說,他們已經打算在廚房裡吃晚餐了。

  葆絲只好站起來端著盤子出去,外面的人應該已經吃得差不多了,還會吃這一道菜嗎?

  她走到餐廳門口,裡面意外的安靜——好像沒有一個人。這很不正常,只要有拜德小姐在,她總是不停的跟裡德爾先生說話的,哪怕是自說自話。

  葆絲要推門的手停了一停,然後才更慎重的輕輕推開門,就像是怕嚇著屋裡的人似的。

  他們都好好的坐在那裡。

  她鬆了一口氣,走進去。接著,她覺得不對了——為什麼所有人都不吃飯?他們都停下來了。

  葆絲這才緩緩的看向餐桌,和餐桌另一頭的人。

  那裡有一個瘦高的男孩,黑髮。他站在燈光背面的陰影裡,手裡是一根奇怪的木棍,那木棍的一頭正射出光線來,直衝著她。

  咣當!盛牡蠣的盤子掉到地上,耀眼的光閃得她眼前一片空白,她連退數步靠在餐廳的門上,門發出巨大的聲響。

  那個瘦高的男孩喘著粗氣急步走過來,拉著她,一根木棍抵在她的下巴,令她不得不抬起頭看著那個男孩。

  兩人都愣了。

  雖然已經有好幾年沒見了,可是葆絲仍是一眼就認出了他。

  「湯姆……?」他怎麼會在這裡?她抓住男孩的手站起來,心一下子落到肚子裡了。可能因為是認識的人,她冷靜了下來,也不害怕了。

  湯姆的臉色不對。

  她把注意力從他身上移開,再次重新打量了餐廳裡的人。這次她明白了!他們都死了!

  她不由得緊緊抓住湯姆,不知道是想從他身上得到安慰還是想抓住一個凶手。
第 6 章 ...

  裡德爾府的人認為拜德小姐和她的女僕在晚餐後就回去了。他們沒有出來送客人,那也只是因為拜德小姐並不是裡德爾家重要的客人——她們完全是不請自來的。

  所以當清晨,偷懶的女僕打算在早餐前將晚餐的餐具收拾起來時才發現餐廳裡的人都死了。拜德小姐的女僕被人發現暈倒在隔壁房間的地上,她被人藏在桌子下面。一下子死了四個人,小漢格頓沸騰了!警察很快來了,把裡德爾府所有的人都帶回去進行調查,不管是活的還是死的。

  葆絲也一樣,她直接被人帶進了警察局,雖然她的頭暈沉沉的連路都走不成,可是警察局可沒心情先給她請個醫生什麼的。

  「我什麼都不知道……」她頭痛欲裂,腦海中一片耀眼的空白,警察的提問她總要花上更多的時間來理解才行,好像連英語都忘了怎麼說了。

  她小心翼翼的避免自己用別的語言說話,或者冒出什麼不該說的話來,回答得極為簡潔——她什麼都不知道。

  拜德小姐追求裡德爾先生的事在村裡是很有名的,所有人都知道為什麼那天晚上拜德小姐和她會在裡德爾家。警察只是想問她有沒有看到什麼?畢竟餐廳裡死了四個人,而她似乎也出現在那裡了,只是被人打暈了。

  她應該知道點兒什麼的。

  警察這樣認為。

  「我不記得了,什麼都不記得了……」葆絲只能告訴警察這句話。

  醫生證實了她不是說謊。「她可能受到了非比尋常的驚嚇。」對於一個十五六歲的小姑娘來說,在餐廳裡看到一堆死人可真不是什麼容易接受的事。

  警察接受了這個解釋,一邊也更加認為她確實看到了什麼,只是暫時忘了。

  這個案子吵吵嚷嚷了一陣後不了了之了,有過幾個嫌疑犯,但是又都排除了。警察局讓葆絲離開,並允許她收殮拜德小姐的遺體。村裡有很多人興沖沖的來幫忙,都被葆絲給趕走了,這些人只是為了來佔便宜的,結果那些人說她這個女僕趁著拜德小姐的死把她的財產都給佔了。

  『拜德小姐可是有一大筆遺產的呢!她不是說她的父親留給她不少錢嗎?』

  『你看她,拜德小姐這麼不明不白的死了,她一點都不難過。說不定她還正在為能得到一筆不小的橫財而高興呢!』

  可是不管她們說什麼,葆絲也沒讓他們來幫忙。而且他們說的不錯,她確實一點兒也不傷心。拜德小姐就像突然變成了一個陌生的人,離她非常遙遠似的。

  葆絲不認為自己是這麼冷漠的人,她跟拜德小姐住在一起了六年,雖然這位小姐確實有些不著調,容易陷入愛情中又常讓人嘲笑,另外她還相當的小氣,總是想辦法讓葆絲干更多的工作又拖著不想給她工錢。

  可是一個相處了六年的人死了,她卻一點感覺都沒有這實在是太奇怪了。

  她覺得自己像是讓什麼給掏空了,只是憑著理智計劃下面她應該做什麼,腦中卻是空白一片。

  或許她真是被那麼多的死人給嚇住了,因為她一點也記不起來自己端著牡蠣去餐廳的事了,甚至連那天晚上的事都記不清。警察領她去看了死去的拜德小姐和裡德爾一家,他們身上沒有一點傷,除了表情有些古怪的猙獰以外沒有任何古怪的地方。

  這麼古怪的屍體她要是見過了,怎麼可能會不記得?不過要真是一桌子坐的都是這樣的人,那她說不定也真會嚇得全忘了?

  她不知道自己的膽子會這麼小,不過她也沒遇上過這樣的事,所以,應該是嚇忘了吧……

  她收拾了拜德小姐的東西,發現她確實沒有多少錢了,大概只剩下幾百塊的現金和一些過時的首飾。她沒有別的親戚,至少葆絲沒聽她說起過。她在報上登了一則聲明,說明了拜德小姐的死訊,希望能有人來看看她或者參加葬禮。

  可是一直等了十多天也沒人來,甚至也沒有人拍個電報或者打個電話什麼的,她可是把警察局的電話和村裡的電話都登在報紙上了。

  因為是夏天,屍體不能久放。警察局一再的要求她盡快把屍體領走。

  葆絲沒有辦法,只好匆匆把拜德小姐下葬了,用她留下來的錢買了一塊不錯的墓碑,然後她就離開了小漢格頓。

  支付了葬禮的錢和警察局的停屍費後,拜德小姐的積蓄所剩無已。葆絲保存好那些單據,以便拜德小姐的親戚找來後她也能證明她並沒有貪圖主人的錢。而剩下的部分足夠支付葆絲的工錢。甚至還多了一些。

  這是一個好消息,葆絲把那當做主人的好心而留下了。她離開了小漢格頓回到了倫敦,在郊外租了個小屋安頓了下來。她必須要盡快再找一份工作,因為手頭的錢只夠花兩三個月的,最晚到天氣變冷之前,她必須再找到一份女僕的工作。

  麻煩的就是她沒有推薦信,因為她的前主人已經死了,而且死法不是那麼光彩。被強盜殺死可不是什麼好事——警方最後只能說他們是被強盜殺害的,。

  因為無人推薦——找女僕的人家都會想知道自己將要僱用的人的品行如何,所以她一直沒找到工作,眼看著連明天的面包都買不起了,葆絲不得不考慮再到旅館或飯店一類的地方應徵廚娘。她有在大廚房裡工作的經驗,缺點是在那裡工作的女人在名聲上都會有些妨礙。她現在正是年輕的時候,只怕就算她自己潔身自好,在那種地方工作也會有人上來找麻煩的。可是天已經越來越冷了,她的房間裡還沒有生爐子,她沒錢買煤,她也快沒錢吃飯了。

  葆絲看著手裡僅剩的三塊錢嘆了口氣,拿出一條大肩巾把頭臉都裹嚴準備出門,她今天必須找到一份工作。看著外面呼嘯的寒風,她知道自己不能再拖了,有時人總是需要讓步的,為了能夠活下去。

  她很快說服了自己,打開門,然後愣了。

  外面站著一個年輕人,正一臉驚喜的打量著她,他說:「……葆絲,你不認識我了嗎?」

  「湯姆?」葆絲不敢相信的說,隨即腦門處一陣刺痛襲來!就像腦袋要炸開似的。她不穩的倒下,湯姆上前扶住她回去並關上了門。

  他讓她坐到床上,很快的燒了一壺熱水。

  「沒有茶。」她捂著頭說,有些不好意思。她不知道湯姆是怎麼找到她的,不過兩人是童年的好友,幾年不見,看起來他過得很好,穿著體面的長袍和黑色的斗篷,斗篷上銀質的扣子上似乎還有漂亮的花紋,像個貴族少爺,而她卻住在一間小屋子裡,甚至連爐子也沒有。

  他看起來毫不在意,給她倒了一杯熱水讓她暖著手,然後坐下來關心的看著她說:「這幾年你過得怎麼樣?」

  葆絲聳聳肩,她的頭從剛才就一直在疼,這讓她有些沒精神,不然見到湯姆她應該更開心才對。

  「就是這樣,就是你看到的這樣。」她掃了一眼這個冰冷的小房間,牆壁上有幾道裂紋,門窗和家具都是舊的,床單和被子都是她自己做的。她過得實在是很寒酸,而湯姆看起來卻過得很好。

  「你過得怎麼樣?」她問他,「當時,到底是誰把你帶走了?」說起這個她還是有點不高興的,因為她覺得他們是很親密的朋友,就算不告訴她去了哪裡,至少要當著她的面告個別。

  ——他為什麼來找她?

  葆絲的心咚的一聲沉了下去。湯姆不是那種會懷唸過去的老朋友的人,他為什麼會來找她?

  「我……」他輕輕笑了笑,像個真正的少爺那樣冷淡合宜。

  他說:「當初是我父親的朋友找來,我的父母都過世了。他找了我很久,然後說願意資助我上學,我就到外國的一所學校去了。」

  葆絲直覺他說的不是實話。沒有別的原因,只是因為湯姆不會這樣平淡而話裡帶著感激的說著別人。如果他的父母真的都死了,那個人是被他的父親託付來找他並送他去上學,湯姆只會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他不會感謝那個人,也不會認為他是好心。因為那個人是受了他父親的囑託才來的,不是白白給他施恩的。

  他離開時才十一歲,或許這幾年過去他覺得她已經不會記得當時的事了,畢竟那時她還只是個十歲的孩子。可是她卻記得很清楚當初的湯姆是什麼樣,這就顯得面前的這個湯姆是多麼的虛假。

  湯姆很快告辭了,他說他快畢業了,到時可能會回到倫敦來。他還給她留下了一些錢。

  「葆絲,我會幫助你的,你什麼都不用擔心了。」臨走前他給了她一個時間有點長的擁抱和一個冰冷的頰吻。

  葆絲不由得打了個寒戰,分不清是因為他的嘴唇被寒氣凍得太冰還是因為其它的緣故。

  ——或者是因為這個『溫柔』又『善良』的湯姆。

  他表現的就像一個已經發達了的人回來對以前的朋友報恩一樣,如果他不是湯姆,葆絲會很高興的接受他的幫助。

  送走他之後,葆絲打消了出去找工作的念頭。因為湯姆給她留下的錢太多了,他給她留下了兩百塊,足夠她過到春天了。

  太多的善意只會令人覺得更不安,如果他只給二十塊葆絲還能說服自己放心用他的錢,可是現在看著放在桌上的兩張嶄新的像是剛從印鈔場拿出來的英鎊,她第一次開始為錢太多而發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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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 ...

  湯姆開始常常來拜訪她,大概隔兩個月來一次,走時都會給她留下兩三百塊錢。葆絲幾乎以為自己是被人包養的情婦了,而湯姆每次來就像是來看老朋友一樣,坐下喝兩杯茶,跟她聊一些過去的事。在他的口中好像他們的童年就是在花園裡玩鞦韆度過的。

  葆絲跟他維持著表面的和平。她從來不去問他為什麼來找她又為什麼給她錢。

  七月以後,他說他已經畢業了。

  「我找了一份工作。」他坐在她對面說。

  葆絲給他切了一塊蛋糕,說:「這可真是一件好事!」她是不會問他找的是什麼工作的,可是他卻主動提起了。

  「是一間古董店,我去那裡做店員。」

  「聽起來還不錯。」葆絲喝了口茶,吃了一口蛋糕,不問他什麼時候學會了怎麼看古董。

  「那裡很有意思。」他笑著說,就像以前的湯姆說讓蛇在半夜爬到孤兒院院長嬤嬤的床上一樣『有意思』。

  葆絲發現他今天對這個話題格外的有興趣。他是想讓她問關於這個古董店的事嗎?或者只是因為他太高興了所以沒忍住在她面前失態了?

  「我要走了。」他突然站起來,讓她措手不及。他剛剛坐下還不到十分鐘,而往常他至少會呆半個小時以上。

  是因為他剛才不小心露出了他真實的想法嗎?

  葆絲送他到門口,有點想笑。從這次一見面起他就在裝模作樣,可是他仍是她認識的那個湯姆,不管裝得有多像都是。

  在門口,他突然停下給了她一個擁抱。第一次他這樣時讓她很吃驚,這像是他的一種禮儀上的習慣,告別前給女士一個擁抱或頰吻。

  ——似乎他在無時無刻的企圖迷惑別人的心。

  他對自己的魅力很自信,而且也很習慣用這種方式對付女士。

  每到這時她都儘量讓自己不要想太多,現在的湯姆可是一個高大英俊的男人。

  那天之後湯姆又是兩個多月不見人影。

  他給她錢,幾乎是將她養了起來,讓她不用出門工作,他是想幹什麼?

  她一直在想他這樣做的原因。如果他是不想讓她出門,他完全可以把她關起來。她沒有親戚朋友,如果失蹤是不會有人找她的。可是他沒有這樣做。

  她想找出他這麼做的原因,不停的回憶以前的小湯姆,把記憶中的他和現在的他重疊在一起。剝開他現在那層優雅的外衣就會看到那個熟悉的湯姆了。

  他跟以前一樣,一點也沒變。

  當年湯姆是被他的母親生在孤兒院門口的,聽說他的母親生下他之後就死了。而在他十一歲時,他的父親的朋友受託來找他,並出錢資助他去受好的教育。

  所以,她覺得湯姆應該是某個有身份的貴族男人在外面的私生子,在和他的母親春風一度後有了他,卻不能承認他。

  現在湯姆已經畢業了,他受到了很好的教育,以後可能也會有很好的前程,在他身上已經完全看不出當年那個像個小流浪漢的孤兒的影子了。

  她很瞭解湯姆,他不是那種對自己悲慘的過去能夠坦然承認的人。他一定會千方百計的隱瞞的,為了他的似錦前程,他一定會讓自己看起來像是從生下來就是這麼光鮮體面。

  所以他不想讓她出去工作是怕她拆穿他?

  葆絲的推測到這裡卡住了,因為有一個問題無法解釋:當年知道湯姆曾在孤兒院長大的人可不止她一個啊,那間孤兒院裡的人都認識他。當年照顧他的孤兒院嬤嬤和那些孤兒,他們都認識他。如果要隱瞞這件事,重點不在她這個只是偶爾跟他見面的人身上,而是孤兒院。

  她試著去打聽過那間孤兒院,現在還好好的,院長嬤嬤和當年認識他的,跟他一起長大的孤兒有不少還在那條街上住。

  再說他怎麼知道她會找一個能見到他的工作?就算是兩人不巧在工作的地方見到了,比如他到她服侍的家庭作客,可是她也不會立刻、馬上就揭穿他曾經生活在孤兒院。他完全可以到那時再賄賂她。

  在她不知道的地方,湯姆對她既警惕又慎重。她對他的試探全都落空了,彷彿他就是一個關心舊友的好人,體貼她是個年輕姑娘而願意照顧她的生活。可是又在一些小地方似有若無的透出一股讓人心癢的曖昧來,如果她真是一個年輕的受他照顧的姑娘,只怕就會愛上他了。

  他用這種勾引的手段只能說還是太年輕了,還不成熟。可是就算他的城府尚淺,也不表示她能夠跟他硬碰硬。畢竟現在佔上風的是他。

  她有一種感覺,湯姆並不是想把她怎麼樣,他只是想完全的抓住她,讓她從心底服從他,無論發生任何事都不會反抗他。他想讓她變得軟弱,變得習慣依賴他生活。

  想起當年還是個小孩子的湯姆就喜歡用食物來利誘,用蛇來令她害怕,真可稱得上是恩威並施。現在他的手段更多了,知道利用他身為男人的魅力來控制女人。

  ——她一定有自己並不知道的、能威脅他的東西。

  有時葆絲也會想起發生在小漢格頓,改變了她的人生的那起謀殺案。可她對那件事的印象非常的淡薄,總是在腦海中轉一圈就又轉到別的地方去了。

  ——那裡什麼都沒有。

  彷彿有人這麼跟她說。然後她就把小漢格頓、裡德爾府和拜德小姐都丟到腦後了。

  進入十月之後,葆絲就在等湯姆來,可是一直到聖誕節都沒見到他的影子。一直了第二年二月他才來,一見面她就覺得她不認識這個人!

  「怎麼了?葆絲?不認識我了嗎?」他解下黑斗篷,裡面穿的是一襲黑色長袍,腳下是黑色的皮靴。

  她沒敢靠近,拿著他的斗篷掛了起來,又躲到廚房去準備茶點,磨蹭了半天才端著東西出來,然後刻意挑了個離他最遠的沙發椅坐下。

  他端起茶加了一顆糖,拿起銀匙慢慢一圈圈的攪,屋裡一時只聽得到銀匙碰著茶杯的清脆響聲。茶香裊裊,配上曲奇和鬆餅,旁邊還擺著蘋果醬。

  「葆絲,為什麼不說話?」一片靜謐中他突然開口。

  她平靜的說:「……沒什麼。」她不敢看他,這人讓她發毛。

  他突然握住她的手,拉到嘴邊輕輕一吻。冰冷的觸感簡直就像以前常在他手中把玩的蛇,她忍不住渾身一顫,猛得把手抽了回來。

  這下她不得不抬頭看他了,迎著光線真正看到坐在那裡的人之後,她衝口而出:

  「你是誰?」

  他似乎想要得意的大笑,可是最後只是盯著她看。

  這樣的他讓她不安,她試探的叫他:「……湯姆?」

  他變得不快了,一絲不屑的笑浮上嘴角,彷彿這個名字讓他看不起。

  「我只是來看看你。」他敷衍的說,嘴裡說著關心的話,可是似乎並不在乎。他今天很奇怪。剛才她覺得他很陌生,可是現在又認為他就是湯姆。

  他會說些什麼。就像以前他捉弄了孤兒院的院長嬤嬤和欺負他的其他孩子後,會把那些事告訴她一樣。他迫不及待的想把他的勝利告訴別人,讓人知道、害怕、佩服他。

  「我最近很忙。」他的眼睛閃閃發亮,興奮極了。他一定很得意,這件事讓他非常快活。「我做了很多事,更是完成了一件大事!」

  她適時的說:「這很好,你可真棒!」

  他克制住了,開始喝茶,沒有繼續說下去。

  可是他沒說。她忍不住猜那到底是什麼事?他以前很喜歡炫耀的把他怎麼教訓、怎麼讓其他的孩子害怕的惡作劇告訴她,不厭其煩的說了一遍又一遍。

  「我只是來看看你。」他重複著這句話。她從他的話裡聽出了告辭的味道,這讓她不解,他甚至坐下還不到五分鐘。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扎錢放在桌上:「我大概很長時間不會再來,這些錢希望能夠你用一陣。」他用眼神示意她去拿。

  她數了一下,一萬二千英鎊。

  「湯姆?」她沒有為他給她這麼多錢而吃驚,只是想他說的很長時間不來是多久,一年?兩年?這一萬塊夠她用十年了。他這是在跟她告別嗎?

  想到這裡她心頭的一塊大石反而落地了,這大半年來她不停的猜他的目的,如果他從今之後就不來找她了,這對她來說是件好事。

  可能她一時忘形了,當她發覺時,他帶著那副瞭然的笑看著她。

  「再見,葆絲。」他站起來伏身給了她一個冰冷的頰吻,不等她起來送他就像陣旋風般走了,留下她坐在屋裡,手裡拿著他剛送來的嶄新的鈔票。

  不管怎麼樣他已經走了,可能以後都不會再見面了。

  葆絲告訴自己可以放心了,她或許可以搬個家,比如搬到鄉下去,這些錢省著點花可以花一輩子。當初她從小漢格頓搬出來是因為那裡發生了謀殺案,而且她也需要再找一份工作。現在她想搬家卻沒打算再搬回去,她下意識的想避開小漢格頓,好像有人警告過她遠離那裡一樣。

  這只是因為她的前一個主人死在那裡而已,她避開那裡是明智的。

  她這樣想,開始考慮過幾個月,等天再暖和一點兒後,從這裡搬走。她和湯姆不應該再見面了。想起今天他來的時候,讓人害怕。

  小時候喜歡恐嚇其他孤兒的湯姆讓她討厭,長大的湯姆,他的惡作劇應該已經不是以前的小兒科了。

  她應該離他遠一點兒。她對自己說。
第 8 章 ...

  四月的時候葆絲找到了一份工作,好事總是一個接著一個的來。

  她非常高興,雖然有湯姆留下的一萬二千塊錢,可是這始終沒有自己親手賺來的錢花著安心。

  卡波夫人今年已經快八十歲了,可是她仍然是一位充滿精力的老太太。這次她將為她服務了三十年的女僕趕走,原因是她總是把鑰匙弄丟。

  她對前來面試的葆絲說:「她是個糊塗蛋!雖然那些小東西確實很容易讓人找不著,可是你總有辦法把它們栓在身上,或者放進抽屜裡。可是她只會不停的辯解說『夫人,我把它們放在那裡了,可是然後就消失了!』」她活靈活現的模仿著前女僕的表情說話,然後臉一沉,嚴厲的對葆絲說:「她以為我年紀大了就不清楚了嗎?我還能分辨的出什麼是謊話!你最好記住,不要想做錯了事而不承認!」

  葆絲順從的說:「我記住了,夫人。」

  然後她就搬到卡波夫人的家裡來了。卡波夫人住在小馬巷26號,是一所有著五十年歷史的大房子,裡面有二十幾個房間,可是大半的房間都上著鎖。自從卡波夫人的兒子到外國一去不回之後,她就把家裡的傭人都辭退了,只留下了貼身女僕。平時她和女僕住在一樓的兩個房間裡,女僕住在她隔壁的小房間,另一頭就是廚房。家裡每天開一次火,一次就煮一天的飯。

  她讓葆絲每天中午開火做飯,要連晚餐和明天的早餐都做出來,然後只有中午的飯是熱的、新鮮的,晚餐和早餐都是冷的。

  她有很多古怪的要求,又是跟女僕兩個人住在這麼所大房子裡,所以她的上一個女僕離開時曾經對她說她永遠也找不到下一個願意住進來的女僕了。

  『要干那麼多的工作!包括打掃!甚至連廚房的活也都要我一個人幹!而你只給我一份工錢!除了我,不會再有人願意侍候你了!』女僕說完就提著行李揚長而去。

  卡波夫人會願意僱傭沒有介紹信的葆絲是因為她確實找不到新的女僕,而她必須在餓死自己,或在垃圾漫出廚房前找到一個人願意接手。

  她對葆絲提了很多的要求,包括晚上睡下以後不許上廁所。可是說完這些後她又說:「我會給你很好的工錢,不會讓你失望的。」她看了一眼葆絲,似乎是怕她拒絕:「會比塔莎的多三分之一,你不會找到比這更好的工作了。」

  葆絲並不缺錢,她只是不想再一個人閒著了。繼續留在那間屋子裡,就像她還在等湯姆來一樣。

  卡波夫人的時間是顛倒的,她總是晚上特別精神,而白天卻會一直睡到下午才起來,葆絲不得不也晨昏顛倒著過。到了晚上,吃過晚餐之後,卡波夫人會把自己一個人關在房間裡看兒子的照片,然後時不時的叫葆絲給她送茶什麼的。

  她很誠實的說:「我只是為了不讓你偷懶!不要想看我的年紀大就騙我!我可是很精明的!我跟你說!」

  她怕葆絲在晚上偷偷去睡覺,不想讓她總是在廚房是怕她偷偷生火,她也不想看到葆絲無所事事,或是坐在一旁發呆,她喜歡她的女僕總是忙碌的。

  這天深夜,卡波夫人還在她的房間裡看兒子的照片,而葆絲正拿著抹布細緻的打掃客廳——這是一個既花時間,又能讓卡波夫人看到她沒有閒著的好工作。

  門鈴突然響了。

  葆絲直起身對著大門處張望了一下,然後回頭看卡波夫人,想知道她有什麼指示。她在這裡當女僕已經有一個多月了,就她所知,卡波夫人沒有好友,沒有親戚,她不跟任何人來往,甚至連郵局都很少給她送信。

  卡波夫人看起來是沒聽到門鈴響。葆絲正打算也當成沒聽到,門鈴又響了,在深夜裡顯得格外響。

  她只得去問卡波夫人。

  「夫人,外面有人按門鈴。」她說。

  大約一分鐘後卡波夫人才抬起頭,拿下老花鏡狐疑的看著她,問:「……門鈴?」

  她點頭:「是的,夫人,似乎您有客人前來拜訪。」

  卡波夫人放下手中的相冊,慢吞吞的說:「我想可能是弗勞沃的同學,他在伊頓公學讀過一年。你讓他們進來吧。」

  葆絲先是為卡波夫人的兒子居然曾經上過伊頓公學而吃驚,那可是一所貴族學校!雖然卡波夫人住在這麼大的房子裡,可是她從來沒把她和貴族放在一起。

  不管她曾經是位貴族夫人或者很有錢,那都是過去的事了。

  然後她想提醒她的主人,任何人都不會在凌晨三點拜訪別人,而那位弗勞沃少爺已經超過十五年音訊全無了,她不認為他的同學會突然出現。

  「夫人,我想……」她話沒說完,卡波夫人就瞪著她說:「葆絲!難道你沒聽見我的話嗎?讓客人等可不是什麼好家教!現在!立刻去開門!」

  葆絲只能安慰自己至少強盜不會按門鈴。

  但當她打開門看到站在外面的兩個人時卻想立刻把門再關上,因為那兩個人是瘋子!

  其中一個四十多歲的瘦高男人穿著兒童軍的軍服,胳膊上戴著紅色的袖章,背著背包,另一個也是四十多歲的男人穿著短褲和長筒彩條毛線襪,上身是圍著一條大肩巾,裡面好像是碎花女式襯衣。

  他們面帶微笑,就像郵差一樣問葆絲:「請問卡波夫人住在這裡嗎?你一定就是她的女僕吧?」

  如果他們不知道卡波夫人住在這裡,那為什麼會知道她是女僕?

  葆絲克制的說:「你們找錯了。」然後就想關門,可是他們中的一個立刻伸手擋住了門不讓她關上,而在她身後,卡波夫人也找了過來,她一定看出了葆絲不想讓他們進來。

  她斥責道:「葆絲!你真是太沒禮貌了!快請客人進來!」說著她就走上來把她推開,然後親自打開門笑著對外面的人說,「快進來,可愛的孩子們……」她的表情明顯僵了一下,然後沒像葆絲以為的那樣吃驚,反而更熱情的笑著請他們進來。

  那兩人略顯侷促的進來,爭先恐後的先握著卡波夫人的手行了一個吻手禮,然後才說:「您一定是卡波夫人吧?見到您真是榮幸。我們是……」他們互相搗了搗,明顯是在對詞。葆絲警惕的看著他們,可是卡波夫人卻不等他們說完就開口道:「你們一定是弗勞沃的同學吧,是來找他的嗎?快進來說話。」

  那兩人同時閉嘴,相互看了一眼就大聲的承認他們確實是弗勞沃的同學,這次就是來看他的。

  卡波夫人請他們到客廳去,然後推葆絲去廚房準備茶點,她拉著她小聲說:「別像個沒見過市面的鄉巴佬!我瞭解這些孩子,他們在學校裡是很時興的!那些古怪的衣服都是他們的流行!現在快去倒茶來!用熱水!」

  葆絲可不認為什麼學校裡會教出三四十歲了還穿錯衣服當流行的人,這些人很古怪!

  她燒了熱水泡了茶,找出一些已經發軟的餅乾擺在盤子裡送了過去,恰好一位先生要借廁所,而另一個人很明顯正在纏著卡波夫人說話。

  「是的,弗勞沃當時跟我們很要好,他是一個好人!」那人說。

  卡波夫人很高興,興奮的翻開相冊跟他一起回憶弗勞沃:「你真是一個好孩子!當時他也跟你一起去野營嗎?」

  葆絲緊跟著那位要借廁所的先生,慇勤的送他過去,盯著他進了廁所,在門外等著他出來再送他回客廳。她是絕對不會讓這種怪人在房子裡亂轉的。

  這人進去廁所後很快出來了,她懷疑這點兒時間連脫褲子都不夠。他手裡拿著一把鑰匙,說是『在角落撿到的。』。

  葆絲接過那一把鑰匙,完全不相信他的話!廁所是她打掃的,她很清楚根本不可能有一個角落放著十幾把銅鑰匙而她居然沒看到!

  「那麼,咳。」這位先生把鑰匙給她似乎就鬆了一口氣,笑笑就回到客廳去了。留下葆絲拿著一把鑰匙站在那裡。

  ——鑰匙而已。他們進來只是為了給她們鑰匙?好吧,至少這些鑰匙看不出來有什麼危險的。

  她把鑰匙隨意放在抽屜裡,回到客廳時那兩人已經向卡波夫人告辭了,他們的來訪讓卡波夫人非常高興,她讓葆絲一定要禮貌的將他們送出去,並熱情的邀請他們再來。

  第二天葆絲想把這些鑰匙扔掉,在把它們扔進垃圾箱之前突發奇想的去試著開了開房子裡那些鎖著的門和櫃子。卡波夫人還在睡覺,她一個人很無聊。

  非常意外的是這十七把鑰匙能夠剛剛好打開樓上的十四個房間和三個大櫃子。就算葆絲想說服自己那只是因為這些鑰匙和鎖做的不好,就像有時一把鑰匙能打開好幾副鎖一樣。可是它們就像是本來就應該打開那些鎖一樣,一把鑰匙對一副鎖。

  這下她可不知道要怎麼辦了。那兩個人怎麼會有這個房子的鑰匙?如果說是卡波夫人的前女僕把鑰匙偷偷帶出去,是為了能夠回來偷東西,那他們也不必再把偷走的鑰匙送回來啊。

  她把鑰匙拿給卡波夫人看,說這是昨天晚上來的那兩位先生從廁所裡找到的。

  卡波夫人馬上認出這就是家裡丟的鑰匙,她大罵那位前女僕:「我就知道她說的不是實話!是她自己不知道把鑰匙放到哪裡了!還敢說是鑰匙自己消失的?」

  葆絲想說她打掃過廁所不下十幾次,從來沒有發現過這麼多舊鑰匙。

  卡波夫人卻認為是她在打掃時偷了懶,說要扣她的工錢。

  「夫人,可是那兩位先生實在是太奇怪了,您不這麼覺得嗎?怎麼會有人在半夜來拜訪呢?」她努力想讓卡波夫人相信那兩人不懷好意,鑰匙的出現也很奇怪。

  卡波夫人對著她大吼大叫:「你這個鄉巴佬!要知道有身份的人總是凌晨才回家的!夜晚才是真正重要的歡樂時光!以前在我家開一整夜的舞會是很正常的事!他們可能只是剛剛從一個舞會裡出來,你不要用你那種鄉下人的腦袋去想了!你們那裡天不黑就睡覺,城裡可不是這樣的!現在,去打掃吧!」

  葆絲放棄去說服卡波夫人,然後在第三天的晚上,他們又來了。

  她鎮定的開門,說:「我已經打過電話到警察局了,我想請你們不要再來了,我不會像夫人那樣相信你們的!請你們現在就離開!」

  那個上回穿兒童軍軍服的男人這次穿著一件古怪的長袍,那長袍的裁剪有點眼熟。

  他看起來比上次要自然的多,他說:「我們這次是來找您的,葆絲小姐,請問您的上一個主人是拜德拉克小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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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 ...

  他們這次有三個人,卡波夫人很高興看到『弗勞沃的同學』再次來看她,葆絲就算再不想讓他們進來也不行,更何況他們還提起了拜德拉克小姐。

  她沒有跟卡波夫人說她的上一個主人死於非命,她只是說拜德拉克小姐『去世了』,『當時她剛過完了她四十九歲的生日沒多久』,這就好像拜德拉克小姐只是壽終正寢一樣。

  拜德拉克小姐死於一場滅門謀殺。當時在場的人有三個都姓裡德爾,事情又是發生在裡德爾府,所以警察認為拜德拉克小姐只是不巧出現在那裡,凶手本來的目標裡沒有她。

  有時她會這樣想,如果那天晚上拜德拉克小姐沒在留下來吃晚飯,那她現在一定還活著。

  最近她想起拜德拉克小姐時感覺反而比剛得知她死訊時更鮮明,她回憶起的是還活著的前主人而不是那個慘白的屍體。在陽光明媚的上午,她在房間裡的大鏡子前轉著圈一條條的試裙子,不停的問她『葆絲,你覺得裡德爾先生他會更喜歡我穿哪一條呢?』

  或許是因為這三個人提起了她,葆絲今天對他們客氣了一些,她主動為他們端來了茶,更用心的準備了茶點,然後在卡波夫人沒有注意這邊的時候小聲的問他們:

  「你們是拜德拉克小姐的親戚嗎?」

  「不是。」其中一個最嚴肅的人說,他一直很不客氣的打量著她,就像警察在看一個賊。

  他們這次只坐了十分鐘就告辭了,葆絲送他們出去時,那個從剛才就一直在盯著她看的男人說希望明天能夠跟她見面。

  「你們可以去喝茶,就在那邊街角,過來時我看到的,店門口寫著雙人女士免費。」昨天那個穿軍服的男人似乎認為自己出了一個好主意,他興奮的舉手說。

  約會?

  葆絲警惕而古怪的看著他,拒絕道:「很遺憾,先生,如果你把我當成那種輕浮的女人的話,你恐怕要失望了。」她知道有一些女僕會願意跟這樣有錢的紳士約會,有時是為了貴重的禮物或錢,有些則是想要麻雀變鳳凰。

  可她是不會這麼做的。她嚴肅的看著這三個人。

  「咳。」那個人清了清喉嚨,有些不自在的說:「不,我們是想問你一些關於拜德拉克小姐的事。」

  葆絲不想跟他們在卡波夫人的大門前糾纏太久,草草答應下來然後就關上門。打定主意明天赴約要問清楚他們的來意,如果他們跟拜德拉克小姐沒有任何關係,那麼她不會洩露前主人的事。就算她現在已經不是她的女僕了,可是她仍然有義務保守主人的隱私。

  第二天早上八點時,葆絲準時來到隔壁街的一間小茶室,只有昨天那個嚴肅的男人在等她。

  「你好,謝謝你能來,葆絲小姐。」他站起來請她坐下,並替她叫了一杯薄荷茶。

  她坐下道謝,等他開口。

  他說:「我一直在找您,可是……」他看了她一眼,似乎想找出她有什麼不對:「有大半年的時間,沒有人知道你去了哪裡。」

  葆絲知道她應該回答他,既然他表現出懷疑的話。可是從去年夏天一直到今年二月,她一直是受到湯姆的照顧的。她下意識的隱瞞了這件事,因為她覺得當時她接受湯姆的錢的事說出來並不光彩。

  她端起茶杯喝茶,沒有說話。

  「我想請問的是發生在裡德爾府的事。那天晚上,你和拜德拉克小姐在那裡……」

  「我都不記得了。」葆絲馬上說。等她說完才看到那個人的眼神,而她也覺得不對了。

  ——她為什麼回答得這麼快?

  葆絲迷茫的看著他,不知道自己是怎麼了。似乎是那人一說『裡德爾府』,她立刻就說『不記得』。

  「小姐,請你冷靜,我給你檢查一下。」那個人從長袍的兜裡抽出了一根小木棍指著她。

  葆絲先是嚇了一跳,要不是他讓她冷靜,她幾乎以為他要用那根小木棍打她了。她看著那根木棍,想知道他怎麼用它給她檢查。

  街上突然冒出尖叫,茶室裡的人都好奇的往外看,還有人從店裡出去。街上的人也都往發出尖叫的地方去了,坐在她對面的那人警覺的站起來,對她說:「葆絲小姐,請你留在這裡等我。」然後迅速舉著小木棍跑了出去。

  他剛出去,湯姆就突然出現硬把她從座位上拽起來帶走了。

  兩人急步穿過大街和小巷,最後都不知道走到哪裡了。雖然葆絲也算是從小在倫敦長大,可是當他們停下來時,她完全認不出自己在什麼地方。

  ——湯姆卻好像對這裡很熟悉。

  這是一條小暗巷,附近也不像有人住的樣子,高聳的牆壁快要將天空遮住。。

  他們有很長時間沒見面了,但兩人之間卻毫不生疏,就像昨天剛剛才分手。

  「那麼——」湯姆拖著長腔,質問道:「你的錢不夠用了?房東把你趕出來了?還是你就喜歡當侍候人的女僕呢?每天都要狗腿的說『夫人,請問我能為您做點什麼?』,就像你生來就是干這個的。」

  他諷刺著:「葆絲,葆絲。」他搖了搖頭,彷彿非常失望:「我以為我瞭解你,你曾經是多麼討厭蘇珊,你說過你想過體面的日子,再也不必為錢發愁,不用聽人吩咐。那麼,你能不能告訴我為什麼又去當女僕呢?」

  「湯姆,注意你的風度。」葆絲壓低聲音警告他。

  這就是她的認識的湯姆。而她是葆絲,以前沒有怕過他,現在也不會。

  他還是有一點改變的,至少在她頂撞他之後沒有像以前那樣露出不快,反而微笑起來。

  「你不想說就算了。」他拍拍身上並不存在的灰塵,冷淡的說:「那麼,我就先告辭了。你還是要回你的女主人那裡嗎?」他刻意加重了『女主人』這個詞的讀音。

  ——他不希望她回去。

  這是她首先發現的。而今天的事情也很古怪,那個穿著長袍的男人——她剛剛發現,他跟湯姆穿的衣服是同樣的款式,都是直到腳踝的長袍。

  ——湯姆跟那個男人有一定的關係,這種長袍太特別了。

  這是她發現的第二件事。而那個男人提到了使拜德小姐死於非命的謀殺案。

  ——湯姆是在謀殺案發生後才出現的。

  上帝啊!

  「你怎麼了?」湯姆警覺的看著她,伸手扶住她。

  他的手抓得太緊了,她的胳膊都痛了。

  「沒事。」她鎮定的說,「我只是有些失望。」她瘋狂的轉著腦筋,要找一個合適的理由,她現在看起來一定很不對,她瞞不過湯姆,她必須有一個好理由!

  「……我以為他想跟我求婚。」她的手抓住裙子,就像她真的這麼認為才會特意打扮好了出來,她又攏了攏頭髮。

  他正盯著她。他還沒有相信她的話。

  她說:「你知道,如果我一直不出門,我可不會找到一個合適的人願意娶我。當女僕可以認識主人的朋友,他們都是有身份的人。」

  她僵硬的笑了下,就像她覺得不好意思,她繼續說道:「我的年紀現在正好,如果再過兩年就太大了。卡波夫人的朋友很少,那位先生是她兒子的同學,我原本想……」她『失落的』低頭嘆了口氣,接著說:「他就那麼走了,我想他是拒絕我了。」

  說完她看著湯姆,從他的臉上她看不出他信不信她的話。

  他還沒有放開她,這讓她有點緊張。

  她小心掙了一下,他放開了,她鬆了口氣,很快的說:「我先回去了,再會,湯姆。」她抓著手包繞過他。

  「等等,葆絲。」他突然說,她腳下一僵,壞了,他看出來了。

  他輕輕嘆息著,從背後抱住她,在她耳邊深情的說:「葆絲,你太讓我傷心了。」

  ——他想幹什麼?

  他把她轉過來,抬起她的下巴,漂亮的黑色眼睛看著她,在暗處似乎有紅色的反光。

  ——是她看錯了?

  他輕聲說:「從重逢以來,你沒有想過我為什麼會來找你嗎?」

  葆絲全身僵硬,什麼也不敢說。

  「我一直愛著你。」

  他說。

  「為什麼你不回頭看看我呢?」他輕輕吻她,握著她的手吻她的手指。

  「你願意嫁給我嗎?葆絲。」他的眼神冰冷刺骨,就像在等著看她露餡。

  「我當然願意。」

  她聽到自己說。

  他們擁抱在一起,交換了一個沒有溫度的親吻。
第 10 章 ...

  唐吉訶德•溫多斯是一個男巫。他任職於魔法部的魔法事故和災害司,負責處理由魔法和巫師引起的重大事故。

  去年夏天,在小漢格頓發生了一起殘忍的謀殺案,一家三口和一位客人當場慘死。麻瓜的警察對此束手無策,而溫多斯卻從這裡發現了巫師的身影。

  很明顯那些沒有任何傷口的屍體是由三大不可饒恕咒中的阿瓦達索命咒造成的。

  有一個巫師,犯下了殺害麻瓜的重罪。

  溫多斯是調查此事的其中一位巫師,他們有一個簡直是完美無缺的嫌疑人,毫無疑問,這件殺人案是他做的。

  這個人叫莫芬•岡特,他有著家族遺傳的瘋狂,他們一家子都是瘋子,包括已經去世的他的父親馬沃羅•岡特。他和他的父親曾經因為攻擊麻瓜而被捕,那個麻瓜正是被謀殺的一家人中的兒子。

  所以,這就是一個瘋子在某一天的夏夜裡,突然決定去報復那個害他和他的父親被關到阿茲卡班的麻瓜一家,他用他的魔杖殺了他們。

  莫芬•岡特被逮捕後,這件謀殺案就宣告破案了。可是溫多斯覺得仍有幾個疑點沒有找到答案,他想起在這次案件中唯一一個受到攻擊卻平安無事的麻瓜女孩,她是那個到裡德爾家做客的小姐的女僕,事後她被發現就躺在跟屍體一牆之隔的旁邊房間裡,被施了暈迷咒後藏在了桌子下面,凶手還細心的用桌巾蓋在她身上遮住了她。

  這個女僕在麻瓜警察的偵破中什麼也沒說,溫多斯想找到她再確定一下,可是卻發現這位女僕在給女主人舉行過葬禮之後就失蹤了。小漢格頓的人說看到她提著行李上了火車,應該是回到倫敦去了。但他卻找不到她。

  一個麻瓜不可能躲得過一個巫師,溫多斯交上報告,認為這個謀殺案仍有疑點,還不能結案。他認為這個女僕是讓某個巫師給藏起來了,很可能那個人就是凶手。

  他的上司接受了他的報告,卻說:「溫多斯,如果真像你所說的這樣,那我擔心這個可憐的麻瓜姑娘已經遭遇不測了。那個凶手可是殺了四個人啊!」

  他也是這麼想的,不過還是沒死心。一直到了今年,跟禁止濫用麻瓜物品司的兩個人聊天時,聽說他們找到了一家專門把會縮小的鑰匙賣給麻瓜的店舖,並追蹤買走那些鑰匙的麻瓜時,碰到了一家的女僕。

  「……聽說在她前面的那個女僕就是因為弄丟這些鑰匙而被辭退的。」

  「真可憐,希望她能快點找到新的工作。這一家的新女僕看起來還只是個孩子,她可真警惕!」

  「哦,我覺得還是因為我們穿的衣服不對。就像我說的,我們完全可以把鑰匙偷偷放進去,何必要敲門呢?你對麻瓜總是這麼好奇!」

  「她的女主人可真挑剔,我們坐在那裡不到半個小時她就叫了她十五次。」這個人清了清喉嚨,模仿卡波夫人的尖嗓子:「『葆絲!葆絲!快過來!你又在偷懶了嗎?』」

  兩人一起笑起來,坐在他們後面吃午餐的溫多斯聽到了,他馬上問起關於這個女僕的事,在得知她的年齡、長相跟他要找的那個從小漢格頓失蹤的女僕極為相似時立刻就讓這兩人帶他去。

  在那間小茶室見到這個女僕的時候,溫多斯覺得她不像這個年齡的女孩子。他調查過她的事,她沒有父母,聽說父親是個酒鬼,母親則將她丟給了一間飯店廚房的廚娘就走了。她從小在廚房長大,會走路時就開始幹活,一直到她十歲時跟著拜德拉克小姐當了她的女僕。

  他是很佩服這個女孩的,認為她非常聰明。因為他在調查時得知,當時廚娘是想讓她去做妓女的,那樣她可以賺更多的錢。不知道她是怎麼說服廚娘送她去當女僕,聽說她每個月都會把工錢寄回來給廚娘。

  她在拜德拉克小姐身旁當了六年的女僕,負責做家裡所有的家務。包括打掃、做飯和洗衣服。小漢格頓的人都說她從不趁女主人不注意的時候偷懶不干活跑出來玩,也沒跟村裡那些壞男孩勾勾搭搭,沒被他們的甜言密語哄得暈頭轉向。

  『她是一個很有規矩的女孩。』

  在謀殺案發生前,村裡的人都很同情她,因為她的女主人是個像花蝴蝶一樣的女人。

  『她總是繞著裡德爾家的湯姆轉,總是這樣!她看不出那個男人只是在耍她。村裡的人都知道他的名聲有多壞,他曾經跟流浪漢的女兒私奔!』

  可是謀殺案發生後一切都不一樣了,她的女主人死了,而她卻在辦完葬禮後就急匆匆走了,甚至沒有留下來等拜德拉克小姐的親戚過來。村裡人都認為她這麼急著走是因為偷了拜德小姐的錢。

  『真是看不出來!她居然是這樣的人!』

  溫多斯認為自己看到的會是一個溫順的、善良的,眼睛裡能看得出她有多麼聰明的女孩,他想先安慰她,然後在不會勾起她的傷心事的前提下了詢問關於拜德拉克小姐的事。

  可是他看到的卻是一個舉止乾脆,面容冷漠,眼睛裡透出警覺的人,她甚至不能被稱為孩子。他懷疑小漢格頓裡的人說的可能有一部分是真的了,他試探的問起了她在離開小漢格頓之後的去向,而她沒有回答,於是他直接問起了裡德爾府的謀殺案,在他還沒把話說完的時候她就打斷了他的話:

  『我都不記得了。』

  她回答的太快了。他更加懷疑了,可是緊接著看到她似乎也為她自己的反應而吃驚。他馬上知道或許她是在自己並不知情和沒有發覺的情況下被巫師施了遺忘咒,可能還有其它的暗示,所以她才會一聽到『裡德爾府』就說不記得。

  溫多斯迫不及待的想給她檢查一下,看她是不是中了咒語,但事不湊巧,就是他拿出魔杖時街上發生了一起小小的事故,他擔心是巫師造成的——最近常有麻瓜傷害事件發生,他先去查看了一下,叮囑她留在這裡等他,可是等他回來她已經走了,他立刻去她的女主人卡波夫人的家裡找她,卻聽說剛才她的未婚夫來把她接走了。

  卡波夫人不停的高聲抱怨著:「我就知道這些年輕的女孩靠不住!她們總是在不停的跟男人拋媚眼,深夜跟他們出去約會!早知道我就不會僱傭她!我完全是好心!給了她這份工作!可她呢?就這樣走了!跟著她的未婚夫!我看她準會給人騙的!那種男人我可見多了!嘴裡說著要娶你,其實都是騙人的!他們手中有點兒錢,就這樣騙那些沒出過門的小姑娘!葆絲跟那些小女孩一樣!她也被那個男人給騙了!!」

  溫多斯被卡波夫人拉住,她不停的抱怨『葆絲這樣的小女孩』是多麼的愚蠢,她突然的辭職又給她帶來多少麻煩。他想從她口中問出帶走葆絲的她的那個『未婚夫』是個什麼樣的人,可是從她嘴裡說出來的東西亂七八糟,聽起來完全是兩個人。

  她一會兒說『那種人我見得多了!他們就是用那張臉來騙小姑娘的!其實就是街邊的小流氓!流浪漢!』,一會兒又說『有錢人家的少爺總是玩弄像葆絲這樣的小女僕,騙她們說會娶她,等過一陣子她們就會知道那根本靠不住!』。

  溫多斯回到了魔法部,他坐在桌前再一次翻看著裡德爾謀殺案的卷宗。他拿著羽毛筆在案捲上標出疑點,雖然沒有證據能支持他的觀點,可是他仍然覺得莫芬•岡特不像凶手。

  他找出關於莫芬•岡特以前數次襲擊麻瓜的卷宗,還有他的父親馬沃羅•岡特襲擊麻瓜和抗拒魔法部抓捕的卷宗,他對比了這三個案件,覺得裡德爾府的謀殺案不像是莫芬•岡特犯的。

  莫芬和他的父親都是瘋子,他們是巫師中的純血主義者,仇視、貶低麻瓜和有麻瓜血統的巫師,這樣看他確實有可能攻擊裡德爾府的麻瓜。

  他和他的父親自持身份高貴,看不起魔法部,認為這世上沒有人能管得了他們,所以他也可能會殺人。

  但是莫芬•岡特是一個瘋狂的人,如果是他幹的,那麼裡德爾府當時一定會像是打翻的湯鍋一樣。他絕不可能不留下任何蹤跡就從他的家一路衝到裡德爾府,殺了人後再回到家裡直到魔法部的傲羅去抓他。

  裡德爾府的餐廳太乾淨了,而莫芬•岡特連他自己的鬍子都不刮,怎麼可能會記得整理謀殺案的現場?

  想想看,當時裡德爾府的人正在吃晚餐,所有的餐具和菜都擺得好好的,他們就那麼坐在那裡,餐巾還掖在領下,什麼都擺在原位人就死了。

  如果是莫芬•岡特,這可能嗎?他喜歡羞辱麻瓜,他可能會把菜扔到他們身上,讓他們狼狽不堪,好好捉弄他們一番後再殺了他們。他也可能會大吼大叫,讓當時就在廚房裡的下人們都出來看笑話,可能會嚇唬他們。

  他曾經攻擊過裡德爾家的兒子,讓他長著滿臉的紅腫的疙瘩躺了一個月,躲在家裡不敢出門,全村的人都知道里德爾家的兒子生了怪病,全身長著奇怪的紅疙瘩,好像他在開著花的荊棘叢裡打過滾。

  從他的手段可以看出,他喜歡這樣做,讓人出醜。

  可是裡德爾府發生的謀殺案,所有的人儀容整潔,餐廳裡的一切都沒有改變——只是人死了。

  想起那個場面就讓溫多斯感到恐懼,從心底漫上來的恐懼。他想像著凶手冷靜、理智、有條不紊的做著這些事。

  他讓那些人就那樣擺著,是因為他以人的恐懼為樂,他那樣做就是要讓人害怕,讓所有看到這一幕的人都忘不掉他的手段。他不是為了羞辱誰,他是為了讓還活著的人記住這個教訓:

  ——恐懼他,服從他,聽他的話,不然,就會受到懲罰。

  溫多斯的羽毛筆哆嗦了兩下,幾滴墨水滴在羊皮紙上,他用魔杖吸走那幾滴墨水,沒有把自己那不著邊際的猜測寫在卷宗上,因為那實在太可笑了,他怎麼可以害怕一個凶手?莫芬•岡特已經被送到阿茲卡班了,這些天他實在是被這個已經完結的案件弄得頭暈腦脹了。

  他讓自己忘掉腦海中想的東西,把卷宗收起來,放到了『結案』的櫃子裡,然後關上門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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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 ...

  

  在卡波夫人家,葆絲遺憾的表示因為她要『結婚了』,所以不得不辭掉女僕的工作。卡波夫人非常生氣,大罵她不守信:『我是看你可憐才給了你一份工作!』

  可是不管她怎麼說,葆絲還是收拾了自己少得可憐的行李後告辭了,連工錢都沒要。

  湯姆一直站在卡波夫人家的大門口等著她,就像他真是她的『未婚夫』。

  她被他送回了之前租住的房子,鄰居們看到她跟著一個從來沒見過的男人回來,兩人還那麼親密,紛紛熱情的來拜訪問候。他們似乎都認為她前段日子是外出旅行或看望親戚去了。

  她在大門前送走客人後進屋,看到湯姆坐在臥室窗檯前的椅子上。

  「我以為你走了。」她說。她很想表現的跟以前一樣,不想讓他發覺她的害怕,可是她覺得自己的聲音在發抖,動作也顯得僵硬。

  她把行李打開,把衣服掛進衣櫥,轉了一圈後不知道接下來該幹什麼,她不想跟他兩個人坐在屋裡卻無所事事。那她一定會露馬腳的。

  看到窗外的天色後決定出去買晚餐的材料。房子很久沒人住了,到處都積了厚厚的一層灰,廚房裡什麼食物都沒有。

  「你出去要做什麼?」他突然在她背後問。

  挽著籃子的葆絲鎮定的回頭說:「買晚餐的東西,你會留下來吃嗎?」既然他都『求婚』了,那想必會留下來跟『未婚妻』吃晚餐吧。

  他嘲諷似的笑了,好像看出了她的恐懼。

  「不,今天沒有時間,或許改天。」

  葆絲聽了鬆了口氣。

  「我會很快回來。」她保證般的說,然後像要逃一樣抓著錢包出去了。

  她很想就這麼逃走,甚至還考慮過錢包裡的錢夠買到哪裡的火車票,如果她租一架馬車趕到火車站後馬上坐上火車離開,說不定他就追不上來了。

  可是她仍是買了晚餐的面包和蔬菜,又買了一磅牛肉就回來了,就像她真的只是去買晚餐的材料一樣。

  等她回來後發現湯姆還在臥室裡坐著,連姿勢都沒變。她僵硬的腦筋這才轉起來,明白了剛才他只是在看她的好戲,故意說不會留下來,其實就是想看她害怕失望的樣子。

  ——如果她真的跑了,現在一定更糟糕。

  她用土豆、牛肉和洋蔥做了燉菜,認真的做了一頓豐盛的大餐,然後才去臥室叫湯姆,等他們坐到餐桌前時已經是晚上八點多了。

  「太晚了,快吃吧。」她給他盛了一盤燉菜,切了幾片面包遞過去,然後坐下來給自己盛了滿滿一盤的燉菜,大塊的牛肉和土豆堆成了小山,散發著濃濃的香氣。她切了兩片面包,就著燉菜大口吃了起來,好像她已經餓壞了。

  在她吃了兩三口之後他才開始動刀叉,他的吃相比她好看多了,坐在椅子上背挺得筆直,把面包掰成小塊泡在菜湯裡,慢條斯理的吃著。

  葆絲很快吃完了一盤,她又給自己添了一盤,看他到現在連三分之一都沒吃完,嘲笑的說:「你現在就像個少爺。」邊說邊張大口吞了一大塊牛肉,撐得兩頰都鼓起來了,用力的嚼著。

  他一點兒也沒生氣,不管是她粗俗的吃相還是她挑釁的話,反而笑著看她,繼續慢慢的吃。

  晚餐結束時他把面前的盤子吃得乾乾淨淨,幾乎都不用洗了,盤底的菜湯也被他用面包擦乾淨吃了。倒是葆絲面前吃得亂七八糟,一些嚼不爛的菜梗和肉筋都被她吐在桌上,還有灑在桌上的菜湯,連她胸前的衣服都滴上了不少的菜油。

  她看起來跟他就像是兩個世界的人。她還是那個從小在廚房長大的幹活的葆絲,而他卻成了上流社會的貴族少爺。

  她把餐具胡亂堆在水池裡,料理台上還有她做飯時留下來爛菜葉和菜根。她就這麼把那堆垃圾放在那裡,還沾著菜油的手草草在裙子上擦了擦直接從廚房去了臥室,然後就開始鋪床,一副準備現在就睡覺的樣子。

  湯姆靠在臥室的門上,笑著問她:「你總是這麼早就睡覺嗎?」

  她背對著他,使勁抖著床單,灰塵揚得滿屋都是。

  「我在卡波夫人那裡都快累死了,今天晚上想早點休息。」她說,問他:「你要留下來睡嗎?」好像只要他說是,她就立刻去拿另一床被子。

  他在她還沒換下來的沾著廚房污漬的裙子上掃了一眼,搖搖頭說:「不,今晚我有事,你休息吧。」

  葆絲客氣的笑笑,直接裙子也不脫就上了床。

  「那我睡了。」她說著就裹緊被子躺下了,背對著門口的他。

  湯姆捂著嘴,嘴角微微上揚。就算他知道葆絲這麼做是故意的,也沒辦法就這麼跟不修邊幅的她做什麼。

  ——他也根本沒想過要對『葆絲』做什麼。

  湯姆知道他需要想一想怎麼辦,一切都被她打亂了。從在裡德爾府看到她開始,從他的阿瓦達索命咒射偏開始,如果當時他沒有因為認出她而射偏了咒語,說不定比現在更好。

  ——如果沒認出她就行了。

  他走過去就感覺到她緊張的屏住了呼吸。

  葆絲很聰明。第一次她看見他時,他正指揮蛇纏死比利的兔子。他欣賞恐懼,喜歡看到那些看不起他的人怕得屁滾尿流的醜態。他本來想用蛇把她嚇走,他想她是察覺到了的,當時她只是掃了他一眼就死死盯著兔子說:『可以吃嗎?』

  他想了一秒才明白她指的是那隻兔子。在此之前他從來沒想過要吃比利的兔子,他只是想殺了它,當蛇纏死比利的兔子時就像在他眼前的是比利一樣。然後他要用它去嚇比利,讓他知道不要招惹他。

  雖然他也很餓,而上一次吃肉不知道是什麼時候的事了。

  她繼續說:『我可以幫你把它弄乾淨,我還可以弄來鍋和調料。』她很努力的說服他把兔子吃了。

  於是他答應了,他想吃肉,他還想看她會做什麼。他對她很感興趣。她飛快的把兔子提走弄好,拿著鍋和調料過來,她甚至還偷偷拿了一個空油瓶子。他看著她用燒熱的水把空油瓶子涮了涮,把帶著油花的水倒回鍋裡。

  『這樣會好吃點。』她說。

  他們分吃了那隻兔子,只放了一點鹽,煮得半生不熟,連切都沒切的兔子肉,他跟她像野狗一樣用手撕著、用牙咬著,硬吞的把肉給吞了下去。

  很飽。那是他吃的第一頓飽飯,以後哪怕他到了霍格沃茲,每餐都可以盡情的吃,他卻再也沒有那種飽足的感覺,那種因為吃飽而全身都暖和起來、變得更有力氣的感覺。

  ——在他眼裡的『葆絲』還是老樣子。穿著大得會拖到地上的裙子,上面都是廚房的污漬,十根手指頭都被冷水凍裂了,發紅發腫。

  他伏□,手搭在她緊縮的肩頭上,在她還帶著廚房的油煙味的頭髮上輕輕吻了一下,感覺到手下的她全身都僵硬起來。

  「晚安,葆絲。」他說完這句話就走了。

  等到大門關了,葆絲又在床上縮了十幾分鐘才敢爬起來,屋子裡看過一圈才確定湯姆是真的走了。

  她趴在餐廳的桌子上長出了一口氣,坐直身前後左右看了一圈,這房子就像她走的時候一樣。她不想回到這裡來,比起來有著卡波夫人那個可惡的主人的房子都顯得溫暖的像一個家。

  她毫無睡意,乾脆起來打掃,到了天亮時這房子已經煥然一新,堆著雜物的閣樓和大門外的花壇都讓她給清理乾淨了,連白色的柵欄都被她用抹布使勁擦得乾乾淨淨。

  隔壁的鄰居一大早聽到外面的聲音,推開窗戶看到葆絲挽著袖子蹲在花壇裡把碎石塊和垃圾都撿出來,驚訝的說:「小姐,您這麼早就開始打掃花壇了?您是想種些什麼花呢?」

  她扶著因為幹了一晚上的活而痠痛的腰站起來禮貌的向這位鄰居道早安,然後說:「我還沒想好。」

  鄰居很熱情,說願意陪她到熟悉的花店去選一些花種,她再次道謝。鄰居又看到她堆在路邊的從閣樓裡清理出來的垃圾,都是一些破舊的家具。

  鄰居驚叫道:「哦,這些可以賣錢的!您不是想就這樣扔掉吧?那可太可惜了!」

  鄰居很快下來跟她一起清理花壇,甚至幫她重新整理垃圾,告訴她哪些可以賣給收這些垃圾的人。

  「您似乎變得和以前不一樣了。」鄰居笑著說,「之前您很少出門呢。」

  葆絲只是笑了笑,過後又跟鄰居一起去了菜市場和花店,她還買回了一些家具,包括一個放在臥室裡的沙發。

  「您這是……」鄰居很好奇,「之前您似乎是一個人住,這段時間您到親戚家去了嗎?」鄰居們一直都很想知道獨身一人住在這裡的葆絲是什麼人?她的錢從哪裡來?看她的年紀不大,為什麼不跟父母住在一起呢?大家都猜葆絲在給人做情婦。可惜之前她住在這裡時幾乎不跟鄰居說話,也不參加他們的聚會,除了偶爾出門時打個招呼之外,鄰居們對她一無所知。

  葆絲笑了笑,毫不在意的說:「我要結婚了。」

  鄰居大驚,興奮的結巴著說:「哦!這可……這可真是一件好事啊!」她迫不及待的想問出更多的事,葆絲告辭了,她說她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家裡要好好收拾一下,您知道。」她許諾等房子收拾好了會第一個請鄰居來作客。

  等送走鄰居,她進了屋,放下買的東西后回到了臥室,看著裡面的那張雙人床半天不動。

  ——有什麼關係呢?她之前實在是想得太多了。不管湯姆是誰,不管他幹過什麼,她只要過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她有什麼好怕的?她能在蘇珊的廚房里長到十歲,能在小漢格頓當六年的女僕,當初看起來那麼難過的日子她都熬過來了,她沒在廚房裡被打死,沒在當女僕時累死,她就不會被湯姆害死。

  湯姆只是湯姆,不會是別的人。至少對她來說,他就只是湯姆,她也只會把他當成湯姆。

  葆絲下定決心後,挽起袖子繼續幹活。她還有很多事要做呢。
第 12 章 ...

  葆絲現在住的這條街上都是一些普通人,一天到晚都很熱鬧。

  有鞋匠、鎖匠、木匠、花匠,有肉店、蔬菜店、水果店、面包店,有時運氣好還能吃到新鮮的魚。

  家中的婦女多數都會在家裡接一些活幹,孩子們早上去上學,下午教堂的鐘敲三下前就放學回來了,到那時他們會在彎曲的小巷子裡歡叫著跑來跑去。

  葆絲六月時剛滿十七歲,看著還是個年輕的小姑娘。她之前一個人獨自住在那麼一幢房子裡,街上其他的人家都很好奇,也有不少的閒言閒語傳出來。

  『私奔』、『情婦』是兩個有最多的支持者的說法。現在她突然搬走後又突然搬回來,還說要結婚了,那些平日裡無聊的婦人們都藉著各種各樣的理由來拜訪她,想從她的口中問出一些『新鮮』『刺激』的東西。

  葆絲沒有理她們,她已經下定決心不管湯姆是說真的還是說假的,她是要做出個『結婚』的樣子來的。

  她先跟房東買下了這幢舊房子,價格還算公道。然後她找了家具店和木匠訂製新的家具,請來工匠修理這幢舊房子,包括踩上去吱啞作響的地板和樓梯,還有已經完全不能用的閣樓。

  「天哪,你可真有錢!」鄰居夫人在過來時看到幾乎全都大變樣的房子時說。

  她買了全套的銀餐具,重新做了窗簾、桌巾、沙發巾,買來新的地毯和床單,一切看起來都像新的一樣,她甚至還想養一隻狗來看門,養一隻貓來捉老鼠,再養一隻鸚鵡掛在門前,閒時可以逗它說話。

  兩個月後,湯姆再次來看她這個『未婚妻』時,看到她坐在舒適的新沙發上,腳下是新的羊毛地毯,面前的小桌子上擺著的是嶄新發亮的銀製茶具,紅茶和奶油的香氣飄散在屋子裡。

  葆絲歡喜的站起來迎過去,可為難的是他頭上沒戴帽子,身上沒穿大衣,手中也沒有手杖,讓她想慇勤一下都不行,最後只好指了指椅子請他坐下。

  「喝茶嗎?」話音未落她已經給他端了一杯,「加幾顆糖?」她把糖罐、牛奶都往他面前推了推,「這是新烤出來的餅乾。」她熱情的說。

  湯姆真的長大了,之前她都沒有仔細看過他。以前她要是故意這麼做,他會陰沉的瞪著她,一直瞪到她肯道歉為止。現在他卻從善如流的加了一顆糖,兩勺奶,慢悠悠的喝起了茶。

  他品了一口茶後就放下了杯子,對她說:「茶泡澀了。」他笑眯眯的伸手拿起茶壺站起來直接走進廚房,葆絲趕緊跟在他後面進去看他想幹什麼?

  他把茶全都倒掉,打量著重新貼過瓷片的廚房讚歎了一句:「看起來比以前漂亮多了。」然後他問她,「熱水呢?」

  他開始手把手的教她怎麼泡出一壺好茶。

  最後倒是葆絲被他弄得心神不寧,等兩人再次回到客廳坐下後,很長時間誰都沒開口說話,只顧著喝茶吃餅乾。

  葆絲再次振作起來,微笑著問他:「要留下來吃晚餐嗎?」

  湯姆端著茶笑:「如果方便的話。」

  那有什麼不方便的?葆絲做出了比上一回更豐盛的大餐,有雞肉,有牛肉,有漫著一層厚厚的油花的肉湯,有鮮脆的蔬菜沙拉,有水果,有餡餅,有小圓面包和長面包,有三種口味的布丁,把足夠坐五個人的長餐桌擺得滿滿的。

  湯姆欣然入座,仍是慢條斯理的吃,從八點一直吃到九點半,葆絲再次撐不住了,端著湯說:「我去給你熱熱。」就躲進廚房了。

  她在廚房裡東摸摸西摸摸,二十分鐘後端著飯後甜點出來了,看著他又吃了半個小時才全都撤下去。雖然沒吃完,可是每一道菜他都仔細品嚐過了。

  站在廚房裡葆絲再次焦急起來,她故意繼續在廚房裡打掃,把盤子都洗乾淨,把垃圾收拾起來,連料理台和地都細細的擦了一遍後,直到十一點半才出來,結果就看到湯姆坐在客廳裡,面前擺著一壺溫茶。

  ——她沒給他送茶。

  她盯著他面前的白瓷茶壺看,確定不是她家裡的茶具。難道他剛才出門買了茶具還附送了一壺熱茶?或者他是帶著茶壺來的?那茶放了一晚上也不可能是熱的啊。

  湯姆還在等著她,他雙手放在翹起的膝蓋上,好整以暇的看著她,像是一個合格的客人在等著主人如何安排他。

  葆絲深吸一口氣,微笑著問他:「已經這麼晚了,你要住下來嗎?」

  湯姆毫不意外她會這麼問,葆絲不會自欺欺人,事到臨頭她反而會先提出對她最不利的事,而這通常表示她早有安排。

  ——難道她真會讓他住到她的臥室裡去?

  他好奇極了,點了點頭說:「恐怕是的,這個時間已經租不到車了。」

  葆絲客氣的說:「那麼我先為您準備浴室,我也為您準備了浴巾和睡衣。」

  ——居然是真的?

  湯姆略微有些驚訝,不過倒不反對事情這樣發展下去。就算她是『葆絲』,他也可以將她當成『女人』。

  他順從的說:「好的,麻煩你了。」

  葆絲很快燒好了熱水,把浴巾和睡衣都放在浴室的門外,然後才去告訴他。等他進去後,她立刻去整理客房。

  ——幸好她早有準備!

  於是,等湯姆從浴室出來後,葆絲面帶微笑的領著他進了客房,裡面已經點好了燈,床鋪已經整理好了。

  「請您好好的休息吧。床單和枕頭都是新的,都在太陽下好好的曬過了,你完全不用擔心。」她這樣說。

  湯姆幾乎要哈哈大笑。他坐在床上,打量著仍然站在門口的就像一個招待客人的女僕的葆絲,連她臉上那無懈可擊的禮貌微笑和交握在身前的雙手,無一不是女僕的派頭。

  ——看來她是打定主意把他當成客人來對待了。

  他說:「那麼晚安。」

  她屏住呼吸鞠了個躬說:「晚安。」然後退了出去,關上門後才松了一口氣。

  之後,她就覺得自在多了。她檢查了門窗和廚房才回到臥室,躺到床上時仍不能相信一切都那麼順利。

  ——這就只有一個解釋:湯姆其實也沒有真心想娶她的意思。

  這既是好事,又是壞事。

  她扭頭看向窗外的月光。如果今晚湯姆要求住到她的臥室裡來,那麼她會相信他是真的想娶她,對她的幫助,不希望她出門工作的事都可以這樣解釋——雖然她不怎麼相信。

  可是他沒有這樣要求而是住進了客房。這才是正常的,畢竟她從來沒有從湯姆身上感覺到他喜歡她,一丁點都沒有。

  那麼,她就不得不繼續思考他為什麼做了那些事了。

  葆絲拉高被子矇住頭。

  她並不願意相信湯姆真的跟裡德爾的謀殺案有關,就算他小時候陰險又惡毒,可那些小的惡作劇,包括把蛇放到孤兒院院長嬤嬤的床上去,或者用蛇去嚇唬其他的孤兒院孩子。那些都只是惡作劇,他至少還沒有真的傷害人。

  她不願意相信長大後的湯姆的惡作劇變本加厲,他居然跟殺人案有關!

  她後知後覺的發現湯姆恰好就姓『裡德爾』,雖然不知道跟小漢格頓的裡德爾有什麼關係,不過既然有殺人案把他們聯繫在一起,那他們應該是有關係的,再加上湯姆的孤兒身份,他那古怪的從來沒聽他說起過的資助者。

  葆絲不得不這麼想:或許湯姆就是裡德爾家的孩子!

  既然有了這個開頭,那麼接下來的事情就很簡單了。

  很顯然裡德爾家有著風流的傳統,比如拜德拉克小姐一直在追求的湯姆•裡德爾,他就是一個花花公子,在村子裡聲名狼藉。他有很多劣跡,對女士也完全沒有應有的尊敬,甚至對他自己的名聲也毫不在意,證據就是他曾經跟流浪漢的女兒私奔。

  另一件事就是裡德爾家很有錢,這在小漢格頓同樣十分出名,聽說他們家幾代積攢下來的財富相當驚人。

  裡德爾一家三人都死了以後,他們的遺產聽說是讓一個遠房的親戚繼承了,那個人神龍見首不見尾,直到裡德爾家的葬禮都辦完了以後也只是律師出面了一下而已。

  ——可見這個人有多麼的不希望被人看到。

  葆絲認為湯姆在這裡扮演的角色可能只是一個小嘍囉。他之前說過他畢業了,那對他的資助可能也結束了,他找了一份在古董店的工作,她要說這工作聽起來可不怎麼有前途。他是個私生子,裡德爾家的遺產他是不可能有份的。

  所以她認為湯姆聽從了某人的命令,或許抄寫了一些文件打了幾個電話跑了幾次腿,他確實在裡德爾家的謀殺案中得到了好處,為了他自己的前途,為了一些錢,他完全可能這麼做。而謀殺案真正的凶手當然就是那個得到裡德爾家全部遺產的人!

  雖然她沒有證據,可是沒有那個人更像個凶手了。畢竟他得到了最多的錢不是嗎?

  私心裡,葆絲不願意把湯姆看成一個殺人凶手,她也不願意相信。對於能找到一個人比他的嫌疑更大,這真是讓她鬆了一大口氣。

  當她想明白這點後,對湯姆就不那麼警惕了。

  難怪湯姆總能給她很多的錢,原來是因為這個。所有的事都找到答案了,葆絲放心的睡著了,臨睡前還想了一下明天早餐的菜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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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 ...

  深夜,所有人都入睡了。

  湯姆推開葆絲臥室的門走進來,月光灑在床尾,她捲著毯子縮成一團,睡得正香。他坐在床邊抽出魔杖,使用了一個高深的魔法,不費吹灰之力就抽出了她的思想。就像他把謀殺的記憶放進莫芬•岡特的腦子裡一樣,這對他來說是小菜一碟。

  ——他從小就很聰明,在沒有魔杖的時候就知道怎麼使用他的力量得到他想要的東西。那時他還不知道那叫『魔力』。

  看到葆絲腦中對他和小漢格頓的事作出的推論,湯姆愣了。

  就像小時候葆絲看到他用蛇纏死比利的兔子是以為他想吃它一樣,她對裡德爾府的謀殺案做出的判斷是:為了那龐大的遺產。

  有時他覺得葆絲很蠢,她的腦袋裡完全沒有理想,她永遠只記得怎麼讓自己過得更好些。更好的食物,更多的錢,如果能不用幹活,住在漂亮的房子裡,那她就滿足了。以前她就常這樣說,她想當女僕的原因就是因為女僕可以穿好看的衣服,更體面,不像在廚房裡幹活那麼髒那麼累。她說等她長大了,能夠不再工作就有錢花,嫁一個能養得起家的丈夫,住在獨幢的房子裡,每天都能吃到美味的食物,時常穿上新衣服,偶爾可以去逛街,買一些好看的小玩意。

  『那多幸福啊!』她這樣說。

  而他每次聽到都覺得普通人也只能有這樣的夢想了,他當然是不一樣的,他不是一個平庸的人,他以後一定會有變成一個偉大的人,人人都會畏懼他的威名。

  可是有時葆絲的想法會讓他覺得蠢的人是自己。

  比利的兔子,當時他很餓,很明顯吃了兔子比不吃兔子更好。至於比利,他完全不用空著肚子只為了要用那隻死兔子嚇他,事實上比利最後還是嚇得夠嗆,因為他把兔子頭放到他的枕邊了,早上他的尖叫可真是,幾乎把整條街的人都吵起來了。

  而他也填飽了肚子。

  而裡德爾府的遺產,他從來沒想過要佔有那些錢,而那些錢確實應該是屬於他的。在裡德爾家所有的直系都死了以後,他是唯一留下來的人。以前沒想到時還不覺得,可現在他認為得到遺產的那個人佔了不該佔的便宜。

  ——讓他不滿的是兩次都是葆絲『提醒』了他。

  難道這個庸俗的女人比他更聰明嗎?

  湯姆看著抱著枕頭睡得正香的葆絲,慢慢握緊了魔杖。

  他有很多機會可以殺掉葆絲。可是就像在裡德爾府裡,在她端著菜走進餐廳時,他明明已經舉起魔杖射出死咒,卻在認出她的一瞬間下意識的移開了魔杖,咒語射空了。

  當時他很慌,很著急。他沒有時間,匆匆決定不在這裡殺她,而僅僅是給她施了一個昏迷咒和遺忘咒,然後將她搬到隔壁房間,藏在桌子下面,為 不讓人太快發現她和餐廳裡的屍體,他用桌巾蓋在她的身上。

  之後他一直跟著她,也一再找機會殺她。有好幾次他躲在路邊,看著她往來於警察局和郵局,只要一個小小的絆腿咒,她就會摔倒在大街上,被往來的馬車和汽車撞成一塊破布。

  可是直到他跟著她回到倫敦也沒找到機會下手,等到她的錢用光了,要出去找工作,他不得已才現身給她錢。

  他想過很多次,怎麼殺了她,怎麼把屍體藏起來,怎麼偽裝成意外。他知道魔法部會去調查小漢格頓的謀殺案,他也知道傲羅和警察都在懷疑她知道內情。他告訴自己要慎重,不能急躁。

  他就快要畢業了,他想留校,變形課的教授鄧布利多正等著抓他的小辮子。他必須更小心才行。

  ——其實那天晚上他去小漢格頓,並不是想殺了他們的。

  他終於找到了他的家人,他終於要知道他是誰的子孫了,他相信他的魔力是來自一個偉大的血脈。

  斯萊特林,他是斯萊特林,霍格沃茲四位創始人的後代。他繼承了他的祖先的意志,他會改變這個腐朽的魔法界,讓斯萊特林的名字永載史冊!

  他會有比他的祖先更偉大的成就。他知道他一定會成功!

  他興奮不已的前往小漢格頓,甚至都不能再多等一分鐘。可等待他的是什麼呢?

  ——斯萊特林的後裔已經沒落了!這世界上最後的一支純血已經沒有了!

  他是斯萊特林的後代跟麻瓜的私生子!

  他甚至不能光明正大的說自己繼承了斯萊特林的血!因為他的母親是跟麻瓜私奔生下的他!他本來以為能找回一個高貴的身份,最後卻發現他永遠不能把自己的身世公諸於世。

  他恨拋棄他和他母親的父親,他恨他是個麻瓜。他本來以為生下他卻死去的母親不可能是給他一身魔力的巫師,他期待著他有一個偉大的父親,可是他的父親不但是個麻瓜,還是一個下流卑劣的傢伙。

  裡德爾一家沒有一個好人,哪怕他們是麻瓜,也是麻瓜中最噁心的。

  可他的真名卻偏偏跟他的父親,跟他的姓氏一樣。由生下他的母親給他的,用來紀念他們那像臭水溝裡的污泥一樣的愛情。

  哈哈哈哈哈哈!

  他不想去猜測到底他們是怎麼勾搭到一起的,湯姆•裡德爾英俊而富有,他的母親梅洛普•岡特雖然是個女巫,可卻像流浪漢一樣生活在一幢小破屋裡。他很難相信他們之間會有『真正』的『純潔』 的愛情。

  他在學校見過很多,女學生矯柔造作,總是跟在有名聲又有權勢的男學生身後,男學生自大虛榮,誇誇其談,總是不停的吹噓家族或親友的功績用來妝點自已。男人的金錢和女人的美貌讓他們互相欺騙。

  他在知道了女人的膚淺之後,很擅長如何利用這一點來達到目的,一直以來他都做得很好,這讓他在學校裡就有了一群的追隨者。

  他很清楚,如果他不是表現得像一個真正的神秘的巫師貴族,那他絕對得不到這麼多的支持。

  他必須、他不能讓人知道這一切!

  ——雖然是臨時起意,可是他做得很好。沒有人發現,或者就算有人懷疑,但他也沒有留下任何馬腳。

  他握緊魔杖,看著熟睡的葆絲,起身離開這間臥室,開門走了。

  ——或許留下葆絲並非壞事。

  七月時他畢業了,他想留校。不只是因為他喜歡霍格沃茲,他喜歡在這裡的生活,他喜歡這座魔法城堡,這裡是斯萊特林留下最多智慧的地方,他知道他還有很多秘密都不知道,他甚至願意在這座城堡中用一生去挖掘斯萊特林留下來的財富。

  而且,這裡有很多的斯萊特林的學生。他們跟他有著一樣的心願,他可以在這裡找到更多志同道合的人。

  可是變形課的鄧布利多教授反對他留校,他說動了校長,將他趕出學校。

  他知道他會是下一任校長,沒有他的同意,他很難再回到霍格沃茲。

  他知道他不相信他,從前年他打開密室,死了一個麻瓜學生之後,他就覺得鄧布利多教授總是緊盯著他。

  當年他實在是太年輕了。找到斯萊特林的密室後他太興奮了,如果是現在,他有把握不會留下任何疑點,不會讓任何人發現。

  可是現在已經晚了。他所能做的就是更多的取信鄧布利多教授,他明白他在學校的一些言論讓這位教授警惕。

  ——如果,只是如果:他跟一位麻瓜結婚了,跟一個童年的好友有了一個家庭,那鄧布利多教授還會懷疑他嗎?

  湯姆這樣想著,融入夜色中。
第 14 章 ...

  早上起來時葆絲發現湯姆已經走了,客房的床沒有人睡過。

  她沒有放在心上,只是發愁他這次離開沒給她留下錢。因為買下房子又換了新的家具,她已經把錢花得差不多了。正當她覺得是不是應該像這條街上的其他女人那樣找一些可以在家裡干的活來賺些錢時,湯姆又來了。

  還不到十天他就來了兩次。

  他仍是留下來吃了晚餐,並在十二點之前告辭。他給了她二千塊錢,深深看了她一眼後說:「……我想你可能有些缺錢了,似乎你添治了不少的新東西。」

  這是一個非常有湯姆個人風格的警告。

  葆絲接下錢後幾乎是向他保證不會再亂花錢了。

  「差不多都弄完了。」她握著錢看了一圈她漂亮的新客廳。

  湯姆保持著一個月來三回的頻率,漸漸的周圍的鄰居都知道她的『未婚夫』常常來看她。

  「他一定非常有錢吧?」鄰居好奇的問她。

  「他是干什麼的?多大年紀?是你父母的朋友嗎?」

  鄰居提了很多問題,從他的長相到他的工作到他賺多少錢父母是哪裡人住在什麼地方,讓葆絲不解的是湯姆每次來幾乎都是在黃昏之前,周圍的鄰居應該見過他不止一次,可是她們似乎連他長什麼樣都說不出來。

  葆絲警覺的沒有透露湯姆的任何信息,她也沒有說出自己以前在做女僕,從小當廚房女傭長大。她說湯姆在做海員,這是一個不管他什麼時候消失都可以找到理由的好工作。海員總是不安全的,不知道他們什麼時候就不能回來了。

  鄰居在聽說她的未婚夫是做海員的之後,都對她十分同情,好像她已經當上寡婦了。她們邀請她一起去教堂,說:「葆絲,去祈求上帝保佑你的未婚夫吧。」

  葆絲開始每週去做一次禮拜,聽神父布道,講解聖經。神父對她這個新的信徒十分照顧,送了一本聖經給她,每次禮拜結束都會找她說一會兒話,在得知葆絲不識字,看不懂聖經後就說:「沒關係,只要誠心祈禱,主不會怪罪你不會讀上面的字的。」

  葆絲卻試著向神父提出想學識字,哪怕每週只能學會念一句也可以。神父很願意幫助她,送給她一本舊字典,還找了一些淺顯的童話書借給她看。

  葆絲得到了一個可以光明正大學習的機會,她像以前上學時一樣,使勁的背字典、背聖經。當湯姆下一回來的時候看到了放在她床頭的聖經和擺在桌上的背寫單詞的廢紙,他拿起來彷彿好奇的問她:「……你信教了?」

  葆絲含糊的說:「約翰神父是一個很好的人。」

  她看得出來湯姆是想將她約束起來的,在這種情況下她的任何一個改變都會引起他的不安和反對。湯姆的想法很好猜,當他看不出這件事對他有什麼好處的時候,通常都是說『不』。所以她不能直白的告訴他想唸書,想識字,他會逼問她『為什麼突然這麼想?』

  如果她說自己只是想學知識,這只會讓他發笑。

  他會認為這是她想脫離他的掌控的一個徵兆,他會反對到底,他會用各種方式阻止她。

  所以,她給他一個理由,一個可以轉移他的視線的理由。

  最後湯姆沒有反對她繼續去教堂,繼續『學聖經』,他只是像一個嫉妒的男人那樣淡淡的提了提,讓她不要跟神父太接近。

  「為了你自己好。」他說。

  葆絲當然『接受』了他的意見,並通過鄰居把這個『煩惱』傳給了神父。鄰居覺得這很正常,海員長年不在家,當然會擔心自己的妻子有沒有情人。神父也很注意自己在教徒中的聲譽,後來他幾乎是對葆絲視而不見。

  葆絲繼續用字典學習,她借回來很多書,偷偷去打聽肯收女學生的大學,甚至想掏錢去旁聽。

  她想考一個學位。

  這些都是瞞著湯姆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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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章 ...

  在離葆絲的十八歲生日還差兩個月的時候,有一所大學給她寄來了入學通知書。

  在那天她終於跟湯姆說了想上學的事。

  湯姆聽了之後一邊飛快的轉著腦筋,一邊卻很平常的問:「哦?你想上學?葆絲,你從來都沒有告訴過我。你為什麼想上大學呢?」

  葆絲當時明明看出來了他在打什麼主意,可是能夠掌握自己命運這個誘惑太大了,她仍是一腳踏了進去!

  她想,不管湯姆有什麼目的,或者日後他還是會告訴那個小漢格頓謀殺案真正的主使者她也是知情人,可是在那之前,她總還是有希望的,她總要拚一拚!

  她略帶羨慕的說:「……當年你突然走了,院長嬤嬤告訴我有人資助你去上學,那時我就很想也去上學。」她看了他一眼,說:「我知道,只有念了書才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我也可以不用當女僕,可以去更體面的地方工作,或許可以去當打字員,或者秘書,賺更多的錢,住在公寓房裡!」

  這些話倒有大半是真的。如果她有了學歷,當然可以不必只屈身當個侍候人的女僕。

  湯姆聽了她的話輕鬆一笑,多少有些相信了。確實他認識的葆絲也有堅強、不服輸的一面。不然她也不會反抗廚娘蘇珊跑去當女僕了,能從那個地方逃出來,她也是花了一番力氣的。當時他已經去了霍格沃茲,沒人幫她,她卻能靠自己走出來。他本來就不認為葆絲會認命一直呆在廚房裡,就算沒有蘇珊想送她去索菲亞那裡這件事,她也會想辦法離開的。

  她一直都想過得更好。這一點上跟他一樣,他們都不是容易安於現狀的人。

  如果她只是像孤兒院裡的女孩一樣的蠢蛋,那他也不會跟她當了兩年的『朋友』。

  他已經知道怎麼控制葆絲了。如果人有野心,那麼他會助長他的野心,不停的讓他的欲|望越來越大。這本來是他對付斯萊特林的那些貴族少爺們的辦法,沒想到葆絲也是一樣。

  他早該想到的。

  想到這裡湯姆倒是有些遺憾。重逢後的他並沒有花多少心思在葆絲身上,而是將她當成了那些女人,認為只要給她錢或者愛情就能收服她。而當年的葆絲也早在他去霍格沃茲後很快就丟到了腦後,他並沒有多少機會想起以前的『朋友』。

  ——其實他很意外,那天在裡德爾府他會那麼快的認出葆絲。

  作為一個已經遺忘在他腦海中很久的人他不該那麼快就認出她的。

  他很輕易的就讓葆絲進了一所學校,只要一個小小的迷魂咒,那些麻瓜就會在一張白紙上籤發入學通知和證明,那怕他想讓一條寵物狗進學校都行。

  葆絲拿著由校長特別簽發的證明進了學校,雖然學校裡的教授和學生都很吃驚她這樣一個沒有身份沒有錢也沒有家世的人是怎麼進來的,更別提她進校前根本沒有受過任何教育。這樣的人是怎麼進來的?

  各種各樣的猜測和流言圍繞在葆絲的身旁,有很多教授拒絕她進教室或接受她的選課,那些嚴肅的教授們看著她就像她是用某種不名譽的方式進來了,而他們要把她趕出去。

  葆絲一直堅持著,可是當她發現這樣下去她這個大學上和不上沒有區別的時候,她也無法保持鎮定了。

  那些教授很可能根本不會讓她畢業,如果她連教室都進不去,哪怕她可以自學,可是也無法修夠學分,甚至無法參加考試或答辯。

  她第一次覺得茫然了,甚至比被那些學校拒絕更茫然。如果說那一次是那些校長不肯給她機會,那麼現在她上了大學了,卻發現這種排斥不是一個兩個人的,而是整個社會的。

  當大家認為她應該是什麼樣的,她想改變就不會那麼容易。

  往常這個時間她應該抱著書去上課了。她會穿過這條街,鄰居們都會跟她打招呼,她會很高興的說跟他們說上兩句話然後趕快離開,免得遲到。

  可是今天她坐在窗邊不想動了,時間一分一秒過去,鐘錶敲過三點、四點、五點……太陽西下,已經是黃昏了。

  「咚咚咚。」臥室門被敲響。她回頭看到湯姆穿著簡單的襯衣,手中卻握著一根手杖站在門口。他又自己進來了,剛才就是用他手中的小手杖敲的門。

  他笑得很得意。雖然那個笑容很淡,很客氣,可是她看得出來他很得意。他是不是早就料到了?她會有這樣的下場。就算進了學校,可是就像校長拒絕她入學一樣,學校裡的人也是拒絕她的。他們認為她這樣下流的人不配受教育。就像酒鬼的孩子一樣是酒鬼,她是孤兒,所以就一定是不學好的,她看得出來那些人是怎麼看她的。他們認為她可能會偷東西,可能會偷錢,反正她不做好事。

  她當過廚娘,當過女僕,所以她跟他們比就是下等人。

  她永遠不可能跟他們一樣。

  認識到這一點的葆絲沒有自傷,或者感懷身世,從此一厥不振?不,她只是覺得不甘心!那些看不起她的人只是憑著沒有道理的臆斷就認為她是個什麼樣的人?

  他們憑什麼這麼對她?

  憑什麼?!

  湯姆看著坐在那裡的葆絲,她雙眼火亮,整個人都被憤怒包圍了。或許她不知道,她現在看起來就像一個失敗者。還是一個丟人的失敗者。因為她在還沒交手時就被人打敗了,她甚至沒機會出去跟他們喊一聲。

  那些不屑、輕蔑、鄙視已經把她打敗了。

  他輕輕的走過去,溫柔的攬著她的肩,用他的眼睛專注的同情的看著她,用他低沉的聲音說:「可憐的葆絲……別難過,我來教你怎麼對付那些看不起你的人!」

  葆絲沒有堅持多久就把全身的重量都靠在他的身上,閉上眼舒了口氣。

  攬著她的肩,他順勢坐在她的身旁,沒有擁抱她,而是握著她的雙手,看著她的眼睛,像一個關心她的朋友那樣說:「交給我,葆絲,你會發現他們沒有那麼可怕。」
第 16 章 ...

  一輛嶄新的最新型福特汽車停在學校門口,葆絲從裡面下來,提著鱷魚皮包,穿著毛皮大衣,脖子上的鑽石項鏈熠熠生輝。

  她吸引了很多的視線,現在她再進教室,教授們倒是不會讓她出去了。可是那揮之不去的視線仍然讓她如芒在背。

  她總覺得這樣並沒有讓一切變得更好,反而更糟了……

  那天她跟湯姆說了在學校裡遇到排斥的事,本來是一口濁氣堵在心口好幾天下不去了,可是真正說起來時,卻發現根本沒什麼可說的。她總不能埋怨所有人都不跟她說話吧?或者一見她過去,聊得好好的人都走開了或者不說話了?

  「……不,其實沒什麼。」她掩住嘴搖搖頭。說出來反倒覺得不算什麼,可是回憶起學校裡的氣氛,心情再次沉重起來。

  湯姆沒有同仇敵愾的罵學校裡的人,或者同情她的遭遇,他只是柔聲問她:「那麼,你想再回去上課嗎?」

  「不。」葆絲脫口而出,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我想先休息幾天。」她需要再想一想,既然已經上了大學,她當然不會就這麼放棄,可是也不能讓事情發展下去。她一定要想到一個辦法處理現在的這種情況然後再回去。

  湯姆撫摸著他手中的那根小手杖,慢悠悠的說:「我有一個辦法,能夠改變他們對你的態度。」

  「什麼辦法?」葆絲迫不及待的問。

  「葆絲,你要明白一件事。」他不屑的笑著說,「那些人根本沒有什麼了不起的,他們只是一群蠢貨。」

  從他口中慢慢吐出『蠢貨』這個詞時,沒有粗魯和下流的感覺。

  可是坐在他面前的葆絲卻覺得像是被狠狠抽了一耳光,這讓她的臉突然變紅了。她不安的在沙發上動了動,有點後悔在他面前抱怨了。

  ——她忘了,她以前在他面前抱怨廚房裡的人時從來都沒得到過有用的建議。他是絕對不會為人著想的。

  她分神打量著坐在她面前的湯姆,他蹺著一條腿,把玩著小手杖,臉上帶著漫不經心的微笑,剛剛還用他那一口似乎是經過訓練的倫敦腔說著髒話。他真是跟以前完全不同了,完全看不出跟以前那個穿著孤兒院不合身的捐的舊衣服,頭髮讓孤兒院裡的院工剪得這裡禿一塊那裡禿一塊的瘦弱男孩有什麼關係。

  「走吧。」他拉她出門,「讓我來給你施一個『魔法』。」

  說到『魔法』時,他的語氣有一種微妙的變化。

  湯姆帶著她上街,用華服和寶石將她妝扮起來。然後對她說:

  「現在你可以放心的到學校去了,我保證他們都會爭先恐後的上來巴結你。」

  汽車、司機,毛皮大衣和鑽石。葆絲當了一個星期的活動展示櫃,然後他又來了。當她從汽車上下來回到家之後就看到他像個主人一樣坐在客廳裡,面前擺著熱氣騰騰的紅茶和茶點。

  葆絲好奇的往廚房裡看了看,雖然那裡不會有人,可是說不定湯姆會帶個女僕過來呢?這可真是一個難解的謎題。她回房換下衣服後再出廚房去看了看,灶台和水壺都沒被用過,那他是怎麼泡茶的?或者現在已經有叫餐服務了?

  她從廚房出來坐在他旁邊,他為她倒了一杯茶,說:「那麼,這一個星期過得怎麼樣?」他似乎很想知道。

  葆絲想起學校就皺起了眉,她先喝了口熱茶,又吃了兩個曲奇,覺得整個人都被甜食撫慰了。她聳聳肩說:「……就那個樣子吧。」她實在不想多說。

  他變得不快了,眉毛皺起來,聲音也變沉了,他說:「怎麼了?難道他們沒有對你變得更好嗎?還是沒人找你說話?或者教授仍然在上課前讓你出去?」

  聽得出來他不相信事情還是這樣。

  葆絲嘆了口氣說:「當然不是。」早在她第一天穿上新衣服坐汽車去上課後,立刻就有人來找她說話了,男生女生都有。無一例外,他們都想讓她帶著他們到那些『上流社會的俱樂部』去玩,也能認識幾個『高貴』的人。

  ——她覺得自己在別人眼中從流浪漢或小偷變成了高級妓|女。

  就像她察覺的那樣,事情並沒變好,而是變得更糟。

  湯姆打量著她的神色,說:「你不滿意?」

  因為他的話中並無火氣,也沒有嘲諷的味道,葆絲誠實的點了點頭說:「明天我就不坐汽車了。」她也不會再戴鑽石了,也不會再穿那些漂亮的衣服了。她還是老老實實的去上課吧。

  「呵。」他輕笑,葆絲立刻警覺的抬起頭。

  ——他在嘲笑她?

  湯姆沒有理正等著他開口的葆絲,直到他喝完了一杯茶才說:「你突然變得富有,再突然重新變得貧窮,那等待你的一定會是比之前更加苛刻的對待。」

  葆絲想了一下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之前學校裡的人認為她是用不名譽的方式進了學校,而她又展示了一個星期的富有,相信會有更多的人認為她的錢來路不正,而她如果又變『窮』了,那些人只會認為她又倒霉了而已。會比之前更變本加厲的對她。

  她按著額頭,事情果然越變越糟了。她不能放棄這好不容易得到的上學的機會,可是繼續這樣下去,她不知道自己還能堅持多久。而且她也發現了一件事,她的出身永遠跟著她。就像這次一樣,她貧窮,學校的人認為她是小偷,更因為她不明原因的入學而認為她用身體賄賂了學校的大人物。而她富有,大家也只會跟著這個方向繼續猜測,認為她終於釣上了一個大人物,而不會認為她就是出身體面的人家,是個跟他們一樣的人。

  就算她取得了學位,會不會還有人質疑她這學位是怎麼來的呢?如果她找到工作,會不會有人認為她這工作也是通過什麼手段得來的呢?

  ——她以前把一切都想得太簡單了。

  這其實是她失算了。當她只把目標放在吃飽穿暖,過得比在廚房,或者比在當女僕時更好時,那其實是跟這條街上其他的人一樣,跟她所處的社會地位是一樣的。她並沒有超出界線。而當她把目標放在更高,比如考取學位,找一個體面的工作,這時她面對的人群就不是跟她處在一個環境中的人了。

  是她沒有考慮到這一點,又因為想變得跟以前一樣,一時沖昏了頭。

  湯姆坐在那裡,看著葆絲捧著一杯茶,時不時的抿一口,眼珠不停的轉動著。她一定在想怎麼解決現在的問題,她也一定發現了,她目前是不進則退,已經沒有第二條路可以走了。

  他瞭解葆絲,她不會怨天尤人,不會在問題發生後推脫逃避。她會拚命的想辦法。

  ——可她現在已經無法可想了。

  湯姆嘴角含笑,給自己的茶杯裡加了一顆方顆,慢慢的攪著。

  ——他會在她無路可走的時候給她一條路,引導著她順著他的方向走。

  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打斷她的思緒說:「葆絲,你很清楚,除非你換一個身份,不然,你永遠都擺脫不掉過去!」

  ——對,就像他一樣。他會埋葬掉自己的過去,不管是麻瓜的父親還是私奔的母親,他統統不要!他會給自己創造一個名字,他會給自己創造一個偉大的,讓魔法界所有的人都要仰視的未來!

  他放下茶杯,看著葆絲,誠懇的說:「葆絲,你是我的朋友。只要你願意,我會為你找一個好的人家收養你,你完全可以換一個全新的身份。你可以離開這裡,重新開始。我可以給你再換一所學校,換一個名字,到了那裡沒有人認識過去的你,你會擁有跟以前完全不一樣的幸福的人生!」

  ——而到了那時,你會為了保守自己的這個秘密,而成為我的俘虜。

  湯姆等著葆絲說『好』,他等著她求他,求他給她找一個更好的身份。他等了一分鐘,卻看到她古怪的看著他,她說:

  「收養?湯姆,你沒問題吧。我都多大了?」

  他一怔,隨即彷彿是為了掩飾他的失措,他端起茶杯說:「有很多家庭願意收養像你這樣純潔可愛的姑娘,那些無兒無女的老人們會像疼愛自己的孫女那樣的愛你。」

  這個反應可不在他的預料之內。她為什麼反對?能有人收養是件好事啊。

  葆絲搖頭說:「別逗了。」她可從來沒想過再給自己找一對陌生人當父母,如果她有這個念頭,五六歲時就上街找那面目慈祥的老太太了。

  湯姆知道今天談不出什麼來了,他匆匆告辭。從葆絲家出來後,他知道自己其實是被她不同常人的反應給弄了個措手不及。

  ——葆絲看起來明明是這樣的人,她沒有太大的野心,只是想過得體面些,受人尊敬。那麼被收養是最好的一條路。她為什麼反對?

  湯姆深吸一口氣,陰沉的走向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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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章 ...

  湯姆回到了他的居所,那是隱藏繁華街道中央的一幢房子,它原本屬於某個巫師貴族的後代,現在則由他的『信徒』獻給他做為臨時的住所。

  任何人,只要能為他服務,無不欣喜若狂。

  房子裡有一個家養小精靈,湯姆很討厭看到這種骯髒下等的生物,所以從來不許它出現在他的面前。

  他脫下的外套就像是被無形的僕人收進衣櫥,然後當他走到客廳坐下後,鞋帶自己打開,拖鞋飛過來輕巧的套在他的腳上,而同時在他面前的桌子上出現了剛剛泡好的茶。

  他喝了一口茶,舒了口氣,拿起桌上的今天晚餐的菜單看了看,抽出魔杖劃掉其中幾道他不想吃的,然後菜單就從空氣中消失了。

  他走進書房,桌上有剛煮好的咖啡,旁邊擺著奶罐和糖罐。他給自己倒了一杯,不喝,只是聞那股香氣。咖啡有成癮性,他從來不會讓任何東西能夠控制他,哪怕只有一點點也不行。

  他坐在書桌前翻看了一會兒面前的筆記和報紙,全無頭緒。他知道他的腦袋裡還想著剛才在葆絲家發生的事。

  他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

  ——他不明白為什麼葆絲會不願意被收養。

  如果說以前只是僅僅想如何處置這個『童年好友』,那麼不知是從什麼時候起,他變得更想征服她。

  他不相信他會找不到她的弱點。

  這就像一個挑戰,他想知道在不殺她的前提下,他會花多久才能掌握她。這明明是一件很簡單的事。

  他得到了那麼多的忠誠,不知有多少出身巫師貴族世家的人跪在他的面前對他宣誓效忠,為了得到他的一句讚揚而不惜付出生命。有那麼多的人迫不及等的想要為他獻出一切,葆絲最後也會變得跟他們一樣的。

  ——只是時間早晚而已。

  湯姆想到這裡微笑起來,他決定更認真一點,哪怕只是一件打發時間的小事情。現在他有很多的大事要考慮,他應該沒有時間來為葆絲這樣的小人物浪費精力。可是他又覺得這很有意思。

  ——葆絲是知道他的過去的人,她在他的回憶裡,跟孤兒院組成了他在成為巫師之前的一段可恥的記憶。

  征服她就像是打敗了那段回憶,包括其中的弱小的他。

  他想讓自己從一開始到未來都是強大的,不可戰勝的,讓人畏懼的。

  他開始挖掘回憶裡的葆絲。

  沒有小孩子會不喜歡父母。雖然不想承認,可是就算是他也曾經在很長一段時間裡被『父母』這個魔咒糾纏著。

  像孤兒這樣從來沒見過父母的人,在小時候應該會幻想父母就在他們身旁,或慈祥或偉大。會疼愛他們,會給他們買好吃的蛋糕,會在他們生病時在床前照顧他們,會把他們抱在懷裡輕輕搖晃。

  湯姆不屑的撇撇嘴,這種『溫暖』不是他想要的,只有那些平庸的人才會天天想著這個。

  葆絲從小的夢想就是有一幢自己的房子,每天在充滿陽光的廚房裡燉肉做蛋糕什麼的。她也總是提起想嫁人,似乎對她來說,嫁人就意味著再也不用工作的幸福生活。

  ——很務實的夢想。

  不管是當時還是現在,他都認為葆絲的這個夢想既好實現,又符合她的社會地位。能在未來找一個男人結婚的確是她所能得到的最好的結局了。

  他一直認為葆絲就是這樣,在有限的範圍內做可以實現的夢。雖然她的目標在他看來小得可笑,但是卻很適合她。

  ——既然這樣,成為一個體面的家庭的養女,這就意味著她可以得到更好的結婚對象。她為什麼不願意?不單是不願意,她就像從來沒這麼想過。

  或許是因為他提得太突然?她一時沒考慮好才會這樣拒絕?等她想過以後一定會迫不及待的想去當養女。

  湯姆讓這個念頭在腦中轉了一秒就把它否決了。不,葆絲不是在沒有考慮的時候就斷然拒絕的人,如果她對這件事不確定,她是不會拒絕的。她會說:

  『哦?是嗎?』

  湯姆在腦海裡模仿著葆絲說著這句話,簡直就像她就在他身旁一樣。她會給一個不確定的答案,就像她隨時會答應或者拒絕。

  她不會堵死自己的路。

  他長出一口氣,不得不承認他真是不知道葆絲到底在想什麼了。

  ——葆絲是個孤兒,她務實並喜歡家庭生活,卻拒絕當養女。

  湯姆覺得自己忽略了什麼。

  他想回憶起更多的葆絲,可是很遺憾的是以前他並沒有放太多的注意力在她身上,哪怕她是他在童年時說過最多的話的並不含敵意的人。

  可能正因為這樣,所以他一直認為不需要在意她。

  湯姆坐在書桌前沉思,幾乎快要錯過晚餐,而小精靈是不敢打擾他的。

  ……葆絲……葆絲。

  他想不起來葆絲曾經提過她的父母。唯一一次是他問起來,而她當時說:

  『哦,他們應該都死了吧。我聽蘇珊說過,我的爸爸是個酒鬼,可能在我出生前就死了。媽媽好像離開了,可能對她來說照顧一個沒有父親的孩子太困難?我沒有見過他們,再說誰知道這是真的還是假的?或許蘇珊也說不清我的父母是誰。』

  他還能想起她臉上不耐煩的表情,好像這是一件無聊的事。之前她正在鼓動他讓蛇去抓樹上的鳥。

  湯姆猛得明白過來了!他知道哪裡不對了!葆絲對父母沒有感覺,不管是好奇、憧憬,甚至是憎恨,這些她都沒有。

  他記得孤兒院裡的孩子們在提起他們的父母時,有各種各樣的反應:

  『我的爸爸一定會來找我的,他會來接我回家。媽媽會像書裡說的那樣為我準備一桌子的好吃的,讓我隨便吃,她還會在晚上坐在我的床前哄我睡覺,我的房間裡一定堆滿了他們買給我的禮物。』

  也有的人會在被人說起他讓父母丟掉後會大聲的為父母辯駁:

  『才不是他們把我丟掉的!他們一定不知道我在這裡!他們一定在找我!』

  『我的爸爸和媽媽很愛我,我只是先在這裡住一陣子,他們過幾天就會來接我了。』

  他們總是認為父母是愛他們的,並且不停的這樣告訴別的孩子,可是事實上不管他們等多久,他也從沒見過有孤兒是被父母接走的。

  ——像這樣的話他從來沒聽葆絲說過。

  也有人會因為父母的拋棄而憎恨他們——湯姆按住額角,他不喜歡想起自己的父母,不管是給他取了跟那個男人一樣的名字卻沒有給他留下隻言片語的母親還是那個離開後就從來沒想過要找他的妻子和孩子的男人。

  ——葆絲同樣沒有憎恨拋棄她的父母。

  他在記憶裡翻過來覆過去的回憶,不得不承認,葆絲根本從來沒有想起過她的父母,一次也沒有。

  ——就像他們是完全無關的人。

  他的頭隱隱抽痛,他站起來離開書房走進餐廳,用十分鐘解決掉晚餐後披上黑色的斗篷拿上魔杖準備出門。

  他快步離開,把那幢房子遠遠甩在身後。他打定主意不再使用這裡,他會再換一個新的住所。恰好時間也差不多了,他總是會過一段時間就換個地方住。他現在有很多的仇人,有很多人想抓住他,想知道他住在哪裡。而他不會被他們抓住。

  他深吸一口氣,深夜的寒冷充斥了他的肺,這讓他覺得舒服多了,在那幢房子裡溫暖的空氣幾乎讓人窒息。

  ——他把一個想法留在了身後的那幢房子的書房裡。

  比起葆絲從來沒把拋棄她的父母當成一回事,這會讓他覺得不停的被『父母』糾纏的他還是個愚蠢的沒長大的孩子。
第 18 章 ...

  葆絲和鄰居去市場買回了不少東西,火腿、土豆、洋蔥、奶酪、胡蘿蔔,她明天還要再去一趟,買羊肉、牛排和豬肉回來,如果能碰到便宜的火雞,她還要再買一隻雞。

  一個星期以後就是聖誕節了。

  她打算自己在家裡做蛋糕和糖果餅乾一類的小甜點,這樣可以省一些錢。因為自從上次湯姆離開之後,他已經數月不來了。她的錢快花光了,幸好她找了幾份新的工作。

  在門口跟鄰居告別之後,她回到家,在廚房把大籃子放下,把東西都放進櫥櫃裡又看了一遍,她覺得還應該再買點黃油,另外也可以再買點咖哩。

  現在還不到下午三點,她想先烤出一些小餅乾和曲奇,免到所有的事都積到最後幾天,那就太忙了。

  她秤量小麥粉和砂糖,再加入奶油、鮮奶、黃油和雞蛋,甜膩的香氣幾乎讓人無法呼吸。她在案板上墊好一張紙,然後將揉好的麵糰搟平,再用模具做出動物形狀的餅乾,放進烤盤,等烤箱熱了就推進去,記下時間,她開始收拾廚房,等餅乾烤好了,廚房也收拾好了。她把餅乾拾進盤子裡,等放涼了再放到盒子中。

  現在喝下午茶有些晚了,不過只有她一個人也不用太在意時間。想起她還是女僕的時候,什麼時候該準備下午茶那是雷打不動的,於是現在這樣只是稍稍不遵守時間就讓她有種偷懶的愉快感覺。

  葆絲哼著歌在廚房中輕快的轉來轉去,煮上一壺咖啡,再配上新烤的小餅乾,她可以端著它們到臥室去,坐在床上吃,在下午的陽光中享受一下。

  她推開臥室的門,窗前的沙發椅上正坐著一個人。

  「午安。」湯姆微微點頭說,臉上沒一絲笑。

  看到他的神色,本來想發怒的葆絲只露出了一個歡迎的微笑,說:「你來的正好,我烤了餅乾。」

  她又去拿了一個杯子,房間裡很安靜,沒有人說話。

  葆絲默默吃著小餅乾,她知道湯姆這是生氣了,等著她去主動『承認』錯誤。這一招他以前常用,比如讓她在約好的牆根暗處多等十幾分鐘或者沉著一張臉不說話什麼的。就像現在一樣。

  她回憶著上次見面時的點滴,想著會是哪句話惹惱了他,可是思來想去,似乎只有拒絕當養女那件事。

  ——他是覺得自己的好心被辜負了嗎?

  葆絲很懷疑湯姆會那麼善良,所以這個當養女的事還是別答應的好些。她放下茶杯,清了清喉嚨,等他看過來後說:「湯姆,我昨天夢見了上帝。」

  ——說謊。

  湯姆冷眼看她怎麼掰下去。以前她也是這樣,喜歡隨便說些東西來搪塞,假的根本不會有人相信,為此她沒少挨廚娘蘇珊的打。有時他會覺得她這樣非常蠢,謊言的目的就是說得讓人相信。而她的表情就像是在說『我已經說了,你就應該滿意了』,好像只要她肯這樣說些東西來敷衍就夠了,誰都不能要求她做得更多。

  從這上面他覺得葆絲內心也是一樣的傲慢,她會迫於處境說些軟話,但也僅止於此,而她表現的就是所有的人都應該明白,這是她所能做出的最大的讓步了。不然,她可是不會顧忌別人的面子的。

  葆絲一臉的虔誠,一手捧心面向窗戶,午後的太陽不太曬,正好照著她,讓湯姆能看清她身上的每一個小地方,包括她還拿在手裡的半塊小餅乾。

  「我在夢中看到一道金光,我的父母就坐在光裡,他們是多少的幸福啊!」她假意誇張的表演了一下,然後嚴肅的對湯姆說:「我想上帝這是在告訴我,我已經有父母了,所以不應該再得到別人的父母。」

  說完,她等他表態。

  湯姆端起茶杯,他沒有等太久,因為他看到葆絲已經伸手去端她的茶杯了,很明顯她覺得她已經給了他一個很好的理由了,他應該接受,如果他不接受,他想她大概會在他每次來的時候不厭其煩的再『夢』一回上帝。

  他放下茶杯說:「哦,是嗎?看來你的上帝一直在保佑你呢。」他嘲諷的說。

  葆絲滿意的點了點頭,知道這件事已經結束了。結果他又說:

  「那麼,你認為你的父母已經去世了嗎?」他可記得他們是『失蹤』了。

  「哦,我不知道。」葆絲很快的搖頭說,事實上她並不關心這輩子的酒鬼父親和出走的母親,如果是說她真正的父母,他們應該還沒出生呢。

  「我想上帝會一直看著這世上所有的人,不管是活的還是死的。」她說。

  湯姆從她的語氣中聽出來她已經不耐煩了,她認為這個話題已經結束了。他糾纏道:「可是,我想他們是希望你能得到幸福的,既然他們沒有給你,那麼一定不會拒絕你從別人那裡得到不是嗎?」

  「湯姆。」葆絲微帶警告的叫了一聲他的名字,她的眼神表示這個話題到此為止。可是他卻又說:「你不這麼認為嗎?既然他們對不起你,為什麼你不能得到更多呢?你完全不需要覺得對不起他們。」

  「可以了。」葆絲直接站起來去了廚房,她聽出了他話中有一些別的東西在。而她覺得危險,她不想跟他繼續討論下去了。

  「你要留下來吃晚餐嗎?今天我買了很新鮮的火腿。」他跟著她到了廚房,她背對著他說,一邊拿出火腿開始切片。

  「謝謝你的邀請,我很樂意。」他在餐廳坐下了。

  葆絲深吸一口氣,開始覺得他來意不善了。她願不願意當養女到底有什麼問題?他為什麼這麼在意?

  因為最近錢不夠用,所以晚餐她也只準備了土豆肉餡餅和洋蔥湯,又做了一道燉火腿,這是晚餐僅有的三道菜,就算她把鹽和胡椒等調料罐都擺出來也顯得餐桌太空。

  「今天很抱歉,沒有什麼菜。」她說。

  他沒說話,只是低頭喝湯。

  餐桌上的氣氛很壓抑,葆絲現在很後悔沒有買更多的菜,要是餐桌上的菜多一點,她至少有更多的事幹。等三個盤子都空了以後,她迅速站起來說:「我去做個甜點。」一邊發愁廚房裡已經什麼都沒有了,不然就只能吃下午烤的小餅乾了,可是那個不花時間。

  她在廚房花了十五分鐘,把餅乾搭成了一座小塔,用果醬在盤子旁邊點綴出花邊,再也變不出什麼花樣了,只好就這樣端出來。等她端著所謂的『甜點』出來的時候,坐在餐桌前的湯姆看著就像在等著看她還能躲多久似的。

  葆絲不安的在裙子上擦了擦手才過去,天一黑湯姆就更嚇人了,如果是白天,在陽光下他就不會這麼可怕。

  ——她總覺得『黑夜』和『湯姆』同時出現會讓人有不好的預感。

  她壯著膽子把餅乾放下,轉身又要回廚房泡茶。她覺得他是想說什麼的,這讓她更加快腳步躲進廚房。而就算在廚房裡她也覺得他的目光刺在背上,讓她不安。

  她又用了二十分鐘泡茶,再出來時看到他還是用同一個姿勢坐在原位,就像剛才這幾十分鐘他動也不動。

  她放下茶杯,擠出個笑說:「這是我新買的茶,聽說是從印度來的,那個賣茶葉的人說這茶很香。」

  屋裡很靜,只能聽見鐘錶嗒、嗒走的聲音。

  葆絲僵直的站在餐桌邊,注意力全在身後的大門上。她不知道這是為什麼,可是她確實一直在想著逃走!

  就像有什麼在心底催她:快跑!

  湯姆發現了她的視線,看到了她蒼白的臉色和僵硬的手腳。

  ——是咒語要失效了?

  他不確定當初的遺忘咒有多大效果,但她應該是忘了那天夏夜在小漢格頓的裡德爾府發生的事,可是似乎也有人會想起來。

  要再施一次嗎?

  他抽出魔杖握緊。他沒有把握能準確的讓她將兩年前的事忘掉,除非將她這兩年的記憶全都……

  葆絲看到他拿出小手杖,鬆了一大口氣的說:「你要走了嗎?我給你拿外套,要我幫你叫車嗎?」她說著就往大門走去。

  有一種熟悉的感覺讓她回頭,看到在她身後的湯姆手中的那根小手杖對準她射出銀白色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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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章 ...

  葆絲覺得自己最近幾個月實在是太幸運了。

  聖誕節前的一天她在路上被車撞了,然後就進了醫院。當然這些都是醫院裡的醫生告訴她的,她在醫院醒來之後發現自己的記憶似乎有些混亂,別說是發生車禍的那天晚上,她甚至記得昨天還是夏天呢。

  她也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回了倫敦,因為她記得自己應該還在小漢格頓。或許她是跟著拜德拉克小姐到倫敦來的?她可能還不知道她出了車禍,不知道她會不會幫她付醫藥費。

  她沒有任何的外傷,連一塊皮都沒擦破,醫生說她實在是太幸運了,她也這樣認為,被一輛飛馳的馬車撞倒居然毫髮無傷,這還不夠幸運嗎?

  ——不過她大概被撞到了頭,所以才會記不清事。

  她知道有些車禍受傷後的人會發生記憶混亂,這很正常,過一段時間就會想起來的,所以她一點也不著急。

  她現在只發愁怎麼付醫藥費。她應該沒有這麼多錢?她記得這幾年她存下來的錢還不到兩百塊。

  或許她可以偷偷從醫院溜走。

  葆絲開始打聽護士巡房的時間,麻煩的是從她所在的病房出去一定要經過護士站,而那裡總會有兩個人等著接電話和接診。

  她只希望拜德拉克小姐能早點發現她不見了,問題是她連自己來倫敦是住在哪間旅館都想不起來。

  就在這時,她居然遇上了以前認識的孤兒院的孩子,湯姆。

  「……葆絲?」

  當時走廊裡人來人往,他手裡拿著藥,穿著一看就很貴的黑色斗篷,打扮的就像個貴族少爺。

  他先是回頭打量了幾眼和病房裡的其他病友坐在走廊裡曬太陽的葆絲,然後才走過來試探的叫她的名字。

  「你是葆絲,是嗎?」

  看到這樣一位體面的青年走過來跟她打招呼,葆絲立刻覺得自己的頭髮也亂糟糟的,病號服肥肥大大的也太難看了。

  她的臉瞬間紅了。

  「葆絲,真沒想到會在這裡見到你。」湯姆坐下來跟她聊天,說他這幾天喉嚨不舒服才來拿藥,然後又送她回病房,在得知她是出車禍才住院後立刻驚呼道:

  「天啊!謝天謝地你沒事!」

  然後他就天天來看她,病房的病友和護士包括醫生都知道了有一位英俊的、富有的青年來探訪她。

  幾天後醫生就請護士請這位紳士去辦公室聊了聊,想必也提了她那無人負擔的醫藥費。之後,他就來接她出院了。

  葆絲知道醫生找他,也猜到會跟他說什麼。可是在拜德拉克小姐不知去向的時候,她實在沒辦法付錢給醫院。所以她就算覺得這樣不好,可是也默認了醫生這樣做,心裡還在偷偷盼望說不定湯姆會給她付錢。

  結果等湯姆真的幫她付了醫藥費,她又覺得不好意思了。

  「那個……湯姆……我真的……」很抱歉。

  她結巴著站在他旁邊,而他正在幫她收拾行李。

  他抬頭說:「沒事,葆絲,你不用介意。」

  他租了汽車就等在醫院門外,他們出來後他問她:「送你去哪裡?」

  葆絲頓時啞巴了,而湯姆卻沒再追問,而是牽著她的手上了車,然後直接讓司機開到一個地址去。

  在車上葆絲小聲解釋了她在當女僕,而她的女主人可能還不知道她在醫院的事。

  汽車把他們送到了一間旅館門前,下了車後,湯姆給她訂了一個房間。在旅館的房間裡他問她有什麼打算?

  「你的女主人既然不知道你出了車禍,還住了一個星期的醫院,那麼她現在會在哪裡呢?你要回到她那裡去嗎?」

  拜德拉克小姐不是一個特別寬大的女主人,葆絲也是考慮到這一點所以在醫院的時候沒有請醫院幫她找拜德小姐,更是因為她現在失憶了,如果拜德小姐知道這件事,不知道還會不會繼續僱傭她。

  她不能告訴拜德拉克小姐自己出了車禍,住進醫院,現在還記不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那麼她就必須有一個好理由解釋她這一個星期的曠工,可是不管她怎麼想都找不到一個好理由。

  湯姆還在看著她,可她能說什麼呢?說自己不記得主人住在哪裡嗎?不知道她是怎麼來的倫敦嗎?

  最後湯姆沒有追問她,而是握著她的手安慰道:「沒關係,葆絲,你可以先住在這裡,直到你的女主人來找你。」

  他給她付了十天的旅館費後離開了。這十天裡葆絲先是發了封電報去小漢格頓,因為拜德拉克小姐這六年來只有她一個女僕,如果她和她一起來了倫敦,那小漢格頓那裡應該沒有人在家裡了,她只能發電報給村裡的郵政所,或許有人會知道拜德拉克小姐來倫敦是干什麼的,在什麼地方。可是電報很快回來了,卻是『查無此人』四個字。

  葆絲回到了旅館,現在除了這裡她無處可去。湯姆為她付了十天的房錢,十天後她必須離開。他為她付了醫藥費和旅館費,她不能再麻煩他了。

  她在房間裡無所事事,到一樓的大廳裡坐著看起了報紙。她怕再增加醫藥費所以沒有跟醫生說,她覺得自己不像單純的記憶混亂。

  她覺得報紙上的時間是對的,對自己身在倫敦也不奇怪。可問題是她的記憶裡現在是夏天,而她『應該』在小漢格頓。

  腦子裡的時間和身體感覺上的時間對不上……這是車禍引起的記憶混亂嗎?

  她胡亂翻著報紙,上面的東西看著都很熟悉,有些後續新聞她能馬上想起之前講的是什麼。

  ——她應該在倫敦生活了很長一段時間了。她真的是跟拜德拉克小姐剛到倫敦不久嗎?但拜德小姐的錢包應該不能支撐她在倫敦生活啊。

  旅館的人過來問她:「請問小姐,你在餐廳用餐嗎?或者給您送到房間裡?」

  「我去餐廳。」她想在餐廳聽一聽旁邊的人說什麼新聞,她想趕快想起所有的事。

  「好的,今天牛排很不錯,廚師買到了很新鮮的蘑菇。」

  葆絲表示她已經迫不及待的想要品嚐了。

  蘑菇湯、牛排和小面包,她沒有要沙拉,那土豆泥看著就知道是剩了一天的,就算拌了再多的奶油也一樣。

  晚餐後她回了房間不到十分鐘,湯姆就來了。他帶來了她的行李和一封拜德拉克小姐給她的信,信中斥責她無故曠工了十幾天,『你知道你給我造成了多大的麻煩嗎?』,『我再也不能忍受了!』。

  ——她被辭退了。

  「葆絲,你沒事吧?」湯姆扶著她坐下。

  「沒事。」她說著心裡一點底都沒有,她沒工作了,接下來她去哪裡呢?再找工作?可她的病還沒好,又一直住在小漢格頓,突然讓她去哪裡找工作呢?旅館也住不了幾天了,等旅館也不能住之後,她要去哪裡呢?

  湯姆把行李給她:「拜德拉克小姐讓我把你的行李都帶來了,她讓你不用再去找她了,她也不會再回小漢格頓。」

  葆絲打開行李,裡面的衣服居然疊得十分整齊?拜德拉克小姐連茶巾都不會疊!這行李是誰給她整理的?她又雇了一個新女僕?可她沒有錢啊。

  她想到了一個可能,喃喃道:「難道她要結婚了?」

  湯姆在旁邊,聽了這話就說:「是的,她看起來很幸福的樣子,穿戴也很體面。」

  她聽了十分驚訝!拜德拉克小姐這六年來追求的人是……!

  「……沒想到她真的跟裡德爾家的兒子結婚了。」她看向湯姆,忍不住想找人分享她的震驚。

  湯姆看起來也很吃驚,而且不像禮貌。他的臉色有些發黑。

  葆絲繼續說:「這也不奇怪。你大概不知道,裡德爾家的兒子是一個很……的人,聽說他曾經跟流浪漢的女兒私奔。」所以選擇跟比他大七八歲還沒有錢的拜德拉克小姐結婚。

  湯姆沒有說話。

  「他們還是挺相配的。」葆絲對這樁並不那麼相配的婚事下了定論,然後就專心整理自己的行李了,看來到倫敦來的這段時間她還買了不少的好衣服,裡德爾家還是很有錢的,這樣一切都能說通了,包括拜德拉克小姐為什麼能夠在倫敦住這麼長時間。

  湯姆陰森的看著她,緊握著他的小手杖。

  一定是因為她剛才說了他聽不懂的話,她真誠的說:「哦,真對不起,湯姆,我都把你忘了。謝謝你。」

  「不客氣。」他勉強笑了下,說道。

  「那麼,」他深吸一口氣,微笑著說:「你現在有什麼打算嗎?」

  葆絲一邊收拾行李,一邊想找自己的錢包被放在哪裡了,說:「我想我應該先租一間房子,然後再找個工作。」她突然想起來,站直身說:「我還需要再去找一次拜德拉克小姐,向她要一封推薦信!」不然她要怎麼找工作呢?比起當年把她介紹給拜德拉克小姐的蘇珊,當然是拜德小姐更體面,能從她那裡得到推薦信的話,很簡單就可以找到工作了。

  湯姆慢悠悠蹺起一條腿說:「你的女主人跟她的——丈夫已經坐船離開了。」說起『丈夫』這個詞時,她似乎聽到他嘶嘶的咬著牙。

  他看了眼手錶,「他們兩個小時前剛走。」

  葆絲灰心的坐到床上,她當然也可以寫信過去向拜德拉克小姐追要一封推薦信,可是如果不是當面請託,她沒有把握說服她頑固的前女主人。

  「葆絲,如果你不介意,你可以先住到我家去。」

  湯姆這樣說,她驚訝的說不出來話。

  ——這可真是……她跟湯姆的交情沒那麼深。

  她馬上鄭重的對他說:「謝謝你湯姆,不過你已經幫了我很多了。我想接下來我自己就可以了。」她停了一下說,「等我找到了新的工作,我會把醫院的錢和旅館費還給你的,你可以把地址留給我嗎?」她站起來去拿旅館的便簽薄。

  「葆絲,我是認真的。」他沒有接紙和筆,認真的看著她說。

  葆絲站在他的面前,一時倒不知如何是好了。不過她還是打算拒絕的。在她開口前,湯姆又說:「我只是想幫一幫以前的朋友……你知道,當時只有你……」他握住她的手腕,修長的指頭像鐵箍一樣抓住她。

  「我現在已經有能力幫助你了,給我這個機會吧。我正好要到一個地方去,我打算在那裡工作。那是鄉下,雖然不能像在倫敦一樣,可是我想到那裡去生活。」

  「你願意……跟我一起去嗎?」他深情款款的看著她的眼睛這樣說。

  ——葆絲不知道自己是怎麼答應下來的。

  她看著他的眼睛,矇矓的說:「……好。」

  ——她居然真的答應跟他走了?!她一定是瘋了!
第 20 章 ...

  葆絲一直想讓湯姆打消念頭,可惜在坐上火車前她都沒有成功。

  火車嗚嗚叫著一路把他們帶出了倫敦,向英國西南部的布里斯托爾駛去。

  葆絲並不知道湯姆要去哪座城市工作,見此問他:「你的新工作是在布里期托爾附近的鄉下嗎?」

  湯姆翻著手裡的發舊的筆記本,聞言抬頭看了眼火車窗外飛馳的景色,回答她:「不,我們不去布里斯托爾。」說完他就不理她了。

  自從離開倫敦之後,湯姆對她冷淡不少。葆絲擔心是因為她之前一直想說服他不要帶她一起來讓他生氣了,或許他會覺得她不識好歹?

  於是她也不敢再說話,只顧著專心欣賞車窗外的景色。越往前走,城市就越來越遠,一眼望去就是一片無盡的平原。雲層像在離地面很近的地方緩緩飄浮,遠處可以看到連綿起伏的綠色山脈。

  天空很藍,陽光很烈,不出幾天葆絲就發現自己臉上的雀斑看起來更明顯了,這讓她不得不在車廂裡也戴著帽子和手套。

  他們不到布里斯托爾就下了火車,又坐著馬車走了一天半才找到湯姆工作的小村莊。

  戈德爾克山谷。

  山谷下就是那個小村莊,村裡有教堂、有酒館、有郵局。雖然很小,但生活應該還算方便。葆絲提著行李從馬車上跳下來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到郵局去買這裡的明信片,順便跟郵局的人聊了一下。

  「你知道嗎?這裡居然是巫師的村莊呢。」葆絲好笑的跟湯姆說,剛才郵局的店員跟她說這裡是英國少數還有活的巫師的村莊,事實上村頭的米蘭達老婆婆就是個女巫呢。她一邊搖頭一邊掏出手帕擦了擦汗。現在還不到三月,可是這裡的太陽卻像六月般熾烈。

  湯姆冷淡的微笑了下,他說:「是嗎?真有意思。」

  葆絲聽了他的話就覺得一點都不好笑了,她張望了下說:「我們怎麼去呢?我是說你的房子那裡。」

  湯姆租下的房子是村裡一家農戶的舊屋,前後都是空地,長滿野草,旁邊還有個雞窩。沿著一條羊腸小路向前僅有幾戶人家零星住在兩旁。山路盡頭是一片山坡,那裡沒有住人,可是村裡的人很少往那邊去。

  葆絲提著行李站在房子前時嘆了口氣,覺得就像看到了當年拜德拉克小姐在小漢格頓的那個破房子。

  房東帶著湯姆四處看,把他的房子吹上了天。

  「尊敬的先生!您再也找不到比我這裡更好的房子了!」他指著房子周圍叢生的野草說,「您看,像您這樣先生一定會喜歡在這裡種些花,只要把這些草都給拔了,灑下種子很快就能長出一片漂亮的花來!」他陶醉的閉上眼嗅著,好像已經聞到了那撲鼻的花香。

  湯姆從黑洞洞的房子裡出來,拍打了幾下手上的灰,對房東說:「這裡很不錯,我想,我們可以訂個租約了?」

  房東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條縫,他熱情的邀請湯姆和葆絲先住到他家去,然後讓他找人把房子先收拾一下。

  「你看,先生,我還可以送給您一些家具,都是很好的家具,剛做了沒幾年。」

  不管房東說什麼,湯姆一直微笑著點頭,房東就更高興了,慇勤的說:「那我幫您提行李。」

  房東用了半個月的時間幫湯姆修整房子,如果不是湯姆拿著訂好的租約不肯付錢,他一定會再修半個月。

  房子修得很漂亮,重新刷了牆鋪了瓦,窗戶和門都換了新的。前面新修了花壇,還有一圈白色的圍欄。

  房子裡面重新鋪了地板,廚房和浴室也重新貼了瓷片,甚至還有一個大浴缸。看著浴室裡面的窗簾還是可愛的蕾絲小碎花,陪著一起來的農婦對葆絲巴結道:「小姐,您看,這樣的窗簾可是我親手為您做的呢。給像您這樣可愛的小姐用正合適。」

  葆絲尷尬的笑了笑,村裡的人似乎都認為她跟著湯姆來這裡,就一定是他的未婚妻。

  她沒辦法解釋。她跟湯姆不是親戚,只是以前小時候住在一條街上的朋友,他在孤兒院,她在酒館廚房。

  她獨身一人跟著另一個沒帶家眷的年輕男人跑到這裡來,如果他們不是未婚男女的關係,那村裡人說的話就難聽了。

  她跟湯姆抱怨:「我就知道會遇上這樣的問題。」她曾經說過兩人沒有關係卻一同旅行,她跟著他不方便。他卻一再的說『我們是朋友』,『我只是想照顧你』。現在,問題出現了。

  湯姆四處轉著看房子,聽到她的話走到她身旁,背著手微伏□在她耳邊輕聲道:「我很高興他們這樣說。」轉身走開時,卻用手指悄悄勾了一下她的手指。

  等他跟著房東走到外面去,坐在屋裡的葆絲緊緊握著自己的手,心都快要跳出來了。

  這段時間湯姆常常做些這樣的小動作,她不是不明白他的意思,可是她仍在猶豫。湯姆的追求讓她非常開心,可是同時也非常不安。

  兩人只是小時候的朋友,從重逢以來湯姆幫了她不少忙。他受過好的教育,有一份不錯的工作。甚至跟小時候比,他現在已經成了一位體面的紳士,受人尊敬的先生。

  ——完全看不出他跟小時候的湯姆是一個人。

  像這樣一位青年的追求,按說她不應該拒絕的。

  葆絲嘆了口氣,決定先把這個難題放一放,回房間收拾行李了。

  他們在這裡住了下來。

  湯姆常常出去,有時會十幾天不回來。他說他現在著一位學者研究著什麼東西,可能不會有太多的時間在家裡。他留下了足夠葆絲用的錢,甚至多的讓人吃驚。

  葆絲只能認為他們的這個研究可能有個十分慷慨的贊助者。

  她養了一條狗看門,鄰居又抱給她一隻貓用來抓老鼠。她總是用牛奶泡麵包餵牠們,結果鄰居看見了都搖頭說:「也就像你們這樣的城裡小姐才這麼喂貓,它們該不干活了。」

  葆絲把它們當成了寵物,天天給它們梳毛。她每天實在是無所事事,跟鄰居學了怎麼紡羊毛織毛線,沒事時就坐在院子裡織桌巾、沙發巾。

  她很難想像,半年前她還是一名女僕,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工作,現在卻能自己一個人住這麼大一間房子,有著花不完的錢,每天都能隨意做任何讓自己開心的事。這實在是太幸福了,她本來以為要再過幾十年她才能過上這樣的生活。

  她很感謝湯姆帶給了她這一切。他每次回來,她都會為他準備豐盛的大餐,希望他能在家裡好好休息。她為他準備行李,燙衣服,收拾房間。直到鄰居又問起他們什麼時候打算結婚她才發覺兩人已經太親密了,可是現在她已經不排斥這件事了。

  她坐下認真的思考,鄰居在一旁說:「約翰神父是一個很好的人,如果你們打算在這裡舉行婚禮的話,他一定會非常高興的。」

  她的行李裡有一本聖經,當然她本人不信基督教,或許是拜德拉克小姐的東西,雖然她也沒見過她上教堂,可是既然她嫁給了裡德爾家的兒子,那可能她也開始信教了。

  她跟鄰居一起去做禮拜,在鄰居的介紹下,約翰神父很熱情的接受了她,他看到她拿在手裡的聖經,似乎認為她也是信教的,在胸前劃著十字說:「上帝保佑你。」

  葆絲很熟練的立刻說道:「上帝也保佑您,神父。」她馬上明白過來自己一定不是第一次上教堂。

  約翰神父是一個非常慈祥的老先生,花白的頭髮穿著黑色的教袍,胸前掛著十字架,手裡拿著聖經。葆絲覺得似乎跟他可以說很多事。她常常去找神父,說了自己曾經在當女僕時出了車禍,失去的記憶到現在都沒有想起來。

  「我很害怕什麼時候又會忘掉什麼。我總覺得不安。」她知道車禍時的驚嚇不可能導致長期的記憶喪失,她擔心當時可能撞傷了頭部,說不定她的腦袋裡有血塊所以才會一直想不起當時的事。

  她說起了湯姆:「我很感謝他在那時幫助了我。當時我能遇見他實在是太幸運了。」在醫院裡她正是孤立無援的時候,在倫敦連一個認識的人都沒有,她甚至考慮過去找蘇珊借錢,雖然那是一個壞到不能再壞的主意。

  她也說起了自己當時跟著湯姆來這裡時的忐忑:「直到現在我都不知道當時這個決定是對是錯。」她說起了鄰居對她和湯姆的關係的誤解,湯姆的曖昧,還有她自己。

  神父微笑的看著她,說:「可愛的姑娘,你的不安都是因為你對湯姆的感情。你不用擔心,任何經歷對你的人生來說都是一種財富。不要為過去擔憂,後悔是無濟於事的。你所能做的是懷著感恩的心度過未來的每一天。」

  葆絲向神父告辭時,他給她出了一個小主意:「如果你擔心自己再忘記事情,不如開始寫日記吧,把每天的事都寫下來。這樣如果日後你忘了什麼,只要看日記就能想起來了。」

  這真是一個簡單有效的好主意。

  葆絲在回家路上特地拐到郵局,買了一個黑皮筆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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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章

11月2日

  今天下起了大雪,湯姆已經有兩個月沒回來了,不知道聖誕節前他會不會趕回來,我給他織了一件灰色的毛衣,希望能在聖誕節前交給他。

  上個星期在集市上買了兩袋土豆和一袋洋蔥,卻沒看到好的胡蘿蔔,希望下回能買到。

  昨天試著自己做奶酪,今天早上起來看全發臭了,不知道這樣正常不正常。

 

  1月1日

  昨天晚上湯姆回來了,可他只留了十分鐘就走了,甚至沒有留下喝一碗我燉的湯,我給他織的毛衣也沒穿上。看來他的工作真的很忙,他又給我留下了一萬塊錢,全都是嶄新的鈔票,讓人懷疑是從銀行剛取出來的新錢。

  

  3月7日

  湯姆又是在半夜的時候突然回來了,我根本沒聽見門響,狗也沒叫,他到底是從哪裡進來的?他仍是穿著一身古怪的長袍,我不明白他為什麼不肯穿上西裝?難道是工作要求?

 

  5月5日

  再過一個月就是我的生日了,過了生日我就二十歲了。這一年發生了很多事,是我自從來到這個世界以來過得最幸福的日子了。

  這一切都多虧了湯姆,是他把我從倫敦帶到這裡來,還讓我住在他的家裡。他什麼都沒說,似乎都是我胡思亂想。

  我想結婚了,或者說我覺得我應該考慮這件事了。在戈德爾克山谷這個小村莊裡也有不少跟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如果我告訴湯姆,這會像一種威脅嗎?

 

  葆絲坐在檯燈下,托著腮看著日記本上最後一句話,她用鋼筆點了幾點,還是把這一句划去了。

  她跟著湯姆來到戈德爾克山谷已經快兩年了,從一開始的緊張和不安,她很快適應了在這裡的生活。

  湯姆很少在家,他一直在外面工作。葆絲至今不知道他到底是做什麼工作的,村裡的人也不清楚,至於他所說的那種研究,她從未見過,村裡的人也不知道是不是有這樣一位學者。可是說起湯姆的事,他們倒是都願意為他說話,似乎希望葆絲不要深究,或者說很怕她在意的樣子。

  在這個村裡的確有一些人穿著跟湯姆一樣的長袍,手裡拿著小手杖。葆絲偶爾在外面看見總會盯著看,而村裡的人稱他們為『巫師』。

  ——葆絲覺得這是一種傳統。

  巫師可能是指早年使用草藥的『巫醫』,或者祭祀一類的。她猜湯姆的工作可能就是調查這種民俗傳統,他穿著跟他們一樣的長袍大概也是為了這個。

  這個村子十分的閉塞,村裡人自給自足的生活,每週有一次的集市,葆絲能在集市上買到大部分的生活必需品。漸漸的她都快把高樓林立的倫敦給忘了,以為自己就是生活在這樣的小村子裡。

  她很喜歡這裡的生活,願意一輩子都住在這裡。

  6月6日,是她的生日。她給自己舉行了一場生日宴會,請了鄰居和村裡的年輕人過來一起玩。鄰居幫她準備了很多的菜,來的客人也帶來了很多的食物和酒,大家狂歡到月亮升起仍然沒有結束。

  湯姆就在這時回來了,他從廚房的後門繞到前面的花園裡來。葆絲已經喝醉了,正跟村裡的年輕人一起跳舞,旁邊的人給他們打著拍子,還有人拿著風琴唱歌。熱鬧極了。

  他突然出現大家都很吃驚,葆絲的舞伴是個滿臉雀斑頭髮蓬亂穿著花格子襯衫和吊帶褲的二十幾歲的大男孩,他看到湯姆立刻放開了葆絲的手,尷尬的摸著頭笑了笑躲回人群中去了。

  旁邊的人鼓掌起鬨,葆絲看不清火光的湯姆臉色如何,她被群舞的姑娘們推著推到了湯姆的身旁,他伸手扶住她,音樂和歌聲陡然高亢起來!似乎在催促他們在大家的面前共舞一曲。

  她早就醉得站不穩了,可是當湯姆冰冷的手握住她的,帶著她跳了半曲後,她漸漸清醒了。就像理智躲在後面看著醉酒的自己跟湯姆在眾人的歡呼中跳舞一樣。

  後來湯姆把她帶出了人群,兩人回到了廚房,那裡堆滿了沒吃完的食物和髒掉的盤子杯子,地上還有灑掉的面條和蛋糕。

  外面的歡樂的聲音遠離,葆絲扶著腦袋呻吟一聲,明天她大概要花一整天的時間來打掃才行,這盤子至少要洗上兩天才能洗完。

  ——或許她應該雇一個女僕,湯姆給她的錢足夠她雇兩三個僕人了。不過她更喜歡自己照顧家裡的事,或許是她變懶了,這麼一點工作就開始叫苦。

  湯姆扶著她坐到椅上,她呵呵笑著,撐著頭看他。

  他從櫃子裡倒了一杯什麼東西放在她面前,她接過來喝下去後,差點被那噁心的氣味激得吐出來。她趕緊摀住嘴,人倒是立刻清醒過來了。她看著站在她面前的湯姆吃驚的說:

  「你回來了?什麼時候?」她茫然的轉頭看了看外面還在唱歌跳舞的人群,再轉頭回來看到他平靜的神色。

  ——雖然他的臉上沒有表情,可是她還是道歉了。

  「對不起。」她說,「我知道這樣是過分了點。我會把房子收拾好的。」

  湯姆傾身摟著她的頭在她的發頂輕吻了一下,作為她承認錯誤的獎勵。

  「你要吃點什麼嗎?」警報解除,葆絲站起來想為準備一些吃的。湯姆支付著這個家所有的開銷,她就自覺的承擔起這個房子裡所有的家務。特別是在他回來的時候,她總是希望能為他做得更多。

  可是她四處看了一圈,這個廚房已經不能用了,所有的盤子都是髒的,所有的鍋都佔著,所有的桌子都擺滿了東西。她扶著額頭,覺得自己做得真是有些過分了,可能這段時間的生活讓她太放鬆了,就算她住在這裡,可這也不是她的房子。現在主人回來了,她甚至不能給他做一頓飯。

  她侷促的絞著手指站在那裡,臉上漸漸燒熱起來。

  湯姆坐在她面前的椅子上看著她,過了一會兒後,他說:

  「葆絲,我們結婚吧。」

什麼?

  她一時沒明白過來,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雖然她一直在猜湯姆會不會娶她,可是她沒想過他真的會向她求婚。記得在剛開這裡的時候她還在擔心如果湯姆向她求婚怎麼辦?那時她天天想的都是怎麼不著痕跡的拒絕他,怎麼不讓村裡人誤會他們的關係。

  一年過去了,湯姆並沒有表示出會向她求婚的意思,她卻慢慢開始期待。

  湯姆是一個優秀的青年,他們小的時候認識,在倫敦時也是他幫助了她,在她沒有地方去的時候把她帶到了這裡。他沒有提過任何的要求就讓她住在他的房子裡,一直到現在都是他在照顧她。

  葆絲想不到還有誰能夠對她這麼好,雖然她還是有一些不安,可是在湯姆求婚之後,她決定把那些不安拋到腦後。

  ——她一定會得到幸福的。

  她撲到湯姆的懷裡,輕聲說:「我願意。」

  一個月以後,在村裡人的祝福下,她嫁給了湯姆,成為了他的妻子。。
第 22 章

葆絲渾身大汗的從夢中驚醒!

  她劇烈喘息著,心臟跳得就像一列失控的火車。不管夢裡有什麼,她醒來後腦海中一片空白。

  現在才凌晨二點,她剛睡下還不到一個小時。

  她起來換下睡衣,走到客廳坐下。客廳裡擺滿了婚禮要準備的東西,各種各樣的單據,鮮花和緞帶,還有村裡人送的禮物。

  她坐下發了一會兒呆,開始抄寫請柬。村裡的人都喜歡熱鬧,幾乎都會來。他們來向葆絲要請帖,有的還替自己的親戚朋友多要幾張,可是誰也不知道那些人能不能趕來,而更不用說葆絲根本不認識他們。

  「我想給我的侄子一家要幾張,我想五張差不多夠了吧。你知道,他在倫敦工作,說不定你也見過他。」鄰居的婦人坐在沙發上興高采烈的這麼說。

  葆絲都答應下來,然後照著姓名一張張抄寫請柬,這並不費事,更何況她現在只有這一件事要忙。

  湯姆還是不在家,自從他向她求婚之後,只回來過一次,領著她去見了一次神父,訂下了婚禮的日期後就又走了。

  他有工作,葆絲不能抱怨。而且她也認為他們之間不像一般的戀人那麼熱情,現在葆絲只希望他在婚禮那天記得回來參加。

  結果從那天起她就開始做起了惡夢。總是睡下不到一個小時就會驚醒,可是醒了以後卻想不起都夢了什麼,腦海裡一片空白。

  鄰居看到她臉色不好問起來後安慰她說:「別擔心,我結婚之前也做惡夢,總是夢見已經穿上婚紗了,卻被媽媽催著去喂雞,結果當著一堆人的面我穿著婚紗拿著一個破鍋走進雞窩裡,地上都是雞屎,我的裙子都弄髒了,然後我就哭醒了。」

  葆絲知道什麼叫婚前憂鬱症,莫非她也有?

  這也不奇怪,她跟湯姆其實並沒有經過長久相處,好像也不是因為相愛才結婚。他只在向她求婚的那天晚上吻了她一下。

  她喜歡湯姆,認為他是一個不錯的對象,她也喜歡在這裡的生活,可她不知道湯姆為什麼跟她結婚。

  她猜大概跟她一樣吧。

  有時她會覺得太衝動了,應該再等一等,或者她應該再想一想。可是又覺得想得再多還是要結婚的,湯姆不錯。至少比一般的陌生人要好得多。

  ——雖然他小時候有點彆扭,可是現在看起來已經變好了。

  他相貌堂堂,有一份不錯的工作,對家庭也很照顧,雖然工作很忙很少回來——這對她來說倒是件好事,她可以用更多的時間適應新的身份。

  她告訴自己,總之,湯姆是一個很不錯的結婚人選。所以,把那些不安都忘了吧。

  她開始更用心的準備婚禮,幾乎不讓自己有思考的時間。很快婚禮的那一天到來了,婚紗是村裡的波娜娜媽媽家傳了幾代的,頭紗是她自己縫的,捧花是村裡的姑娘們給她做的。

  湯姆在婚禮前一天回來了,他第一次穿上了黑色的西裝,挽著葆絲的手走進教堂。在神父簡單的詢問之後,宣佈他們結為夫妻。

  「現在,你可以親吻新娘了。」神父微笑的說。

  湯姆掀起她的頭紗伏下頭來,在她的臉頰上輕輕吻了一下。

  葆絲本來很緊張,可是見他這樣雖然有些失望可也鬆了一口氣。她很難想像湯姆在眾人面前跟她熱烈的親吻。

  ——湯姆仍是湯姆,一切都跟以前一樣。

  婚禮結束後湯姆送她回去,結果他馬上又走了,甚至沒留下吃午餐。葆絲不停的把食物端到外面的花園裡請大家吃,她不能讓自己有一刻空閒,這樣她會忍不住去想:

  ——這樣結婚到底對不對?

  婚禮當天像惡夢一樣結束了,之後的日子和以前一樣,湯姆仍是幾個月不回來,每次回來只留一個多小時。

  葆絲知道他們之中有問題,這個問題就是湯姆。不管她怎麼想去適應婚姻的生活,可現在很明顯就是湯姆不像一個丈夫。以前她覺得他不常在家是件好事,但她發現她還是想讓自己的丈夫能夠在家的,至少不能每次回家都像去酒吧吃午餐一樣。

  她一想找機會跟他好好談一談,可一直找不到機會——因為他現在每次都是半夜回來。

  在他們結婚三個月後的一天深夜裡,湯姆出現在她的臥室裡。

  她是被驚醒了,然後就發現一個黑影伏在她的身上,她驚叫起來。

  「是我。」他說。

  「湯姆?!」葆絲一時沒反應過來,她生氣了:「你幹什麼?」她左右看了看,他的外套放在床角,而他正壓在她的身上。

  「下去!」葆絲使勁推了他一下,他詢問的看著她,等待她的解釋。

  她嚴肅的說:「我們需要談談。」一邊說一邊去拿旁邊的晨衣。

  「你要拒絕我?」似乎他覺得這很有意思,口氣好像她在找死。

  葆絲手腳一起用力把他掀了下去,快速套上晨衣下床坐到沙發上,然後示意他也坐下,見他站著不動,她也坐著不動,慢條斯理的說:「好吧,在我們談出一個結論之前,恐怕你什麼都得不到。」

  「呵。」他嘲諷的笑了一聲才過來坐下,說:「那麼,你想談什麼呢?葆絲。」

  一時之間,葆絲也不知道要跟湯姆談什麼,她發現其實自從他們在醫院重逢後並沒有多少聊天的機會。停留在她印象裡的湯姆是一個雪中送炭的、慷慨的、幫助她的童年好友,搬到這裡以後他常常幾個月不在家,回來也只是留下用一頓午餐或晚餐,然後給她放下錢就走了。像這樣充滿火藥味的場面是沒有過的。

  ——或許有過,在他還是個小孩子的時候。

  葆絲突然不安起來,從決定嫁給湯姆之後一直壓抑的不安又出現了。

  她清了清喉嚨,儘量溫柔的說:「湯姆,我們已經結婚了,你不覺得我們應該有些改變嗎?」

  「如果你還想把房子改一下的話,可以。」他敷衍的伸手比劃了一下。

  葆絲奇怪的搖頭,遲疑的說:「……不,房子這樣很好。」房子是兩年前他們搬進來時才重新修整過的,一切都還跟新的一樣。

  「哦,那你想幹什麼?」他看她,似乎在等她說出一個跟換家具擺設差不多的事。他的表情看起來是他並不關心她要說什麼。

  葆絲以前也發現了,他對家裡的事漠不關心,結婚前她認為那並非壞事——只要他的家用錢給得足夠多,那這個家裡要幹什麼都由她作主不是很好嗎?這裡就像她一個人的房子。

  ——可她發現當她也變成這個房子的一部分時就覺得不那麼好了。

  她變得急躁了,快速的說:「湯姆,我們已經結婚了,我們現在是一個家庭了,你不覺得你的態度有些問題嗎?」她不知所措的比劃了一下,「我們應該……跟以前不一樣,更親密些?」

  她不知道怎麼說,她已經發現問題了,可她不知道怎麼辦。

  ——她覺得有很重要的事被她忽略了。

  可她很快知道自己說錯了,因為湯姆露出了一個幾乎可以稱得上是輕浮的、不屑的微笑。

  「剛才,我們正要變得更親密……」他這樣說,然後他看了眼鐘錶,誇張的說:「可是時間不夠了,親愛的。」他站起來走過來迅速的在她臉頰上親了一下。

  「我是在工作的中途抽空回來看看你的,現在我要走了。」

  他沒有再給葆絲說話的機會,她只能緊跟在他身後追出大門,一眨眼的工夫他就消失在夜色中了。

  葆絲走出去,夜風微涼,她裹緊晨衣努力向外看,卻怎麼也找不到他是從哪條路離開的。她在外面站到全身都涼透了才無奈的回去。

  她來到廚房,給自己煮了一杯咖啡,慢慢的喝著。

  她不得不考慮一件事:如果湯姆不像她所認為的那樣在意這這樁婚姻,她要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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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章

葆絲開始跟鄰居一起去農場幹活,她學會了剪羊毛、擠牛奶,她學會了拌雞食、豬食,學會了怎麼給馬配草料,一天添幾次,她學會了怎麼相馬,怎麼給牛、馬接生。

  她跟村裡的農婦一起到教堂裡去幫忙,她向神父打聽教會學校的事,問他們那邊缺不缺教師或工人。

  神父非常感謝她願意幫忙,然後問她:「親愛的葆絲,你這樣做跟你的家人商量了嗎?你的丈夫湯姆他知道嗎?」

  葆絲說:「尊敬的神父,我想這樣的善事,湯姆一定會支持我的,所以我就先來您這裡問一問,如果您能允許,我會跟湯姆商量一下。」這當然是不可能的,她是打算悄悄的做這件事,最好能從神父這裡拿到一封推薦信,或者更多的打聽教會學校的事,為以後做準備。

  自從那天晚上湯姆回來之後,她開始考慮日後的生活。如果湯姆不像她一樣看重這個家庭,那她能從這個婚姻中得到什麼,又失去什麼呢?

  ——或許婚姻能讓人變得清醒。

  她之前對湯姆和這個婚姻都太理想化了。她必須想明白自己到底接下來要怎麼辦。

  ——離婚嗎?

  離開這裡,重新開始生活?再找一個人結婚?

  葆絲很快就把這個選擇給扔到腦後,她甚至覺得自己會馬上想到這個主意很可笑。

  湯姆雖然表現的個性有些問題,可是如果她現在離開湯姆,短時間內她會陷入沒有地方可住也沒有錢可用的窘境。

  另外,她也不可能馬上就找到另一個男人結婚。她很清楚自己並不是那種對男人很有辦法的女人。

  而且跟湯姆結婚也沒有那麼壞,他一定還是有優點的。

  她說服自己先冷靜下來,然後再繼續思考:如果把湯姆個性上的問題給放到一邊,先來看看他能給這個家庭來帶什麼的話,那他的優點就變得明顯了。

  湯姆很能賺錢。她能過上像現在這樣的生活都是託了他的福,雖然現在家裡只有她一個人,哪怕日後他們有了孩子,湯姆現在給的錢也足夠用了。他每次回來都給她一萬塊,住在村里根本沒有多少要花錢的地方,結果她現在攢下來的錢都足夠在倫敦那樣的大城市裡買一幢相當不錯的房子了。

  葆絲嘆了口氣,如果她還年輕,或許她會有熱情和衝動,為了嚮往的更美好的婚姻生活而奮鬥?

  她無奈笑了下,扶著額頭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窗外是一片秋景的花園。這裡的一草一木,包括窗簾和桌巾,地上鋪的地毯,沙發上的沙發巾,廚房的銀餐具,所有的一切都是她熟悉的、喜歡的。

  這裡就是她的家。

  她已經習慣在這裡的生活了,也不想再回去當女僕了,她幾乎很難想像自己再去起早貪黑的工作,永遠沒有休息的時候,只要主人一聲召喚,她就是再累也要立刻趕去。

  ——湯姆是不夠好,可是只要她對他沒有期待的話,只把他當成一個可以讓她住在這裡保持現在這種生活的人,那也很好不是嗎?

  她仰躺在沙發上,默默的想。其實生活就是這麼簡單,她已經過了兩輩子了,吃夠了苦,受夠了罪,她想要的就是一個能平靜生活的地方。她不想再拚命的去追求什麼了,如果她能一直過著這樣的生活到老,到死,那她就太幸福了。

  ——而且,她還可以有孩子,一個或幾個。

  想到孩子讓葆絲的心變得溫暖起來,她喜歡孩子。或許湯姆不夠好,可是只要有了孩子,有沒有男人什麼的就不重要了。她會把孩子養大,看著他們從牙牙學語到變成大人,看著他們結婚生孩子,那她的人生就已經圓滿了。

  ——湯姆變得更加不起眼了。

  她抱住沙發上的抱枕,就像已經聞到了孩子身上的太陽味,那小小軟軟的身體,可愛極了。

  好吧,湯姆沒有什麼大毛病,除了看起來對家庭沒有足夠的責任感,可是只要他永遠這麼慷慨,那也沒什麼不好。

  葆絲決定先不考慮離婚。她也知道自己最近變得有些懶了,開始給自己找些事做。總之,現在做出決定為時尚早,如果湯姆不再變得更糟,那這個婚姻還有繼續下去的價值。如果不,她也會準備好後路。

  葆絲從神父那裡借了一些課本來看,一些大城市裡的教會學校她進不去,可一些偏遠地方的教會學校卻對老師沒有太多的要求。而且如果當了老師,基本上就能吃住在學校了。

  她偷偷藏起了一部分的錢。湯姆沒有管她是怎麼花家裡的錢的,她沒有把錢存起來,一是因為這村子裡只有郵局,二是因為一旦存進銀行,錢的進出就有數了。她把錢全都放在了家裡,用一個舊餅乾盒裝起來,而另一部分偷偷放在她的舊皮包的夾層裡,舊大衣裡也有一些,就像是忘了拿出來一樣。

  她也開始買一些看起來很貴其實並不值多少錢的東西,她覺得這樣做挺聰明的。這樣如果湯姆覺得家裡的錢少了,看到這些東西也不會懷疑的。

  等湯姆再次回來的時候,她沒有再拒絕他。

  他送了她一瓶香水,用高級的細腰水晶瓶子裝著,像樹蔭一樣的深濃的綠色。他在她的耳邊親吻著:「把它滴到你的浴缸裡,讓熱水帶著它的香氣染在你的身上。」

  ——她多少還是有一點緊張的。

  她順從的拿著香水走進浴室,像他所說的那樣滴了兩滴在熱水裡。

  洗過澡後她回到臥室,他已經在床上了。她迎著他的目光走過去,慢慢的眼前的人跟小時候的湯姆重合了。

  ——興奮、克制、鄙視、輕蔑、傲慢。

  然後一眨眼的功夫,他又變成了那個在醫院裡幫助她的溫柔的、體貼的湯姆。可是在床上時有時卻顯得粗暴。

  葆絲漸漸能分清哪個才是真正的湯姆。他根本沒變,還是那個小時候的人。

  她捧起他的臉,盯著他的眼睛狠狠的咬在他的嘴上。他背上的肌肉繃緊了,手緊緊握著拳頭抵在枕邊。

  ——她覺得他想使用暴力了。

  以前他會用蛇去恐嚇人,現在他想怎麼做呢?在他已經學會用禮貌和溫柔來包裹自己,學會像一個紳士那樣說些對女士曖昧的又不著邊際的話。他會用什麼樣的方式來教訓她呢?

  她看到他的視線停在床頭的那根小手杖上。

  ——他想用那個來打她嗎?

  她喘了兩下笑道:「湯姆,你會用它嗎?」

  他的眼睛陡然睜大了,身下用力動了兩下後停下來,不快的問她:「……你說什麼?」

  葆絲閉上眼睛平復一下呼吸,兩條腿更用力的纏住他的腰說:「快一點,你快讓我睡著了。」

  ——不能說快樂,畢竟他們剛開始,

  結束後,他這次沒有馬上離開,而是去洗了個澡,然後煮了咖啡端進屋裡來,還給她倒了一杯。

  葆絲累極了,她聞到咖啡的香氣掙扎的睜開眼睛奇怪的看了一眼,說:「……你煮的?」不等他回答又說,「上帝保佑,你沒有把我的廚房弄壞。」說完她就睡著了。

  她不知道那天晚上湯姆留了多久,等第二天她醒來時已經是中午十一點了,她的衣服還在昨天晚上脫下的地方,可屬於湯姆的痕跡卻一點兒都找不著了。

  ——湯姆,你到底在隱瞞什麼?
第 24 章

絲芮大媽已經在戈德爾克山谷住了四十年了,她的媽媽,她的媽媽的媽媽都出生在這裡,然後現在她又嫁了回來,這對她來說就像回老家,從她第一次踏上這裡的土地,她就愛上了這裡。

  住在戈德爾克山谷裡的人很少到外面去,當然外面的人也很少來這裡。一百多年來都是如此,所以當葆絲和她的丈夫搬到這裡來之後,哦,她真是高興壞了!

  葆絲是個可愛的小東西,她不像從大城市來的姑娘那樣對這裡的生活抱怨連連。她很能幹活,絲芮大媽就看到過她挽著袖子蹲在地上用手去掏廚房下水道裡的污泥。

  而她的丈夫,那個叫湯姆的傢伙,絲芮要說她可不喜歡他這樣的男孩子,她一眼就能看出來,像他這樣的男孩子總是喜歡喋喋不休的說著大話,可是輪到他們幹活的時候什麼都不肯幹。

  他從來沒有幫葆絲整理過花園,或者修剪一下院子裡的雜草,或者在妻子洗衣服的時候幫她抬一下晾衣桿。

  她對葆絲說:「你不能這樣對男人,他們會不知道天高地厚的!」

  葆絲總是笑著說:「他有工作。」

  工作,工作。男人有幹不完的工作,而女人所要做的就是不能讓他們把工作擺在你的前面!

  可是葆絲不明白這個,她還太年輕。

  不過絲芮大媽能理解為什麼葆絲這麼喜歡湯姆,甚至不肯在他面前抱怨一下。要知道,她的丈夫可是戈德爾克山谷裡最英俊的男人了!

  絲芮大媽只見過湯姆一次,而且是不小心看到的。那天晚上她在酒館喝酒,時間太晚了,當她走過葆絲家的時候,看到有個年輕的男人站在廚房裡,簡直像王子一樣!

  她幾乎要以為自己喝得太多做夢呢!

  他黑色的頭髮就像天鵝絨一樣柔軟,在金色的燈火下閃著迷人的光澤!他的鼻樑高挺,下巴的弧線優美,薄薄的嘴唇微微抿著,似乎有些不悅。

  絲芮大媽沒敢多看,她捂著燒紅的臉頰回到了家,直到躺到床上也沒搞清楚是因為喝醉了還是因為葆絲那個漂亮的丈夫。

  第二天,她就提著自己做的果醬和蛋糕跑去找葆絲了,結果這小姑娘居然睡到了十一點才起來!

  哦,多麼美好的青春!

  絲芮大媽終於坐到葆絲家的客廳裡的時候,馬上等不及的問她昨天晚上是不是湯姆回來了?

  葆絲這個可愛的小姑娘驚訝極了,她說:「您簡直像個女巫!你是怎麼知道的呢?他是昨天晚上回來了,可是一早又走了,不然您也可以見到他了。」

  絲芮大媽做了個鬼臉,笑道:「我怎麼會不知道?只要看到你的小臉,誰都會知道湯姆回來了!」

  葆絲不安的摸了下她的臉,絲芮大媽大笑起來,她很想知道更多的事,可是葆絲的嘴總是閉得很緊,她很少說關於自己的事,或者湯姆的事,更別提他們兩個在房裡做了什麼了。而村裡的那些年輕的小姑娘,巴不得把自己跟男人約會的事告訴所有的人,包括男人們幾點去接她們,送了什麼樣的禮物,他們去哪裡吃了晚餐,然後又做了什麼。雖然總是要人問很多遍才會羞紅了臉說出來,可是她們總是想要說出來的,如果別人不問,她們可是要急死了呢。

  她邊喝茶邊說話,不想太快告辭。從客廳的沙發上的抱枕說到了葆絲勾的茶巾花樣,從客廳的擺設佈置說到了怎麼擦地板才能光亮如新,從配茶的牛奶說到了自己家做的果醬,從葆絲的頭髮說到了她身上的衣服腳上的鞋子,最後看著葆絲的臉說:「你的臉色真好看,這是用了什麼?」

  葆絲笑著說什麼也沒用。

  絲芮擺手說:「這我可不信。湯姆在外面掙錢,一定給你帶了不少好東西!」說起這個她可真有些嫉妒了,她常常到葆絲家裡來,知道她每天什麼也不干。她不用喂雞,不用到農場做工賺錢。她每天穿著漂亮的裙子坐在家裡,早上想什麼時候起來就什麼時候起來,她每天都喝下午茶,不用擔心方糖的價格,她的面包不等吃完就會買新的,櫃子裡總是放著各種各樣的餅乾,從來不用擔心價錢,她只吃好東西。

  這都是因為她嫁了一個會賺錢的丈夫。

  她覺得葆絲是不想告訴她,這可真小氣!

  葆絲只好去把湯姆送給她的香水拿出來,說:「只有這個。」

  絲芮大媽看見這漂亮的細腰水晶瓶子真是愛不釋手!她打開聞了聞說:「這是什麼?」

  「香水。」

  她立刻倒在手心裡聞了聞,雖然也沒聞出什麼香氣來,可是她就是覺得這一定是很貴重的香水!

  「這可真是太好了!我猜那城裡的伯爵夫人什麼的也是用它吧?」

  她拿著就捨不得放下了,一直坐到她的小女兒來找她才不得不告辭回去,離走前,她十分不捨的對葆絲說:「你能不能給我一點,就一點。」她握著水晶瓶子,臉漲得通紅,可她是真的喜歡這樣的好東西,她這輩子都沒見過呢。

  葆絲愣了一下,放下茶杯說:「當然,當然,你等一會兒。」她到廚房裡找到了一個小空瓶子,拿出來當著絲芮大媽的面給她倒了一半。

  絲芮大媽高高興興的走了,留下葆比拿著空了一半的香水發愁。如果是一般的東西她說不定就送給她了,可這是湯姆送的,她總覺得有些不安,要是讓他發現的話可怎麼辦?

  她拿著它走進廚房,接了一杯涼水,小心翼翼的倒進香水瓶子裡,顏色沒有變淡,這可真是太好了!她搖了搖,看,又變成一瓶了。她放心的把它放回梳妝台。

  一年後,葆絲懷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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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章

湯姆知道的時候孩子已經有七個月了,他這次離開的時間長了點,等他再次回到戈德爾克山谷的家裡時,同樣還是深夜,葆絲卻還沒睡,她正在床上揉水腫的雙腿,他推開門進來時看到的就是這一幕。

  湯姆,在他還不算長的人生中,第一次呆住了。這甚至比他當年發現自己是個巫師更令他感到驚訝。

  「你回來了?」葆絲只看了他一眼就繼續揉自己的腿,她有那麼大的一個肚子,這可真是個費勁的活。而湯姆先生,哦,他總是在半夜回家,不知道是不是他坐的火車總是這個時間進站還是別的什麼原因,反正她已經習慣了。如果半夜有人進門,那麼不是她的丈夫就是小偷。

  而湯姆在回過神以後,舉著他的魔杖——葆絲眼中的小木棍,小心翼翼的走過來,用了更多的時間打量她和她的肚子。

  ——他懷疑這是一個陰謀。

  所以他用魔杖指著葆絲的肚子嚴厲的問:「這是什麼?」

  葆絲愣了一秒,她第一次發現自己的丈夫是如此的缺乏常識。

  「你以為這是什麼?南瓜嗎?這當然是孩子!」她說,不是很有心情哄他。要是在平常,或許她會微笑著跟他開上兩句玩笑,可是在他們結婚快兩年之後,她的丈夫還問那是什麼,她實在有點生氣了。

  「你怎麼可能會有孩子!我上一次回來是五個月之前!」湯姆先生自從重逢後第一次在葆絲面前毫無形象的咆哮了,上一次他這樣幹是因為葆絲肚子餓想說動他把蛇叫出來剝皮烤烤吃,他憤怒的拒絕了,並兩天沒出現在他們約好的地方。

  「所以他現在七個月了!!」葆絲用力的吼了回去,她可是一點兒也不怕他。

  湯姆努力喘氣,慢慢平靜了下來,然後就像困在動物院裡的熊一樣繞著床疾步轉圈,從這頭走到那頭,再走回來。

  葆絲沒有管他,她努力揉著小腿,手臂痠痛還出了一身汗,她撐著腰坐直靠在床頭,對他說:「你幫我揉一揉。」

  「什麼?」湯姆猛得停下來,一時不能理解她的話是什麼意思,他的腦子現在很亂。

  「揉我的小腿,直到它放鬆。」葆絲指著自己那兩條像蘿蔔一樣粗的小腿嚴厲的說,湯姆下意識的把手放了上去:「為什麼這麼硬?」他說。

  「因為它抽筋了。」葆絲微笑著解釋。

  「為什麼?」湯姆的眉毛緊緊皺起,嚴肅的就像面對著一個很大的難題。

  「缺鈣?」葆絲記得很久以前看過的資料中這樣說。

  「什麼?什麼東西?」湯姆對這個陌生的詞很不安,他不喜歡他不知道的東西。

  「一種微量元素。」

  「那是什麼?」湯姆問,他更想問什麼叫『微量元素』。

  葆絲決定換一個話題:「其實我也不能確定。」所以我們停止這個話題吧。

  「好吧。」他同意了,他也不願意繼續這個連他也不知道的話題,他接著說:「那麼為什麼你缺少那個東西會腿抽筋?」

  「……因為那個東西被孩子吸收了。」葆絲撿了一個相對淺顯易懂的方式向他說明。

  「你是說……」他瞬間把手收了回來,葆絲看著他握緊小木棍警惕的盯著她的肚子,「你是說他……他從你的肚子裡拿走了這種東西,然後你就生病了?」

  他看起來好像認為孩子做了什麼不得了的事,葆絲遲疑了一下,他的形容方式讓她不安。

  「你為什麼會知道?」他突然問,葆絲為什麼會知道這麼多?鈣或微量元素,她甚至還知道這是孩子搶走的,她是怎麼知道的?

  葆絲不知道怎麼回答,所以她沉默了,茫然的看著他。

  ——難道,這個孩子會是個巫師嗎?

  湯姆不確定了。他更緊的握住他手裡的魔杖,卻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他至今不知道巫師的魔力來源何處,他相信那是一種神奇的力量把他們和麻瓜區分開。可是巫師也會生下啞炮,麻瓜也會生下巫師,那麼怎麼知道孩子是不是有魔力呢?

  ——或許他們從一開始就是不平凡的。

  他盯著葆絲的肚子,在一分鐘之前他在想怎麼讓它消失,現在他卻猶豫了。他不會讓一個麻瓜女人生下他的孩子,那就代表著斯萊特林的血脈變得加稀薄了。

  可是,或許,他的孩子會是一個奇蹟。

  雖然他是由一個麻瓜女人生下來的,可是他仍然擁有巫師的魔力,他仍然是一個巫師!

  湯姆的眼睛突然亮得出奇!

  葆絲驚訝的看著他,她不記得是不是見過這樣的湯姆,這樣的——野心勃勃。

  他平靜下來了,他坐在她的床邊,看著她的肚子問她:「孩子什麼時候出生?」

  「還有三個月。」她說。

  「我會等到孩子出生。」他這樣說,然後真的,留到了孩子出生的那天。

  1950年12月11日,早上六點,葆絲生下了一個男孩。

  他剛生下來時有六磅重,當湯姆看到他時,他正被包裹在白色的襁褓中。他有著黑色的捲髮,正緊緊閉著眼睛靠著葆絲。

  她給他掖了掖被子角,奇怪的看著湯姆,從剛才起他就一直盯著孩子看,就像期待著他做出什麼驚人之舉一樣。

  「他叫什麼名字?」他突然問。

  葆絲反問他:「你沒給他取名字嗎?」

  「你呢?」他盯著她,「你想叫他什麼?」

  ——這幾個月來他一直都很怪,現在也一樣怪。

  葆絲不再管他,側身只看著孩子,在他熟睡的小臉上輕輕親了一口。

  「瑞德羅特。你覺得這個名字怎麼樣?」她不是特別真心的問他,不管他怎麼說,她已經決定了,這個名字最合她的心意。

  ——裡德爾王?

  湯姆複雜的看著葆絲,如果她不是一個麻瓜……

  ——飛越重生。

  葆絲在心中默唸著這個名字,她看著襁褓中的瑞德羅特,有他在,她在這裡的人生才真正圓滿了,以前永遠的消失了。

  「我的……瑞德羅特。」她輕輕吻著他,就像他是她的寶貝。等她抬起頭來的時候,不知道湯姆什麼時候已經走了。
第 26 章

瑞德一歲的時候表現出了他非同常人的天賦。

  一開始,葆絲只是認為是她把東西放錯地方了,後來才慢慢發現這一切都是他幹的。他的小毯子、奶瓶、餅乾桶、糖果盒、字母積木全都圍在他的小床邊。

  然後她親眼看到那些東西像是活了一樣,一扭一扭蹦蹦跳跳的跑到他的身旁。

  第一次看到的時候葆絲嚇軟了腿,趕緊爬過去把他抱了出來逃到屋外。可愛的小傢伙還以為媽媽在跟他玩呢,咯咯咯笑得特別開心。

  然後她才明白這全是他搞得鬼。

  ——超能力?

  葆絲剛開始非常擔心,她帶著瑞德去了倫敦的醫院,她含糊的說瑞德總是說頭痛,怕他的腦袋裡是不是長了什麼東西,她請醫生給他檢查,因為她記得以前似乎看過一種說法,超能力其實是因為腦子裡面長了東西才會暴發出常人沒有的力量。

  但她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醫院不可能就憑她說的話就順著她的心意給瑞德照B超——那個東西現在還沒有呢,它現在的名字叫X光機,而且現在的醫生一般不用它照腦子。

  醫生沒有給瑞德開藥,因為他看上去非常健康,當然也沒有給他照X光機,葆絲也不可能跟醫生說她懷疑孩子腦子里長東西了,她只是一個普通人,醫生不會相信她所謂的猜測,倒更有可能認為她有問題。

  她帶著孩子在倫敦住了一個月,直到湯姆殺氣騰騰的找來。

  「你帶著孩子來這裡幹什麼?」他突然出現在房間裡的時候,她正帶著瑞德出門逛街回來,看到他面色不善的坐在沙發上,手裡拿著醫院的病歷。

  「瑞德病了?」他眯著眼睛說,明顯不相信。葆絲覺得他正在發怒,她更奇怪的是他這次怎麼這麼快就找上門來了?要知道平常他可沒那麼頻繁的回家,她本來這兩天就要帶瑞德回去了,他應該是不會發現的。

  「你什麼時候來的?」她把購物袋放到地上,先帶瑞德去上廁所。過一會兒他已經脫下了外套,也擠到衛生間裡來,伸手就來抱瑞德。

  葆絲不肯把孩子給他,她不喜歡他抱孩子時的表情,就像是在集市上那些來買馬的商人那樣,他每次都像是在看瑞德有什麼價值,或者說能有什麼價值似的。

  ——她不會把瑞德有超能力的事告訴他。

  可是當她抱著瑞德從他身旁走出衛生間時,瑞德伸手要他,嘴裡喊著:「爸爸,抱我!」話音未落,她驚恐的看到湯姆浮了起來!向瑞德飄過來!

  湯姆的眼睛也瞪大了!他驚喜的看著瑞德!

  葆絲連退幾步抱著孩子躲到門邊隨時準備跑出去,眼角餘光瞟到她裝著錢包的手提包就放在旁邊。

  她鎮定的說:「湯姆,我有話要告訴你,是關於瑞德的。在我告訴你之前,我想先說一件事:那就是我絕對不許你傷害我的孩子!」

  湯姆把玩著他的小手杖,幾乎是心不在焉的草草點了點頭,他全部的注意力都在瑞德身上,他看著他的眼神就像看著一個寶藏那樣閃閃發亮!

  「你說吧,我會聽的。」

  葆絲深吸一口氣說:「瑞德有超能力。我擔心這種能力會傷害他才帶他來倫敦看醫生的。」話沒說完,她眼前一花,瑞德已經被湯姆抱走了。

  她緊張的馬上走到他身旁,想把孩子再抱回來,不知怎麼的他一閃竟然坐到客廳的沙發上去了。

  ——只是他一個她不懂,再添一個,父子兩個她還能不懂?

  葆絲一下子呆住了。

  湯姆抱著瑞德在沙發上,把他的魔杖給他握住,只見杖頭白光一閃,枴杖彩虹糖像下雨一樣掉下來,頃刻就在地上蓋了一層,沙發上、桌子上到處都是。

  湯姆很高興,他抱著瑞德看著葆絲,說:「瑞德是個巫師。」

  接下來發生的一切對葆絲來說就像做夢,湯姆說他也是個巫師,當初來孤兒院接他去上學的就是個巫師,他在巫師學校上了七年後畢業。

  「那你現在……也是個巫師?」葆絲辭不達意的問,她是想問他現在的工作是不是就是當巫師。

  湯姆看著瑞德,嗯了一聲。

  之後,湯姆揮了一下他的小手杖,鋪滿客廳的枴杖彩虹糖就都消失了,除了瑞德手裡抓的那幾根。他抱著孩子,葆絲提著行李,退了旅館的房間,坐上火車回到戈德爾克了。

  到家的時候是半夜,葆絲看了眼鐘錶,這個時間正是湯姆每次回來的時間,看到他的工作地點應該是在倫敦,然後每次都要花上幾天的時間坐火車回到這裡來呢?巫師應該有更好的交通工具吧?

  從倫敦回來後,湯姆就留在了家裡,天天跟瑞德在一起,他喜歡讓瑞德拿著他的小手杖玩——現在葆絲知道那個叫魔杖了。

  家裡開始出現很多的怪事,這都發生在瑞德手裡拿著他爸爸的魔杖的時候。有一次葆絲端著洋蔥湯放到餐桌上,坐在旁邊客廳沙發上的瑞德看見了,他一揮魔杖,整鍋洋蔥湯全都消失了!

  湯姆在一旁哈哈大笑,用鼻子頂著瑞德說:「瑞德,瑞德,你不喜歡媽媽做的洋蔥湯,對不對?」

  葆絲站在餐桌前無奈極了,其實只是因為以前一次她切洋蔥時他跑過來,搶了一片抓著玩,然後揉眼睛裡了,從此再也不肯吃洋蔥。

  葆絲很輕鬆的就接受了,畢竟她自己的來歷就不平常,那麼丈夫和兒子是巫師又算得了什麼呢?但湯姆不肯告訴她更多,甚至不喜歡她問起這件事。他也不願意讓她看到他是怎麼教瑞德使用魔杖的,每到這時他都會帶著孩子躲到臥室去。

  ——古怪的巫師。

  他的樣子倒是不像自卑,所以葆絲也沒有表現自己寬大博愛的胸懷的機會,她覺得湯姆更像是看不起她。

  雖然這很可笑,可她從他的眼睛裡看出來了。

  他把教瑞德魔法當成了一件高貴的事,而她是沒有資格看的。

  葆絲沒有在這件事情上跟他爭執,因為她也的確是不會魔法,就是看了也沒用不是嗎?而且湯姆的個性就是這樣,他極為固執。如果她想要用愛來感化他,讓他明白讓一個母親參與對孩子的教育是應該的,那無疑是天方夜譚。

  ——反正瑞德還小,再說他又不會在家裡住一輩子。

  葆絲決定等到他離開後再繼續過只有她和兒子的日子,現在就先把兒子讓給他吧。

  湯姆這次在家裡住得意外的久,一直到聖誕節前,瑞德二歲生日的前一天,他對她說:「明天是瑞德的生日,晚上我會邀請一位客人來,到時你要準備好,最好能多準備點甜食。」

  他不屑的笑著:「客人喜歡吃甜的。」

  葆絲順從的準備了足夠十個人吃的食物,包括一整條大馬哈魚和十對堆滿辣椒的烤鵝翅膀,另外還有湯姆所說的大量的甜食,包括三種冰淇淋、果餡烤餅、水果蛋糕和巧克力鬆餅。她還為客人準備了兩種飲料,檸檬蜂蜜茶和薄荷茶,如果他願意,可以兩種都嘗一嘗。

  其實她很擔心這位客人的味覺,他的愛好也太奇怪了。

  晚上八點整,客人按響了門鈴。

  湯姆帶著她和瑞德站在門口歡迎客人的光臨。

  ——客人是位奇怪的老頭子。

  葆絲看著門口那位留著長長的鬍子和長長的頭髮,戴著尖頂帽,穿著一身鮮豔的紫色的長袍——她現在知道那叫巫師袍,袍子上還綴滿小星星。

  他大概六十多歲,或者更老一點。他臉上佈滿快樂的皺紋,面容慈祥,讓人一見就喜歡,如果他再胖上幾十磅,再穿上紅衣服,那就跟聖誕老人一模一樣了。

  他笑了一下,葆絲注意到他的鼻子可能被人打斷過。

  他彎下腰對牽著葆絲和湯姆的手站在那裡的瑞德說:「你一定就是瑞德,祝你生日快樂,我的孩子。」

  他的名字叫阿不思•珀西瓦爾•伍爾弗裡克•布賴恩•鄧布利多。

  葆絲皺了皺眉,這個名字可真有點耳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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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章

葆絲看起來仍和以前一樣,只是夜晚時常常整夜不睡,坐在瑞德的床前看著他。

  那天之後湯姆——或者她應該稱呼他的另一個名字,他再也沒有出現過。葆絲神經質的一連幾天把家裡的每一個角落都打掃的乾乾淨淨,凡是他用過的盤子茶杯,坐過的椅子,沙發墊,抱枕,等等,都扔了,燒了。地板刷了一遍又一遍,地毯送給了鄰居。

  她拚命的洗澡,床單、枕頭、衣服,所有他躺過用過的東西全都扔了。

  瑞德看著母親做這些事,從來不開口。

  以前她會逗他說爸爸的事,問他想不想爸爸,記不記得爸爸,可是她現在卻恨不得把關於湯姆的事從他的腦子裡全都挖出去。

  她想過帶著瑞德逃走,甚至跟神父打聽去外國的船票,她認真的計算過路程,從哪裡走,坐哪一列火車,在什麼地方登船。她的錢夠用多久,他們要去哪裡,她能找什麼樣的工作,等等。

  可是她很快想起那次她帶瑞德到倫敦去,他後來追上去的事。

  ——她不知道是她或是在瑞德身上,或者他們兩人身上都有。那些巫師的骯髒的小把戲,小咒語。

  他可以找到他們。如果他們逃走,他立刻就會追上來,到那時她根本無法保護瑞德。她也沒辦法解釋為什麼要逃走。

  她收起了湯姆送給瑞德的掛墜盒,想扔掉,可是又不敢。她換了很多地方藏它,閣樓上,或者埋到花壇裡,最後她把它放到了床底下的舊鞋盒裡。

  她要怎麼辦?

  她努力回憶關於那本書的事。哈!原來她不是個活的人,原來她真的死了!甚至這一切都是假的!只是一本書!一本童話故事!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

  葆絲笑不出來。

  她看到站在門邊的瑞德,他還那麼小,那麼懂事。就算這段時間她都快瘋了,他卻從來沒有哭鬧。她走過去把他抱到懷裡,就算是為了他,她也不能就這麼放棄。

  已經過去很多年了,她能記起的地方不多。她記得這是一個開始跟《灰姑娘》很像的小男孩的故事,他在親戚家裡受苦,他住在碗櫥裡,穿著舊衣服,每天都要不停的幹活。然後就像《亞瑟王傳》一樣,有一天,一位巫師告訴他,是他把他送到這裡來的,為了讓他在安全的地方長大,因為他的父母都被人殺害了,他身負偉大的使命,打敗一個魔王,把巫師和世界從邪惡中拯救出來。然後這個小男孩在一所魔法學校裡結識了兩個朋友,一個活潑的男孩和一個認真的女孩,他們三人經過了很多事後打敗了魔王,從此以後所有人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然後那位去接小男孩的巫師,像《亞瑟王傳》裡的梅林大魔法師一樣的人就是那天來參加瑞德生日晚宴的老巫師,鄧布利多。

  ——她現在想起來這個人是誰了,魔法學校的校長。

  那個大魔王就是湯姆——當然,他現在還沒當上魔王。

  而小英雄還沒出生,說不定連他的父母都還沒出生呢。

  葆絲現在巴不得那個小英雄趕快出生,立刻就能長大,時間像飛一樣跳到大魔王被打倒的時候。

  那她就不用害怕了。

  現在……誰能幫助她?

  去找那位魔法學校的校長嗎?葆絲不知道這樣做能有多少用,去請求他把他們母子藏起來?可是從那天晚上看起來,湯姆現在還沒變壞,鄧布利多還把他當成他的學生。他可能不會相信她的話,認為湯姆要傷害他們母子。

  ——或者她可以把湯姆未來會做什麼事告訴他?偽裝成預言?

  不,她記得這個故事裡有個預言師,是個很不起眼的女教授。而且巫師似乎有很多方法可以讓人說實話,有種藥或咒語。

  她不能冒險。這樣做漏洞太多,她沒把握能瞞過所有的巫師。而且那樣她也不能保護瑞德,只要想到那個老巫師是怎麼對那個小英雄的,她不能不考慮他會不會也這樣對瑞德。

  ——身負使命或成為英雄?

  不,她不會讓人替瑞德選擇道路。等他長大以後,由他自己來選擇自己想走的路。而且她也不想讓人帶著偏見看他。湯姆是他的父親,可湯姆做的事跟他無關,也不代表他日後會變成跟他父親一樣的人。

  如果她帶著瑞德去見那些巫師,告訴他們湯姆會做的事,那麼那些人可能會幫助他們,也會教導瑞德——用防備的手段。他們可能會時時不忘告誡他,他的父親曾經做過些什麼,要他記得不要跟他的父親走上一樣的道路。如果他做錯事,就算是再怎麼小的事在那些人眼中也會變大。

  ——她不能這樣做。

  一年過去了,湯姆就像消失了一樣再也沒有回來過。

  她忍不住想,或許他再也不會回來了?或許他拋棄他們了?那可真是太好了!或許他覺得他們沒有價值了,對,就是這樣。她是個巫師眼中的『麻瓜』,瑞德是個混血兒,說不定他嫌棄他們了。

  她一面忐忑不安,一面這樣期待著。

  瑞德四歲時,她發現他跟湯姆小時候一樣,會跟蛇玩。她想起來那個魔王會說蛇語,她還記得小時候湯姆用蛇纏死了一隻兔子,當時她根本沒有想到那是因為他會跟蛇說話——是啊,誰會這麼想?

  ——現在瑞德像他父親小時候一樣。

  看著他無師自通的把玩著一條蛇,那條小蛇像是他手中的玩具,順從的盤在他的手臂上。就像當時的湯姆。

  葆絲知道自己一定要做點什麼。

  她向神父借了一台打字機,寫了幾個童話小故事,其中就有《哈利•波特》。她把它寫成了一個幾千字的小故事,配上幾頁圖,寫的是一個小男孩從小沒有父母,受苦受罪,有一天他發現他有一個仇人,然後努力學習魔法劍術,終於在朋友的幫助下打敗魔鬼的故事。

  這個故事很簡單,也很平常,就跟很多的冒險魔法故事一樣,一點也不起眼。

  ——然後她在後面用中文把『故事』重新寫了一遍。

  她把這些小故事交給神父,神父說她寫得很好。教會沒有足夠的錢給所有的教會學校或孤兒院買書,她寫的這些他可以想辦法做成簡單的故事書,放在教堂裡供村裡的孩子們看。

  葆絲熱情的表示願意幫忙,然後她拿著印好的幾本書回家。

  她把她的一些舊衣服和這些書寄回倫敦,送給蘇珊當禮物。她瞭解蘇珊,只要是送到她手裡的東西,再破再舊她都不會丟。哪怕這些書她看都不會看。

  ——她想起了自己毫無道理的失憶。

  碰巧她知道巫師有個可以讓人失憶的咒語,而就是在那之後,她遇上了湯姆。他那麼熱情的把她從倫敦帶走,又跟她結婚,千方百計的把她留在這裡……

  想到這裡,葆絲有些遲疑了。如果他真是那個魔王,他為什麼會跟她結婚?甚至還生下瑞德?

  ——『你怎麼可能會懷孕?!』

  在湯姆發現她懷孕的那天,他是那麼的驚訝。

  所以,他其實是不打算讓她懷孕的。

  想通這件事後,葆絲既後悔又愧疚的看著瑞德。如果早知道,她是不會生下瑞德的。她不會讓他有這樣的一個父親。

  ——她當初為什麼那麼輕易的就跟他結婚了呢?她應該再多想想的!

  可能對湯姆來說,跟她結婚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因為她根本不重要。她看著跟蛇玩的瑞德,他對湯姆來說才是重要的。

  ——或許她應該帶著瑞德去找那個巫師校長?

  可是她又擔心如果湯姆早就把他們忘了,她這樣做反而適得其反。

  一天天過去,她越來越覺得湯姆已經把他們忘到腦後了,只在偶爾的深夜裡會被惡夢驚醒,夢裡湯姆來搶走了瑞德。

  在漆黑的深夜裡,他夾裹著狂風和暴雨撞破大門衝進來,把瑞德搶走了。

  每到這時葆絲都會滿身大汗的從夢裡醒來,然後一整夜不睡的坐在瑞德的床邊看著他。

  ——她到底要怎麼樣才能保護他?

  葆絲無助的趴在他的床邊,痛哭起來。

  瑞德五歲半時,湯姆已經有三年沒有來了。葆絲認為時機已經成熟了,他應該已經把他們忘了。

  她從神父那裡得到了一份工作,她願意到教會開辦的學校裡去工作,任何工作都可以,她可以不要錢,只是希望神父給讓瑞德在教會學校裡上學。

  神父給了她一封推薦信,她拿著這封推薦信去買了火車票。她想的很好,先假裝帶瑞德去上學——如果湯姆追過來,她至少也有話說。

  如果他們從這裡離開到了學校湯姆還沒有追過來的話,她在那裡再想辦法通過教會買船票,帶著瑞德逃到外國去。她決定帶著瑞德躲到香港去,那裡有外國人,她和瑞德在那裡不會很顯眼,她又會中文,融入那裡的生活和找工作都不是難事。

  她收拾好了行李,沒有告訴任何人她要走,就連神父她也是說明年再走。她想悄悄離開。

  瑞德已經是個懂事的孩子了,不像小時候那樣抱起來就能走。這些年他雖然沒有問過湯姆的事,沒有問過為什麼父親不回來了,可是葆絲收拾行李的時候他一直站在門邊看著。

  她知道她應該跟他解釋,瑞德不是那些很容易就能哄住的孩子,她必須要告訴他一部分的真相。

  她找了個機會,抱著他說:「瑞德,媽媽帶你去上學好嗎?」

  「上學?」他問。

  「對。」她想了想,微笑著說:「就是有很多的小朋友會跟你一起玩的地方。」這裡他沒有同齡的朋友,平常只是跟家裡的狗和貓,還有他的蛇一起玩。

  「你們可以天天做遊戲,好嗎?」

  他點了點頭,跳下她的膝蓋跑出去跟他的蛇一起玩了。

  她鬆了一口氣,只要先說服他不要吵鬧就行。其他的她不會告訴他。

  一切都準備好了,火車票也買回來了。很多的東西她都不要了,只簡單收拾了兩人的一些衣服,整理出了兩個小行李箱。她借回來了一架馬車,到時她趕著車帶著瑞德,趁著天還沒亮的時候走,誰都不會知道。等她走了,可能要好幾天村裡的人才會發現。

  錢和車票都放在裙子的暗袋裡,緊緊縫在裡面,外面根本看不出來。

  ——沒有問題。

  她告訴自己。然後決定最後一天晚上好好吃一頓,她做了一頓大餐,然後到外面去找瑞德。

  可是瑞德不見了。

  她沿著村裡唯一的一條路來回找了五六趟,不得不承認瑞德真的不見了!

  村裡人都說沒有看見瑞德。

  葆絲瘋了。

  她跑回家,拿了鑰匙和零錢什麼都不管就要去郵局發電報,她沒有辦法了!她必須立刻找到湯姆,或者那個巫師校長,或者任何人!

  然後她看到湯姆就坐在餐廳裡,面前的餐桌上擺著她做的豐盛的晚餐。

  「湯姆!」她撲過去抓著他大喊,「瑞德!瑞德不見了!他丟了!我找不到他!你去找,你去,他不見了!不知道誰把他帶走了!」

  在她見到他的一瞬間就哭了,在這一刻她一點也不在乎他是什麼大魔王,她甚至慶幸他是一個強大的巫師,不管是好的還是壞的。如果瑞德有什麼不測,他一定能救他!

  他抱住她,很長時間沒說話,然後他開口道:「葆絲,你不用擔心,瑞德是我讓人帶走的,是我的朋友帶他出去玩了。」

  他抓著她的胳膊讓她坐下,看著那一桌子菜說:「他今天晚上不回來了,我們吃吧。這都是你做的?」

  在聽到是他帶走了瑞德後,葆絲眨眼間就鎮定下來了,冷靜的開始思考。她坐了下來,擦了擦淚,微微抱怨的說:「你怎麼不告訴我一聲?嚇死我了!」

  她驚訝的發現自己能很輕鬆的笑起來,就像瑞德真的是讓父親的朋友帶走出去玩了一樣。

  「是的,湯有點冷了,我去熱熱。」她端著湯鍋回到廚房。

  湯姆問她:「你打算出門嗎?」

  她知道這是因為他看到了放在地上的行李箱。她端著熱好的湯回來,非常自然的一邊給他盛湯一邊說:「對,我打算帶瑞德去倫敦,上教會學校。」

  她坐下,給他切了兩片面包,盛菜,說:「他已經快六歲了,我想現在開始準備正好。我找神父要了一封推薦信,我會跟他一起去,就在學校裡陪著他。這邊的房子先放著,我不打算租出去,假期時我再帶著瑞德回來。」

  她說的就好像她正是這樣打算的一樣。她注意沒有跟他的眼神相對超過太長時間,可是她也不會不去看他的眼睛,那樣反而會讓他生疑。

  「嗯。」他點了點頭,沒有說什麼。

  吃完了飯,她去燒水讓他洗澡,然後她在臥室裡鋪床。等他洗完澡出來,她就像任何一個很久沒見到丈夫的妻子一樣靠在他的懷裡,一切順理成章。

  她舒展身體,幾乎是熱情的跟他糾纏在一起,直到兩人都大汗淋漓。他們躺在一張床上,她靠在他的懷裡,彷彿昏昏欲睡。

  他說:「瑞德不上麻瓜的學校,他會上巫師的學校。你不用著急。」

  「是嗎?」她打了個哈欠,「好吧。」她說,就像已經累極了,沒有精神再說話了一樣。

  他還在說:「……還有很長時間,你先睡吧。」

  她閉上眼睛,眼角餘光看到他伸手去拿擺在床頭的魔杖。

  ——不要發抖。

  她全身放鬆,就像她什麼也沒發現,正安心的準備入睡。

  腦海中炸開一片刺目的白光,她……

  一個星期後的倫敦教會醫院裡收治了一位病人,她全身沒有任何證明身份的證件,她甚至連自己叫什麼名字都說不清。

第 29 章

修女瑪麗亞姑姑是教會醫院的一位主管,今天她有一件為難的事不知怎麼辦才好。

  早上天還沒亮的時候,有人在教會醫院的大門口發現了一個暈倒的女人,就把她送了進來。

  這個女人沒有受傷,看著也不像生病。她身上的衣服很整潔,雖然不像什麼有錢人,可也不是乞丐。

  她大約二十幾歲,褐色捲髮,白皮膚,應該就是英國人。她左手戴著一枚普普通通的戒指,應該已經結婚了。

  不管怎麼看,她都跟大街上所有的每天要發愁晚餐應該吃什麼的家庭主婦沒什麼兩樣。至於為什麼她會天不亮就暈倒在教會醫院的門口就不得而知了,可是瑪麗亞修女並不關心。等她醒了以後,就可以讓她回去了。

  可是這個女人醒了以後卻不肯走,說她什麼都想不起來了。似乎想留在教會醫院,這下她可不知道怎麼辦了。

  站在旁邊來教會醫院幫忙的漢德太太可是生氣了,她像一顆圓滾滾的炮彈一樣衝過來,擠開旁邊的人對修女說:「瑪麗亞姑姑,你可不能相信她的話!像她這樣的人我見多了!她就是個騙子!」

  她短粗的手指正指著坐在床上剛剛醒來的梁珊,就算被人說是騙子,她看起來像是一點都不在乎。

  有什麼辦法呢?她醒來就發現自己——穿越了。

  很可笑,好吧,或許沒那麼可笑。可是仍然很令人難以置信。梁珊是個正常人,她沒有那麼多不著邊際的幻想,天天想著能夠摔一跤跑到另一個世界變成公主。所以發生這樣的事讓她覺得十分意外。但既然發生了,她也不會抱怨,而是想盡快為自己找一個安身之所。

  從她醒來後發現自己在醫院——多好合適的地方,還是教會醫院,那可是出了名的慈善機構。

  在她不知道自己能去哪裡,能幹什麼,連晚上住在哪裡都成問題的時候,留在這裡是最好的選擇。

  所以她不反駁漢德太太的話,因為她說的至少有一半是對的。另外一半就是她並沒有說謊,她是真的不知道這個身體的名字。如果不是說不清這個身體叫什麼名字,而瑪麗亞修女看著似乎已經在懷疑她,怕他們叫警察,她也不會說出失憶這種漏洞百出的謊言。

  ——現在就算這個身體的家人找來,有醫院的證言相信他們也不會懷疑她。

  修女瑪麗亞認為漢德太太說的有道理,因為在梁珊還沒醒過來之前,教會醫院的醫生已經給她做了檢查,等她醒來之後又做了一次檢查,結論就是她完全是一個健康的人,她的裙子上甚至連一點灰塵都沒沾上。而這個健康的女人在天還沒亮的時候就暈倒在醫院門口——誰知道是真是假呢?醒來還不肯找家人來接她。

  所以,她可能真的是個騙子。就像漢德太太說的那樣,只是想騙錢。

  瑪麗亞修女想了想,對梁珊說:「如果你願意,可以在這裡吃過早餐再走。」除了可以請她吃頓飯,醫院不會再給她別的東西了。

  梁珊順從的先跟著漢德太太去填肚子了,先吃飽再說。

  漢德太太很不情願的把她領到餐廳,給她拿來了熱湯和面包,沒好氣的說:「吃完這些就趕緊走吧!別想再佔更多的便宜了!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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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索菲亞已經快四十歲了,以往來找她的那些老主顧都不來了,她的那間小旅館也不開了,屋裡的姑娘們幾乎都走光了。她現在也只是吃老本而已,時常到她的侄女家去要點錢,她的侄女不愛見她,總是一見她來就說要出門。

  上個月蘇珊死在了家裡,過了兩天才讓人發現,醫生說她是凍死的,她的床邊都是空酒瓶。

  蘇珊沒有錢,她還欠著酒館的酒錢呢,也沒有親戚給她出錢辦喪事。索菲亞記得她以前養過一個女孩,可是那女孩跑出去給別人當女僕了,前幾年還記得寄錢回來給蘇珊,後來就沒有消息了。

  索菲亞還記得那個女孩叫葆絲,看眼睛就知道是個機靈鬼。當初蘇珊想讓那女孩到她的小旅館裡去工作,要是那個女孩真的去了,蘇珊也不至於連喝酒的錢都沒有。

  她不喜歡那個叫葆絲的女孩。在她的旅館裡住的姑娘們那麼多,個個都很開心的賺錢。她覺得自己辦了一件好事,她讓那些窮人家的姑娘們都有了份賺錢的工作,這有什麼不好的呢?

  那個女孩頭一回見到她就連笑也不會笑一下,她對她那麼好,每次去看蘇珊都會記得給她帶兩塊糖,她卻一點也不感激她。

  當蘇珊跟她說那女孩想去當女僕時,她就警告過她:「你不能讓她去。蘇珊,我可知道這些小姑娘在想什麼,她們可不會記得你的恩情,她轉臉就會把你給忘了的!」

  當時她一邊擺弄著她新帽子上的羽毛一邊說:「到我的旅館裡工作有什麼不好呢?所有的客人都很慷慨,他們會大方的給姑娘們買酒,請她們吃好吃的,給她們零花錢讓她們去買喜歡的口紅和帽子。」她說服蘇珊,「她還小,還不懂事,再大一點她就會明白這樣對她是最好的。能輕鬆的賺錢有什麼不好呢?」

  最後那個女孩果然一去不回了,除了每年會寄些錢回來,每到這時蘇珊都會到酒館裡痛快的喝酒,還會請她喝酒,錢總是花得很快。那間飯店的廚房也把蘇珊辭退了,因為她總是偷東西出去換酒喝。等到女孩不再寄錢回來後,蘇珊只好把家裡的東西拿出去換酒喝。她的旅館也開不下去的時候,兩人常常在一起互相抱怨這該死的天氣,該死的房東,該死的酒館老闆。

  蘇珊常常罵不再寄錢回來的葆絲,索菲亞也說如果那個女孩當初是到她的旅館裡去工作,那至少現在還有她可以去工作賺錢。

  現在蘇珊死了,連塊墓碑都買不起。可她卻在神父那裡看到了當初去做女僕的葆絲,她看起來就像個體面人,把蘇珊給忘得乾乾淨淨。

  ——她可真是太過分了!

  索菲亞毫不客氣的上前叫住她,在她看來,她應該照顧蘇珊,畢竟當初是她養大了她,最後還送她去當女僕,她現在能過得這麼好都是託了蘇珊的福。

  她要求她為蘇珊買墓碑、辦喪事。

  「除了你,還有誰能為她這麼做呢?」她用肩巾擦了擦眼角。

  梁珊不是很相信這個濃妝豔抹的粗俗女人說的話,她答應先跟她去蘇珊的家裡看一看。漢德太太抓著她不讓她去,在她看來索菲亞就是個騙子。

  「你可不能相信她的話!像她這樣的人我見多了!她就是想騙你的錢!」漢德太太瞪著索菲亞。

  「你這簡直就是最惡毒的污衊!!」索菲亞立刻不低頭擦淚了,反正她的臉上一滴淚也沒有。她對著漢德太太尖聲道:「我可是個好人!上帝作證!」

  「哈哈!」漢德太太毫不畏懼,叉腰挺胸的擠過去道:「別想騙過我!看看你的樣子我就知道你是干什麼的!像你這種女人怎麼敢進教堂?你應該下地獄!魔鬼撒旦才是你的夥伴!」

  兩個女人的聲音都不低,教堂裡正是擠滿了想在聖誕節前來教堂的人,幾乎所有人都盯著這邊,看起了熱鬧。神父在前面正被人圍著,不停的伸長脖子往這邊看,一臉焦急。

  在這裡吵起來實在太難看了。

  梁珊站得離她們遠了點,裝作與她們不認識。

  索菲亞的臉漲得通紅,氣得就像一隻青蛙鼓了起來,前後左右看過來的視線讓她格外不舒服,她不由得伸手摸摸自己塗著鮮豔的口紅的嘴巴和大紅色胭脂的臉,她的裙子也是舊的,穿在身上早就不合身了,所有的地方都緊繃繃的,讓她看起來像一隻大號的香腸。她痙攣的手緊緊抓著自己的帽子,上面的羽毛都快掉光了。

  漢德太太很得意,對面這個女人一看就不是什麼正經人,任何時候都不會有人看得起她們這樣的人。她更加高聲的說:「別想在漢德太太的面前騙人!別想看著安年輕就哄騙她的錢!你一定是聽說了她記不起來以前的事才想過來騙她的吧?就算是沒有眼睛的瞎子也能看出安跟你不是一樣的人!」

  被點名的梁珊下意識的站得更直了,低垂著臉,兩隻手規矩的交握在身前,安靜的站在一旁。

  教堂裡的人視線從她身上掃過再去看索菲亞,所有人都發出了然的嘆息。

  ——的確是這樣,她們兩個完全不同,就像狗和驢。

  「太太們,太太們。」神父終於擠過來了,他滿頭大汗的說:「請到別處去吧,這裡的人實在是太多了。」

  他親自把她們三個送出了教堂,對於教會醫院的人來教堂的事滿口答應,商量好了就是星期天,他會為孩子們準備足夠的蠟燭。

  辦完了正事,梁珊對漢德太太說要跟索菲亞去蘇珊的家裡看一看。

  「如果是真的呢?我不想放棄任何的希望,或許這就是上帝給我的指示。」梁珊虔誠的說。

  漢德太太直搖頭,她覺得根本不用相信索菲亞的話:「好吧,安,如果你一定要去的話,那麼記住一件事,就是別給她錢!哪怕是一便士也不能給她!不然她會像吸血鬼一樣纏著你的!」

  梁珊感謝漢德太太對她的關心,然後就跟著索菲亞走了。剛才她一直就站在不遠處等著她們說完話,梁珊很清楚索菲亞是為了向她要錢,只怕漢德太太一走她就會開口了。

  ——她擔心她說的都是真的。

  索菲亞帶她去蘇珊的家,一路上不停的向她抱怨,說她忘恩負義。

  「是我照顧的蘇珊!你可是要報答我的!」她毫不客氣的命令著。

  梁珊笑著說:「我怎麼知道你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你知道,我生了病,什麼都不記得了。」

  「哼!」索菲亞不相信的看著她,說:「你只是在騙人!」可是她也沒有再說下去,可能是怕惹惱了梁珊就沒錢拿了吧?

  蘇珊的家在一條陰暗的小巷子裡,房間很小,裡面亂七八糟的。所有的家具都不見了,除了一張破床,上面甚至連枕頭都沒有。地上都是垃圾,空酒瓶滿地都是。

  索菲亞去鄰居家借了盞燈,藉著昏暗的燈光,梁珊把這裡翻了個遍,可惜的是什麼有價值的東西也沒找著。

  她多少有些失望,本來以為至少會找到一張照片什麼的。

  索菲亞一直跟在她後面期待的盯著她,看她這就要走立刻嚷道:「等等!你……」

 

 梁珊回頭,她比劃著說:「你、你就這麼走了?!你不能這麼做!」她衝過來想拉住她。

  梁珊說:「你想做什麼?想讓我叫警察嗎?」她微笑著撣了撣手上的灰說,「如果你想這麼做,好吧,我一點也不在乎。」

  從剛才在教堂的事就可以看出來,如果警察來了會相信誰的話。是她?還是索菲亞?恐怕那很明顯,她是個身家清白的人,甚至還在教會醫院工作,再說在教堂的時候就有不少人看到索菲亞拉住她不放,有那麼多的證人呢。

  索菲亞立刻不敢碰她了,可是她也不能就這麼放她走!她需要錢!她絞著手說:「你不能走!我說的都是真的!」

  梁珊冷笑,左右看了看這破屋子,說:「那你讓我怎麼相信你呢?就憑這空屋子?」

  索菲亞張口結舌,她停了一會兒才想起來什麼似的說:「我的家裡還有一些蘇珊送給我的東西,你到我家來,我給你看看,到那時你就會相信我的話了。」

  哼,蘇珊送她的?恐怕是她趁人不注意帶走的吧?

  梁珊跟她約定了時間,她暗示道如果是真的,她會好好感謝索菲亞的。

  回到教會醫院後,漢德太太興奮的問她怎麼樣,連修女瑪麗亞姑姑都關心的靠了過來。

  梁珊遺憾的說什麼有價值的都沒找到,蘇珊已經去世了,她現在住的地方的鄰居都不認識她。

  漢德太太馬上說:「就跟我說的一樣!那人就是個騙子!安,你不能相信她!她就是想騙你的錢!」

  修女瑪麗亞安慰她:「別著急,安,上帝會保佑你的,你的親人一定還在找你。」

  梁珊表示下個星期日還想再去找索菲亞:「她說,她有一些蘇珊的遺物,或許能從裡面找到能證明我的身份的東西。」

  漢德太太大聲的嘆氣,說:「安,你這個可憐的小東西!你被她騙了!」

  到了下個星期日,她向修女瑪麗亞請了假後就到索菲亞家裡去了,她果然拿出了一些衣物,說這都是她寄給蘇珊的,還有一些書。

  梁珊把衣服拿起來比在身上,確實很合身,她看得出來這些衣服都是手工縫製的,可能都是出自同一個裁縫的手,跟她身上的那件衣服一模一樣。她又看了看那些寄回來的書,裡面就有那本故事書,她拿過來翻了翻後面的中文故事,跟教會醫院的那本是完全一樣的。

  她的心裡已經確定了,可是卻表現得不屑一顧,說:「這又怎麼樣呢?這些衣服街上很多人都有,這些書也沒什麼出奇的地方,你怎麼能說這些東西是我寄回來的呢?我看你就是一個騙子!」

  她站起來假裝要走,索菲亞急得拉住她,又去櫃子裡翻出了一個皺巴巴的信封說:「這是你當時給蘇珊寄錢時寫的,這你總該承認了吧?」她把那個信封拍在桌子上。

  梁珊拿起來看,一眼就看出上面的字跡是自己的,她寫字有一個習慣,最後一筆總愛帶個小尾巴,卷一個小圈,不管是寫中文還是寫英文都是。

  「小漢格頓?」上面的地址是小漢格頓,她好奇的念了出來。

  「對,你在那裡當女僕。」索菲亞馬上說,說當初蘇珊和她費盡千辛萬苦託人給她找了這份女僕的工作,然後她就跟著她的女主人去了小漢格頓。她撇著嘴說:「我告訴蘇珊你不會再回來了,可憐她到最後都還記著你。」說著又假模假式的擦眼淚。

  梁珊問出了那個女主人的名字,決定要去查一下。都怪那個中文的故事寫得太模糊,有很多事都看不出來。

  『我在皇宮的廚房裡當廚娘,他是花匠收養的孤兒,每天午後我們都在廚房後面的大樹下見面,我會帶給他一小塊面包,他會讓他的寵物給我帶上一枝玫瑰花。』

  要不是開頭寫出了伏地魔和哈利•波特,她可真看不出來這寫的是誰。

  ——這簡直就像一個真正的童話,誰看到也不會懷疑的。

  她給了索菲亞幾塊錢,雖然她不停的吵嚷想要更多。她也給蘇珊買了墓碑,給她辦了喪事。託了修女瑪麗亞的福,這件事還省了不少錢。

  梁珊說:「雖然我什麼都不記得了,可是這件事看起來像是真的。」

  修女安慰她說她還是可以繼續留在教會醫院:「既然你的家人已經不在了,可是這裡還是你的家。」

  漢德太太認為梁珊太輕易就相信了索菲亞的話:「這怎麼可能呢?怎麼看安你也不像是她們那樣的人!」

  她去警察局給蘇珊辦喪事的時候順便查了一下『葆絲』,那裡的老警察還記得蘇珊,看來她在這一片很有名。對於當初蘇珊養的那個女孩,幾個常去酒館喝酒的老警察也記得,很快認出了梁珊,聽說她現在在教會醫院工作,看她的目光頓時和善了不少。

  「我記得,你以前才那麼高就常常去幫蘇珊買酒。」一個肚子像南瓜那麼大的禿頭老警察用手在靠在膝蓋的高度比了一下。

  葆絲•坡。

  這就是這個身體的真名。梁珊知道了以後並沒有感到很高興,她想起了在那個故事中一直是這麼形容那個最後嫁給伏地魔的女孩的。

  ——『貧窮的女孩』

  所有的一切都對上了。

  梁珊拖著沉重的腳步向回走,她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這悲慘的命運。
第 31 章

雖然不願意相信,可很明顯這個身體的原主人的確有一個不平凡的人生。

  梁珊不知道接下去她還能怎麼辦。

  如果按照故事裡所說的『魔鬼離開後,當初的小男孩長大了,他娶了那個貧窮的女孩,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那又怎麼會人事不醒的出現在教會醫院的大門口呢?

  她覺得這個故事有很多地方都是為了讓它更像個故事而做了一些修飾,她需要注意的是裡面的信息。

  比如在結尾,重點不是『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而是他們結婚了。

  『一個愛的精靈因此而誕生』是說他們有了個孩子。

  她重新把故事看了一遍,『小男孩出門學習劍術,他向女孩發誓會成為騎士,直到十年後他們才再次見面,那時貧窮的女孩已經長大了,她還是穿著舊裙子,而男孩卻騎著駿馬,像一個真正的騎士那樣回到了她的身邊』,這是說伏地魔離開了很多年,然後是他主動回來找她的。

  她扳著指頭算了算,『出門學習劍術』應該是去霍格沃茲上學了,他為什麼回來找她?她記得伏地魔那個時候應該忙著招兵買馬,似乎沒有人知道他離開霍格沃茲以後幹了什麼,後來再出現就是個大魔頭了。

  ——他為什麼特地回來找她?

  真愛。

  梁珊讓自己美了一秒鐘,然後就把這個念頭扔到一邊了。這是不可能的。她傾向於『葆絲』當時應該掌握了什麼伏地魔感興趣的東西——這姑娘可真厲害。

  然後故事就結束了。梁珊急得抓耳撓腮,可也知道這大概是那個『葆絲』所能做到的全部了,至少她寫出了足夠多的東西。

  後面有兩句話讓梁珊很在意:

  『如果魔鬼再次出現,記住,第二個愛的精靈才是制勝的法寶。』

  『愛、勇氣、智慧,與你同在。』

  梁珊盯著最後一句話看了很久,然後深深嘆了一口氣。她曾經盼望過這真的是屬於一個叫『葆絲』的女人而不是她的故事,哪怕是這個身體真正的主人也沒關係。可是最後這句話打破了她的美夢。

  ——葆絲就是她自己。

  最後一句話是梁珊的座右銘,有些不同,但她很喜歡,原句是『責任、勇氣、行動力』。忘了是在哪裡看到的,從上學開始她就用這句話來鞭策自己:明白自己的責任,有勇氣去承擔,然後行動吧!

  所以,這一切都是她留給自己的信息。可能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用到,她一定是很早就開始準備了。

  那麼她要怎麼做呢?

  梁珊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

  一方面,她很想逃避這件事。她想假裝這些跟她沒關係。另一方面,她又不是那種喜歡逃避的人。

  擺在她面前的有兩條路,第一條,假裝什麼都沒發生過,直到伏地魔跑來幹掉她。別說這不可能,既然她能突然出現在倫敦,還失去一切關於『葆絲』的記憶,這就表示伏地魔至少是不希望『葆絲』存在的。第一次只是消去她所有的記憶,下一次說不定會覺得她還是整個人都消失了更好。

  第二條,遵從故事裡留給她的信息,主動出擊。

  ——『如果魔鬼再次出現,記住,第二個愛的精靈才是制勝的法寶。』

  雖然她現在沒有『第二個愛的精靈』,可是不打無準備之仗,她相信『葆絲』一定做好準備了。

  梁珊只考慮了一個晚上就下定了決心。她跟修女瑪麗亞說想趁著聖誕節假期的時間到小漢格頓去,她拿出了從索菲亞那裡要來的那個信封說:「信裡說我在小漢格頓當女僕,我還有一個女主人,雖然不知道她還記不記得我,可是我想應該趁著這個機會去看望她一下。」

  修女同意她請假,甚至還替她買好了車票,讓教會醫院的司機送她去火車站。聖誕節前火車站格外的繁忙,來往的旅客很多,梁珊在司機的幫助下擠上了火車並找到了自己的座位,踏上了去小漢格頓的路。

  可是等火車停靠在一個小站時,梁珊卻下了車。這是一個小站,周圍全都是玉米田,離這裡不遠處有村莊。靠近車站的地方只有一間酒館,二樓的房間供給過往的旅客休息。

  她租了一個房間,然後請旅館的人幫她抓一隻貓頭鷹。

  她是這樣說的:「我可愛的小外甥卡瑞斯寫信告訴我,他想要一隻貓頭鷹當聖誕禮物。」她掏了十塊錢,說願意向旅館的人買一隻:「如果有好心的先生能幫我抓一隻就太好了,哦,對了,請不要傷害它,如果它不能飛就不行。」

  酒館裡喝酒的閒漢很願意賺這樣的外塊,他們在田裡設了幾個陷阱,現在是冬天,地裡已經沒有糧食了,貓頭鷹也很難抓到蛇或老鼠來吃,它們多數會住在穀倉附近的林子裡。一夜過去,逮回來三隻。

  梁珊只要一隻,從中挑了一隻看起來最大最厲害最野性的,讓人抓在手裡都不停的踢騰,使勁呼扇它的大翅膀,簡直像隻鷹了。

  「夫人,這只可太費勁了,我的手都讓它叨了好幾下呢!」那個男人抱怨著。

  梁珊掏了十五塊錢買下了這隻貓頭鷹,還請他喝了一杯熱啤酒。在半夜,她提著這隻貓頭鷹走到沒有人的野地裡,掏出早就寫好的信綁在它的腳上把它放了。

  第二天她坐上了另一列去小漢格頓的火車,上了車補了票,掏錢跟別人換了個臥鋪。她要好好的休息,有一場硬仗要打呢。

  在火車上她不停的看著一張紙嘆氣,那是她在教會醫院偷的一張懷孕的診斷證明。她儘量表現的讓所有經過她身旁的人都能看出來她的不安,甚至將那張診斷證明放在桌上讓人看到。等她去打水回來,其他乘客看她的眼神都不對了,還在背後小聲的議論。

  終於到小漢格頓了,她提著行李先到警察局去,她要打聽那個拜德拉克小姐的事。這一路走來,她幾乎是大張旗鼓,生怕別人不知道她從倫敦到小漢格頓,不知道她來這裡幹什麼似的。

  在警察局她知道了拜德拉克小姐早在七八年前就死於一場謀殺案,這倒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她坐在警察局裡,手裡還端著一杯熱水說:「我可真是沒想到啊!」

  有警察認出了她,畢竟當時她也是嫌疑人之一,可是當初她什麼都不記得了,後來也證明了沒有人能用那種詭異的方式殺人。警察很好奇她為什麼回來,當聽說她失憶之後一點也不吃驚,道:「聽說是有這種病的,有人甚至出了門以後連怎麼回家都忘了。」

  一個警察端著他的杯子看著梁珊深沉的說:「你的病應該是越來越嚴重了。」

  「您說的對,可能就是這樣。」梁珊笑著說。

  她向警察詢問了拜德拉克小姐的房子:「我本來是想在聖誕節前來看望她的,說不定她會告訴我關於我的事。沒想到會是這樣,我還是想去看一看,說不定能想起來點什麼。」

  警察很熱情的把地址抄給她,還叫了一個村裡的人送她過去。

  「剛下過雪,路很不好走,你坐著車去更方便些。其實也沒什麼好看的了,那個房子後來達克家的大兒子把它推倒重新蓋了一座穀倉,你去了什麼也看不到。」

  梁珊非常感謝這位警察的忠告,並祝他聖誕節快樂。

  她坐著馬車找到了那個房子,它現在是一座很大的穀倉,正有人在那裡幹活。看到她那些人都站直身脫下帽子,送她來的那個人把警察說的話又重新說了一遍,而那些人馬上也認出了『拜德拉克小姐的那個逃走的女僕』,他們很熱情的邀請梁珊住到他們家裡去,聽說她失憶之後更是看著她說:「真是個可憐的小東西!當年的事一定把你嚇壞了!」

  在達克家,梁珊受到了十分慇勤的招待,因為聽說她現在在教會醫院工作,達克先生和達克太太就想讓她把他們的小兒子帶過去,給他在醫院裡也介紹一個工作。

  「他什麼都會,能把玫瑰種得格外美麗!就是附近的小姐們太太們都知道他的手藝。他力氣很大,一個人就能幹完整個穀倉的活,不管是什麼都可以吩咐他!」

  梁珊自然是滿口答應,結果在晚上休息的時候,達克太太甚至專門給她騰出了一個房間,讓三個兒子跟丈夫擠著睡,她帶著女兒睡。

  房間裡換了新的床單,枕頭蓬鬆柔軟。可是梁珊卻沒有睡覺,她等到深夜,所有的人都入睡了才悄悄的從房間裡溜了出來,帶著她的小手袋走進夜色中。

  裡德爾家十分顯眼,它的房子就坐落在小漢格頓村莊附近的一個山坡上。她坐著馬車去拜德拉克小姐的舊房子時就看到了它,在夕陽下它看起來仍是那麼漂亮。可是現在走近了才能看得出來它又多麼的破舊,聽說自從那年發生謀殺案後,這裡再也沒住過人。這個房子現在歸了一個裡德爾府的遠親的繼承人,聽說那個遠親在當年發生謀殺案後沒多久也發生意外死了,結果很長時間人們都認為裡德爾家受到了詛咒。

  有一個老花匠住在這裡看房子,梁珊不想驚動他,再說她也不是來故地重遊找什麼記憶的。她從房子後面繞了過去,那裡是一片荒草叢生的野地。

  她從窗戶翻了進去,托福,這個身體十分健壯,不是那種動一動就要喘個不停的嬌小姐,手腳都十分的力氣。再加上她以前打了六年排球養出來的反射神經,翻個窗戶小意思,她甚至翻過無數回學校的牆呢,只為了在晚自習後到外面吃一碗餛飩麵。

  她拿了一把小手電,很小巧,可以調整亮度,最亮的時候能把人的眼睛晃瞎。她調到最微弱的亮度,慢慢的找到了當年發生慘劇的那個餐廳。

  一切都跟當年一樣,除了桌椅上落了厚厚的一層灰。

  在警察局的時候她聽說了拜德拉克是在哪裡被謀殺的,當然也知道了那一家子都是誰,一個叫湯姆的兒子和他的父母,三個人穿著晚餐時的衣服,沒有任何傷痕的死了,直到現在警察局都沒有找到他們的死因。

  那個老警察像在說一個奇聞:「他們就那麼死了,就像看到了什麼可怕的東西!簡直就像是嚇死的!」說完才想起來面前的這位小姐就是在當時被嚇出了失憶症,立刻抱歉的說:「真是太對不起您了!」

  「沒關係,我都不記得了。」梁珊對他笑了笑。

  她覺得自己選擇到小漢格頓來真是太對了!本來她只是想離開倫敦,畢竟在倫敦警察來的總是那麼快,在一個小村莊裡,她相信那些警察不會來得那麼迅速的。在聽說拜德拉克小姐是謀殺的時候,她曾經想過要放棄自己的計劃。

  ——她真沒想到那個女主人居然已經死了。這不奇怪,誰都會死的,可她居然是被謀殺的。這就不太妙了,這會加重她身上的嫌疑的。

  但發現是裡德爾府時,她再次改變了主意。她覺得只要做得好,反而會變成對她有利的事。

  她找到了裡德爾府,覺得這裡的確非常合適發生謀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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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章

葆絲剛剛離開倫敦的時候,湯姆就知道了。

  他看著手上的婚戒,它在微微發熱。

  如果她能一直留在倫敦的話,他就會讓她多活幾年。不過發生這樣的事並不會讓他感到意外。

  他甚至會覺得這樣的她會讓他會心的微笑起來。

  葆絲不是一個會安於現狀的女人。她總是會做出點什麼來的。

  他拿起魔杖,準備出門。

  關於她的事,他不會交給其他的巫師去做。這個世界上知道她跟他有關係的人越少越好,特別是他的追隨者,他是絕對不會讓他們發覺的。

  ——葆絲,你辜負了我的好意。為什麼不乖乖留在倫敦呢?那樣對你更好。

  他拿出了她的頭髮,使用追蹤咒,順著咒語指示的方向跟在她的身後。當發現她是往小漢格頓而去的時候,他十分的驚訝,還有一點點的佩服。

  她是怎麼在這麼短的時間裡發現的?她應該什麼都不記得了。

  不過這才像葆絲,她總是能在讓人想不到的時候做出令人吃驚的事。

  她看起來就像是來拜訪親友的,提著一個棕色的小皮箱,穿著大衣,帶著帽子,一步一步慢慢的走在小漢格頓的路上。

  看到她走進警察局後他就離開了,小漢格頓對他來說也是一個值得懷念的地方。他曾經在這裡找到了自己的身世,也是在這裡堅定了自己的信念。

  不必急於一時。

  他握緊魔杖。

  先讓她輕鬆一會兒吧,然後他會送她離開這個世界,永遠的。

  他去了岡特老宅,他所有的親人曾經住在這裡,然後一個個的離開。前一段時間他聽說莫芬•岡特已經在阿茲卡班去世了,帶著他送給他的罪名,到另一個世界去了。他的爺爺和母親都在那個世界,希望他們一家在那裡過得愉快。

  他嘲諷似的笑起來。

  岡特家族明明是斯萊特林血脈的繼承人,可是卻完全沒有得到斯萊特林的智慧,他們令這個偉大的巫師血脈蒙羞。

  看看眼前這個破爛的房子,附近的麻瓜說他們是流浪漢,這簡直是奇恥大辱。可是馬沃羅•岡特那個愚蠢的老東西卻只會整天的罵他的兒子和女兒,而莫芬•岡特也是個傻瓜。

  他沒有讓自己去想那個女人——梅洛普•岡特。雖然是他的母親,可是她這輩子做的唯一的一件事就是生下他,讓斯萊特林偉大的血脈得已繼續流傳下去。他會讓斯萊特林這個名字再次大放光彩。

  ——可是她也做了一件錯事,不該跟一個麻瓜結婚。

  湯姆在岡特老宅裡坐了一會兒,這裡只剩下一把缺了腿的破椅子和一地的垃圾。空氣裡裹著厚厚的塵土味,似乎這裡已經有一百年沒有人來過了。

  半夜,他從這裡離開。走之前回頭看著這幢破房子,覺得讓它就這麼留下來也沒什麼不好,反正他不會再回來了。

  那天晚上,他留下了一個人的性命。現在他要去糾正這個錯誤。

  左手的婚戒還在微微發熱,似乎有點燙。這讓他總是想著它的存在。他摸了摸那根手指,現在還不是取下它的時候。

  追蹤咒向著山坡而去,那裡只有它——裡德爾府。

  現在是半夜,她為什麼會去那裡?

  他的心跳得快了些,有點不安。他加快腳步追過去。

  ——莫非她想起來了?

  這不可能。他對自己施的咒語十分自信。

  或者她是去那裡觀光的?聽說了那裡發生的謀殺案,像個觀光客似的半夜偷跑過去冒險?

  這也不可能,甚至是可笑的。她不是那種會去找刺激的愚蠢的格蘭芬多。如果她是個巫師,那麼一定是斯萊特林。

  ——那她去哪裡幹什麼呢?

  湯姆想到了一個可能:攝魂咒!

  是的!她是麻瓜,又跟他有關係,她突然失憶出現在倫敦可能早就有巫師盯上她了,所以她離開倫敦跑到小漢格頓來,半夜又出現在裡德爾府。

  他握緊魔杖快步尾隨在她身後潛入裡德爾府,看著她拿著一隻小手電筒,明明滅滅的光照在她腳下的方寸之地,看著她一路直奔當時發生謀殺案的餐廳去。

  果然是這樣。

  湯姆給自己施了幻身咒,整個人都消失了。他現在就像一條大號的變色龍。他想找出那個用攝魂咒控制葆絲的巫師,而且他也很好奇,那個人讓她來這裡找什麼?莫非是認為她會知道他的秘密嗎?

  他冷笑,這裡什麼也沒有,除了十年前曾經有四個人在一天深夜在這裡死了。

  他看著她輕手輕腳的潛進去,拿著手電筒左照右晃,彷彿她真的是來這裡觀光的。

  他看到了她的臉,似乎有一點不一樣了。她的雙眼明亮,興奮的好像在發光,她很緊張,呼吸都放輕了。

  ——她不是葆絲。

  湯姆瞬間明白了,他幾乎沒有再多思考一下,手中的魔杖就向她射出了阿瓦達索命咒。然後他看著她像是發覺了危險,偏頭矮身就地一滾,藉著餐桌避開了他的視線。

  咒語擊打在牆壁上,爆發出眩目的綠光。

  他看到她無聲的驚呼了一下,手中的手電筒突然向他站的方向掃過來,光線極為強烈!只是他伸手遮住眼睛的那一眨眼的時間,她就已經跑出去了!

  他立刻追了上去。

  梁珊很快跑出了裡德爾府。她直接從走廊盡頭的那扇窗戶翻了出去,然後一路跑到了後面的小樹林裡。

  現在是漆黑的深夜,天上沒有月亮和星星。樹林裡崎嶇難行,樹根和石塊數次險些將她絆倒。

  她一邊跑,一邊迅速從小手包裡掏出她買的女士手槍,裡面只能裝三發子彈,她也只有三次機會。

  一路上,她用盡全力吸引伏地魔跟上來。那個懷孕的假證明是她相信伏地魔絕對不會讓他的追隨者來殺一個懷了他的孩子的麻瓜女人,她必須保證只有他一個人跟上來。那隻貓頭鷹送走的求救信也是為讓引他來,她在倫敦光明正大的離開,她在小漢格頓的停留,她半夜出來。

  其實她不確定伏地魔會不會真的跟上來,如果他跟上來了,她也不確定他是直接闖進她寄居的人家裡把所有人都殺了,還是只是悄悄的只殺她一個。為了避免達克先生一家人遇害,她故意給了他這個機會。

  現在,只差最後一步了。

  她握緊手槍,很簡單的,只要在兩人面對面的時候對著他射過去就行了。她在他眼中是一個麻瓜女人,她記得當初他去殺哈利•波特的時候,莉莉•波特是跪下來求他而不是拿起魔杖攻擊他,他對她也只是要她讓開。

  伏地魔是一個老派的人,在他眼中女人大概不值一提,根本不是他的對手。就像他看不起麻瓜一樣,他同樣也看不起女人。

  所以,他不會把她當成一個跟他勢均力敵的對手的。

  她只有一次機會。

  「啊!」她猛得向前摔倒,兩隻腳好像絆在一起。

  他追上來了。她知道巫師有這樣的咒語。

  她一邊暗暗握緊手槍,一邊哭道:「救命!求求你饒了我!我可以給你錢!不管你要什麼,儘管拿去吧!請別傷害我!」她在地上爬,抱著一棵枯樹緊緊靠著它,握著槍的那隻手藏在裙子下面。

  她需要看到他。

  快出現吧。她一邊焦急的想著,一邊慌亂的四處看。

  他現在應該沒有隱身衣,隱身衣在波特家族,作為死亡聖器之一,這東西可沒那麼多。

  他在哪裡?

  她的眼睛漸漸能看清這一片的景色了,昏暗的夜色中幾株矮樹歪七扭八的纏在一起,一眼望去,什麼人也看不見。

  巫師有隱身咒語嗎?她以為她會看到一個戴著兜帽穿著大鬥篷的身影,伏地魔不就是這麼殺人的嗎?

  她開始覺得不妙了。

  湯姆就站在離她不遠的地方,他又覺得奇怪了。

  剛才他認為是有人喝了複方湯劑,冒充了葆絲。可是現在他又覺得不像了,仔細想想,如果真有人想用這種方式找到他的弱點,那個人會不是巫師嗎?這個人手裡沒有魔杖,她從剛才就一直在逃跑,根本沒有反抗,哪怕是個女巫,至少也會用她的魔杖吧?

  而一個麻瓜也不會喝複方湯劑了。

  所以她真的是葆絲?失去記憶會讓人有這麼大的改變嗎?

  他舉起魔杖,決定拷問她,或許鑽心剜骨能讓她說實話。

  突然一道強大的魔力打中他!他慘叫著顯出身形來!

  梁珊看見他了!他居然就在離她兩步遠的地方!巫師果然會隱身!她想槍擊他,可是她馬上想到剛才他是被攻擊了!這裡還有第二個巫師!

  沒有再多想一秒,她爬起來跑了。

  湯姆踉蹌著躲到樹後,他能感覺到有一個強大的巫師正拿著魔杖對準他。

  是鄧布利多。

  他怎麼會在這裡?是他引導失去記憶的葆絲離開倫敦到這裡來的嗎?沒錯,應該就是這樣。

  他在這裡等他上鉤。

  湯姆舒了一口氣,他發現了一個敵人,比起讓他一直猜要好得多。他握緊魔杖,他沒辦法幻影移形,剛才那一下不知道是什麼咒語。

  鄧布利多站在不遠處,他慢慢的向湯姆走去。看到那個女人逃走讓他放下了心,現在他可以跟他的學生好好的聊一聊了。

  兩天前他收到了一封求救信,上面寫著『霍格沃茲校長,鄧布利多收』。

  這封亂七八糟的信說『救救我,有人要殺我!他們搶走了我的一切!他們要殺我!』。

  他本來不想理會這樣沒頭沒尾的信,可他又擔心這是哪個巫師在危險之中寫給他的。當時這封信就擺在他的辦公桌上,他一揮魔杖,信浮到半空中燒了起來,火焰的虛影中露出的是他數年前曾經見過一面的一個女人的影子,她看起來是在一個像麻瓜火車站的地方匆匆寫的這封信。

  他拿出冥想盆,證實了她是湯姆的麻瓜妻子。

  信燃燒以後的灰燼在地圖上指出,她正向著小漢格頓而去,而就他所知,那裡住著湯姆的麻瓜父親一家,而他們好幾年前就死於一場匪夷所思的謀殺案,就是那樁案件,讓他懷疑湯姆已經沿著一條錯誤的道路越走越遠了。

  他直接找到了裡德爾府的舊址,然後就看到湯姆舉著魔杖指著那個給他生下孩子的妻子。

  ——湯姆……

  鄧布利多哀傷的看著這個年輕的孩子,他的眼中沒有對妻子的愛,沒有對生命的尊重和憐憫,甚至沒有恐懼。對他來說,這個生下他的孩子的女人一點也不重要。

  鄧布利多舉起了魔杖。

  此時梁珊像只沒頭蒼蠅一樣逃走了,不知不覺中她逃到了以前拜德拉克小姐的房子裡,現在那裡是一座穀倉,裡面堆滿了乾草和玉米。

  她縮在角落裡,決定等天亮後再回到達克家。

  或許她應該放棄這個計劃——不。梁珊咬緊牙關想,剛才她已經看明白了,伏地魔確實想殺了她。

  再找回去嗎?

  她深吸一口氣,雙手握著手槍。再等一等。她站起來從穀倉裡鑽了出來,循著來時的原路向回走。只有一次機會,剛才看似乎伏地魔已經受傷了,這就表示那個巫師比他厲害。如果他已經被那個巫師殺了的話就太好了,如果不,她就給他補上一槍。

  湯姆避開了鄧布利多的攻擊,他也回擊了,代價是受了更重的傷。他拼盡全力幻影移形,可是沒辦法移到更遠的地方去,應該只是移動了三四百碼,鄧布利多一會兒就會找到他的。

  他想過找自己的追隨者來,可是很快就打消了這個念頭。他現在已經受傷了,如果那些巫師被他叫來後看到他的樣子背叛他的話——那很正常,他只有越來越強大才能得到他們的忠誠,如果他變得虛弱了,他們馬上就會從背後撲上來殺了他的。

  他劇烈喘息著,一手拿著魔杖,一手捂著左腹。他用了止血咒,可是現在還是有些頭暈,或許他應該使用歡欣咒?它可以讓他振奮精神,但是也可能讓他變得不冷靜。

  草叢刷刷的響,有人走過來了。他警覺起來,舉起魔杖,然後他看到是誰。

  ——葆絲。

  她躲在樹後,他的魔杖沒辦法一次就攻擊她,而且他也發現了,他現在沒辦法動,就算是死咒,她至少也能躲開一次。

  ——她在那裡幹什麼?她為什麼偷看他?

  湯姆還在猜,接著就看到她舉起了右手的拳頭,手上好像拿著一個黑色的小東西。

  砰!

  他覺得自己的胸口震了一下,然後這震動從左胸上方蕩到全身,他整個人都麻了一下。

  他舉起魔杖,看到她躲得更好了,她換了一邊,從另一邊舉著那個東西指著他。

  ——那是手槍,麻瓜的武器。

  他剛想到這個,耳邊又是兩聲槍響。

  砰!砰!

  要幻影移形。

  他這麼想,可是晚了。

  攻擊她。然後他發現他舉不起魔杖了。

  眼前的世界顛倒了,然後他知道,自己倒下了。

  他咳了兩聲,能看到從自己嘴裡噴出的血沫。他用一隻手摀住胸口,溫熱的血染滿了他的手。

  他閉上眼睛,假裝自己已經死了。然後握緊魔杖,等著她上來給她最後一擊。然後他發現——他的眼皮真的沉重的睜不開了。

  第一槍,打中了他的左胸上方,第二槍打中的是他的右胸,第三槍打得太急,偏到了他的肩膀上。

  梁珊對最後一槍有些不滿意,但真的鬆了一口氣。看到他倒下了,她停了一會兒才小心翼翼的走過去。

  鄧布利多躲在遠處,他是聽見槍聲才找過來的,然後就看到了這一幕。他沒有上前,他覺得他能理解為什麼葆絲會這麼做。

  然後他看到她蹲在他的身旁,撿起他的魔杖折斷後拔出裡面那根七彩的鳳凰羽毛。她取下他手上的戒指,搜了他的全身,拿走了他的錢袋和一個黑色的包,還有他藏在靴子裡的一把匕首。

  ——如果不是他認識她,這幾乎看起來像搶劫了。

  然後她離開了,腳下很穩,走時左右張望著,十分警覺。

  等她走遠,鄧布利多才走近。他觀察了一下,然後他發現湯姆還沒有死。麻瓜的武器就是這樣,不過如果剛才她有一槍打到他的頭上,那他倒是活不成了。不過現在,他還有一口氣。

  鄧布利多取出那三顆子彈,把它們化成了灰。然後給他止血,並掏出魔藥給他灌了下去,很快的,他身上的槍傷全都癒合了,只是身體仍舊很虛弱,他需要很長的時間來養傷。

  ——如果可能,他並不希望讓那個女孩變成一個凶手,更何況她只是為了保護自己。在面對湯姆這樣的巫師時,一把小手槍是完全可以的。一點也不過分。

  再說他應該感謝他的妻子準頭不太好,兩槍打中了他的肺,一槍只打中了他的肩膀,沒有一槍打到他的要害上。

  他會把湯姆送到阿茲卡班,不必經過正式的審判,因為現在所有能指證他的人都已經死了,或者失憶了。

  ——可是他仍舊需要為他所做過的事付出代價。死在裡德爾府的四個麻瓜,一個老女巫,和兩個被他送進阿茲卡班的替死鬼。

  這些事要通過魔法部就太複雜了,說不定又會讓他逃走。那些人會想方設法為他開脫罪名,有的只是單純為了反對他。

  但值得慶幸的是從他打敗格林德沃之後,魔法部對他是十分寬容的。特別是那個新部長福吉,他甚至都能想像當他說要把湯姆關進阿茲卡班的時候他會怎麼說。

  他會說:『當然,鄧布利多,你完全可以這麼做。我相信他一定是個非常危險的人物。』

  他看著湯姆,輕聲道:「湯姆,我不能相信你。你不會像格林德沃一樣,阿茲卡班會很適合你的,不過我想,你一定會千方百計的逃出來吧。希望到那時,我仍然可以阻止你。」

  湯姆或者是沒有聽到,或者他仍然昏迷著。

  他沒有回答。

  一大早,天剛剛亮。梁珊就坐上了回倫敦的火車。

  在車上她看著手中那七彩的鳳凰羽毛,掏出火柴,把它燒了。

  車窗外晨光中所有一切都顯得那麼新鮮,梁珊長長的出了一口氣。既然伏地魔已經死了,那麼這個哈利•波特的世界就再也不可怕了。

  她伸了個懶腰,感覺就像是參加了CS現場版,真是刺激啊。
第 33 章

梁珊很快回到了倫敦,她在火車上一直強打著精神不敢鬆懈,回到教會醫院,見了修女瑪麗亞姑姑之後就去休息了,然後一覺睡了兩天一夜。

  夢裡擠得滿滿的,她的腦袋都快撐爆了,就像是被硬灌進來的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最後停在她腦海裡的是夜色中靠在枯樹前臨死的伏地魔,胸口的槍口泊泊靜靜流著血,他低著頭,臉色蒼白,看不清神色。

  她在醒來前一直期待他能抬起頭來,好讓她能看一眼……

  等她再睜開眼睛,什麼都想起來了。

  她僵硬的躺在床上看著慘白的天花板,呆了半天后捂著臉哭了出來。

  從房間出來後,她先去見了修女瑪麗亞。她坐在修女的辦公室裡,白著一張臉說:「修女,我已經想起來了。」

  「上帝啊!」修女瑪麗亞捂著胸口驚呼,上來握著她的手說:「難道這不是一件好事嗎?你為什麼這麼難過?」

  葆絲——或者說是梁珊,一聽修女這麼說,眼淚又啪啪往下掉,她胡亂抹了一把,鎮靜的說:「……因為發生了很多事,我也是剛剛才知道的。我的親人……已經過世了。」然後她就忍不住捂著嘴縮在椅子上痛哭起來。

  修女在她旁邊安慰她,按著她的肩膀說:「請不要難過,相信上帝會保佑你的親人進入天堂。」

  天堂?不,他只會下地獄。

  葆絲勉強振作起來,她實在沒有多少時間只是用來哭。她對修女說:「我想回家一趟,收拾整理一下。」她請修女幫她保留工作職位。

  「當然可以,你可以先回家去。安,你的工作做的一直都很好,是醫院裡非常重要的人,事實上醫院也早就想告訴你了,在這個聖誕節過後,就是明年,我們想讓你擔任更重要的工作。當然是正式的聘請,會給你發工錢,也會有正式的職位。」

  葆絲早就聽說過這件事,『梁珊』就是這樣的人,她以前在公司的時候就擔任過重要的職位,她也不會讓上司『忽視』她的作用。本來她進入教會醫院就不會一直不要工錢白幹活,只要進來了,早晚會升職的。

  ——不過現在這些她都不關心了。

  葆絲從醫院出來後,先去了她在倫敦的房子,當時受到湯姆的照顧,她把租住的房子買了下來。不過後來她『忘記』了,已經有七八年沒有回來過了。

  房子還在,鄰居還記得她,看到她回來都很驚訝。

  「葆絲!這麼長時間你到哪裡去了?」

  房子裡面遭了幾次小偷,因為主人太久沒回來的緣故,東西都丟得差不多了。警察也來過幾次,同樣因為找不到主人的緣故,案件也一直沒有告破。

  葆絲顧不上跟鄰居說太多,先去找警察局。因為她剛『失憶』的時候跟著教會醫院的修女去過警察局報備,給蘇珊辦喪事的時候又去過警察局,這回房子的事再翻出來,那群警察倒是覺得很有意思,很痛快的給她把事辦了,說小偷倒是抓回來了,可是東西他都賣光了,錢也花完了,都沒追回來。

  「你可以告他。」警察說。

  葆絲沒那個閒工夫,她從警察局出來後先去雇了一個女僕,讓她把那個房子打掃乾淨。

  女僕向她抱怨:「哦,這活可太多了!這房子太破了,很多東西都不能用了呢。」

  她向葆絲要求要多加錢,葆絲冷笑:「如果你不願意幹,大可離開。我相信我出的錢還是相當慷慨的。」她只要求她把房間打掃乾淨,垃圾清出去,因為很多家具都要再買新的,所以活其實很少。她願意出五十塊錢,這個價格她去別的地方兩三個月也賺不來。

  女僕撅著嘴去拿掃帚了,她給了她兩天時間,還告訴她家裡這些東西如果她看著有合適的可以拿走,反而她都不要了。

  女僕這才高興了點,她把她的丈夫也找來了,讓他負責擦地板和牆壁上的污垢。

  兩天後葆絲再來,發現女僕把能搬走的東西都搬走了,包括臥室裡的床和櫃子,還有廚房裡沒被人偷走的碗盤。

  這樣反倒省了事。葆絲沒有跟她多作糾纏,而是痛快的付了錢就打發她走了。結果那個女僕反倒想繼續留下來,她對葆絲說:「夫人,我的手腳很勤快,還燒得一手好菜,如果你願意,隨時可以來找我,我很願意為夫人工作的。」

  葆絲拒絕了她,如果不是時間不夠,這些活她完全可以自己幹。

  她找來木匠,要他修補房子,還去找家具商定了家具,一切都安排好了以後,她坐上了去戈德爾克的火車。

  重新回到戈德爾克山谷的家裡,雖然她只是離開了幾個月,卻像是隔了一輩子。

  鄰居看到她回來了,立刻跑到她家裡來:「梅林啊!你們到哪裡去了?怎麼突然不見了呢?」

  葆絲聽到『梅林』僵硬了一會兒,她冷淡的對鄰居說:「瑞德該上學了,所以我帶他打算搬到倫敦去。」

  她沒有跟鄰居多說,請人幫忙打包了行李,家裡所有的東西她都要帶到倫敦去,不管那邊能不能放下。甚至連狗和貓她都要一起帶走,花壇裡的花能移走的她也要全部移走。

  不知道為什麼,這裡的房子反倒是租的。當初湯姆租下的房子,結婚後也沒有把它買下來。而她,大概習慣的聽『丈夫』的話,而且她當時也認為不可能一直住在鄉下,特別是在瑞德出生之後,她覺得他們早晚會回到城裡去的。

  現在想想,真是諷刺。

  回倫敦的途中,她繞到了小漢格頓。

  ——她打算給湯姆辦個葬禮。

  當初梁珊殺了人就跑了,把屍體扔在山林野地裡,這麼長時間也不知道有沒有人發現?如果有,那應該又變成『謀殺案』了。

  梁珊當初買槍時還是留了個心眼的,特地花高價買來,沒有登記姓名,殺了人後又像以前看的CSI中的一集那樣,拿了根鐵棍對著槍口來回捅了好幾下,為的就是怕彈道檢查出問題。

  ——不過葆絲很懷疑現在有沒有這麼先進的刑偵技術。

  她是來給她的『丈夫』收屍的。

  葆絲仍是先到警察局,離她上回到小漢格頓還沒幾天,小村子裡僅有的幾個警察對她還是很熟悉的。大概以為她又是來找『記憶』的,任由她在警察局裡坐著聊天。

  從進來開始她就前後左右四處張望,覺得如果有無名屍體被發現,那怎麼著也要張貼一兩張啟事什麼的供人認領,她正好『驚呼一聲』,發現她的丈夫,接著就順理成章了。可是不管她怎麼找都找不到,唯一一張貼在佈告板上的還是三四年前的一個大盜,留著絡腮鬍子面目凶惡,一點也不像湯姆那張英俊清秀的小白臉。

  葆絲開始『啟發』這裡的警察,她一邊說現在是聖誕節,不知道強盜啊小偷啊是不是也會過節,可能暫時不會出來吧?

  警察哈哈大笑說哦,夫人,您真是太善良了,那些小偷才不會在乎是不是聖誕節呢,事實上他們在這個時候反而更是常常犯案。他說因為過節,有很多獨居的老人會被邀請到親戚家去一起過節,還有帶著孩子去看望爺爺奶奶的,房子裡沒有了人,小偷們就會溜進去了。

  接著他開始大談哪一年的聖誕節,費爾斯先生回家後發現小偷把他家搬空了,連廚房裡放的兩根香腸都被小偷拿走了。

  葆絲在旁邊帶著笑聽,一邊心急他怎麼不說發現湯姆屍體的事?她可是記得當初裡德爾府發生的謀殺案足足當了村裡幾個月的新鮮話題,哪怕偶爾跑到附近的鎮子上去買東西都會跟那裡的人說一說的。

  她在警察局坐了兩個小時,喝了五六杯咖啡都沒等到警察提起發現一具無名屍體的事,那她沒辦法在聽到『年輕男子』『相貌英俊』時假裝提起她的丈夫已失蹤多時的事,再說一說隨身穿戴什麼的,她就可以順順利利的去認屍了。

  警察要下班了,她也只能告辭了。

  小漢格頓只有一家酒館,葆絲提著行李去那裡投宿,下來吃晚餐時很多的人跟她打招呼,似乎是達克太太在她上一次來的時候已經把『那個追求裡德爾家兒子的城裡來的老小姐家的女僕,聽說她失去記憶了,現在又回來了』這些話跟全村的人都說遍了,還一個勁的吹牛說她家的兒子要到城裡去幹活了,是教會醫院。

  她在樓下的酒吧裡坐了一個晚上,旁邊喝酒抽菸的村裡人連考斯特家的母牛一口氣生了兩隻小牛的事都拿出來說了好幾遍,就是沒提村裡又發現了一具屍體的新鮮事。

  葆絲只能不情願的猜測湯姆的屍體可能還在那裡,還沒有被人發現。於是半夜,她提了一隻鐵鍬離開了酒館,向著裡德爾府的後山走去。

  她一直在考慮,是偷偷把湯姆給埋了還是假裝發現了他再讓他光明正大的下葬?事情已經過去好幾天了,她的情緒也漸漸回覆過來,再說她還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湯姆的死,她居然覺得有些輕飄飄的,一點也不真實。那個湯姆真的死了嗎?

  是的,這個事是她幹的。

  或者也不能說是她幹的,是梁珊干的。

  梁珊雖然是她,可也不完全是她。

  對梁珊來說,湯姆不是湯姆,他是伏地魔。這個世界也不是真實的世界,是個童話故事。這個人生也不是真實的,反正她是一點都沒有自己還活著的感覺。所以她殺了人,卻只覺得興奮,因為她殺的是伏地魔。伏地魔死了,他本來就應該死,他被寫出來就是要死的。

  她跟梁珊不一樣,兩個人早就不一樣了。在她小時候,每天都要不停的幹活,拿著幾乎比她還要大的刀削土豆剝洋蔥,每天手都浸在冷水裡,兩隻腳從膝蓋起都是濕的,裙子永遠不干。她不能哭,不能抱怨,不能生氣。蘇珊的大手又厚又粗,一巴掌扇過來可能會打死她。

  她沒有時間去思考,沒有時間去想這是哪裡,要不要離開這裡。如果你看見過那些街邊喝醉酒的男人會站在那裡拉在街上走的十一二歲或者更小的小女孩的時候,就算是天天被蘇珊打,她也不會離開那個廚房。

  那些女孩其實也是出來做工的,那個時候沒有多少工作的機會,很多孩子生出來就死了,沒有人在乎他們的死活。

  當她抱著幾乎跟她一樣高的蘇珊的酒瓶小跑著去給她打酒的時候就只有一個念頭:她現在還活著,還活著就有希望,不是嗎?

  梁珊沒把這裡當成是真實的世界,對她而言這裡卻是她生活了二十幾年的世界。

  她拖著鐵鍬大步向山坡上走。

  ——『梁珊』才是她應該忘掉的,不然她早就活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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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章

山坡上什麼都沒有。

  葆絲很快冷靜下來,提著鐵鍬下山回到酒館,第二天白天的時候又來了一次,把這周圍五百碼的地方來了一個地毯式的搜查,一直到太陽下山了光線不好了才回去。

  經過一天的尋找,她只能承認,湯姆很有可能還沒死。

  想到這個就讓她不寒而慄。

  在那片山坡上只有幾顆子彈殼,還有一些地方濺上了血。如果不是這些血跡,她幾乎要以為那天晚上的事都是一場夢了。

  她處理了那些沾上血的枯草和土地,回到酒館收拾了行李就直接回了倫敦。

  聖誕節假期很快過去了,她從教會醫院搬了出來,房子也已經整理好了,家具商把做好的家具都送來了,她在戈德爾克山谷的家裡的東西也都送過來了,她花了一個星期才把所有的東西都塞進這個小房子裡,現在房子裡的東西太多了,鄰居來作客的時候驚訝極了。

  「葆絲,你為什麼不扔掉一些呢?」

  她沒有說,房子裡擠得這麼滿,她的心裡才會好受一點,不然她就會想起現在家裡只剩下她一個人了。

  她在教堂受了洗,神父給她起了一個教名:安。

  在那天傍晚,她跪在神父面前懺悔。

  神父捧著聖經站在十字架前,問她:「安,你犯過什麼罪孽嗎?」

  她握著十字架閉著眼睛說:「是的,神父,我犯過罪。」

  「那麼,你要懺悔嗎?」神父說。

  葆絲沉默了,神父沒有催促她,也沒有讓她離開。過了很長時間後,她說:「神父,我的罪在我的心底,無法說出來。」

  神父仍舊慈悲、平靜的垂著眼睛,好像並沒有看到她,又好像知道她的心事似的。他說:「那麼,你知錯了嗎?」

  「是的,神父。」

  「那麼,上帝原諒你了。」神父的手輕輕撫過葆絲的頭頂,然後在她面前劃了一個十字。

  一直緊繃的神經陡然放鬆,葆絲膝蓋一軟跌坐在地板上,緊閉的雙眼不停的滑下淚來。

  神父捧著聖經,開始念:「……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阿門。」(出自新約•聖經 路加福音第六章)

  葆絲跟著神父說:「阿門。」並在心口劃了一個十字。

 ——湯姆,我對你犯了罪,那麼我將饒恕你對我所做的一切。我不會再怨恨你傷害我,帶走我的孩子。

  她在心底對湯姆這樣說,然後就從教堂離開了。

  她需要想一想接下來該怎麼做。

  最壞的可能就是湯姆沒死,那麼他很快就會回來報復她。死亡並不可怕,葆絲只是擔心瑞德,她不確實虎毒不食子這樣的話在湯姆這裡會不會有用,可是她也不能輕易的就把瑞德託付給別人。

  顯然這個別人只能是鄧布利多。他強大又能對抗湯姆,可是她擔心瑞德會變成另一個哈利•波特。就算她真的死在湯姆的手裡,她也不願意瑞德被人推著為她報仇而去殺湯姆。

  可如果不這樣做,怎麼才能保證瑞德在湯姆手中不被養成另一個小湯姆呢?

  到這時她就向上帝祈求讓湯姆真的死了吧,願上帝饒恕她的罪過,不過湯姆死了絕對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希望上帝不要介意。

  而且她覺得這個很有可能。

  如果當時湯姆真的沒死,她那幾槍又不是什麼不好辦的惡咒,巫師的魔藥喝上幾瓶,這半個月來他怎麼著也能養好身體了吧?那也該回來找她報仇了。既然到現在還沒來,那只能是他又出什麼問題了。

  第二種可能,湯姆當時確實死了,然後屍體被人先她一步給收走了。

  兩種可能,落到白巫師手裡,不管當時那個跟湯姆打架的巫師是誰,如果是白巫師,最後湯姆的屍體還是會落到鄧布利多手中,所以她只要盯著他就可以了。

  另一種可能,落到黑巫師手中了。

  葆絲很瞭解湯姆,他是一個疑心非常重的人,而他所收服的那一群斯萊特林大概都跟他一樣。當時他被哈利•波特差一點幹掉都不敢回去找他的屬下求援,那時他可是已經是一個名聲很大的大魔頭了,他那麼強大的時候都不敢找他的屬下,怕他們趁機背叛他,她不認為現在還只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的他就有那個膽子回去找他的屬下。

  所以,他一定是偷偷躲起來養傷的。

  然後,他被一個真的趁機背叛他的屬下抓住了,或者殺了,或者關起來了。

  葆絲開始祈禱如果真有這麼一個屬下的話,一定要多關他幾年,最好別放出來了。

  最好的可能就是湯姆已經死了,最壞的可能就是他還沒死,正準備來找她。

  前者,她和瑞德身上的危險雖然降低了不少。她相信湯姆絕對不會把他找了一個麻瓜女人還生了一個兒子的事大肆宣揚,所以應該不會有人知道瑞德的來歷。沒有湯姆在上面盯著,她找到瑞德並帶他走的事應該不會有太多的人阻止。

  壞處就是她想找瑞德就變難了,這個她已經有主意了。要麼,她去找鄧布利多,要麼,她主動想辦法引起湯姆那些下屬的注意——湯姆死了,永遠不會再出現了,那麼他的那些下屬一定非常著急。她有信心在引起他們的注意後哄騙他們,然後再想辦法找出瑞德在哪裡。

  後者,湯姆沒死,還落到那些食死徒的手中。那她說起謊來就費勁了,想哄住他們也難了。畢竟那人隨時可以跟湯姆對質,揭穿她的謊言。瑞德的身份可能也會露出馬腳。

  現在擺在她面前的問題就是:誰先被她引來。

  畢竟她可是已經努力引起那群人的注意了。

  她去戈德爾克山谷搬家,還說出要搬到倫敦來的事。假設當初湯姆去帶走瑞德的時候真的另有旁人——他說他的朋友帶瑞德出去了,而他當時又留下來直到半夜才離開,瑞德一定是交給了別人,那麼那個人一定深受他的信任。現在湯姆失蹤,那個人一定會想方設法的找他,戈德爾克山谷是一個很明顯的目標。

  另外她還又到小漢格頓晃了一圈,當時那個攻擊湯姆的巫師如果真的另有目的,怎麼會不來找她呢?

  ——或許她做得還不夠多?還不夠明顯?

  葆絲決定明天去找神父給湯姆辦個葬禮。雖然沒有屍體,可是她的『丈夫』是個海員不是嗎?海員死在海上了,她找不到屍體也可以給他辦葬禮嘛。

  這樣夠轟動了吧?知道她和湯姆的關係的那些人還不跳出來就不正常了。

  如果這都不行,她只能再想辦法了。

  葆絲開始計劃葬禮都需要請哪些人來參加,既然越轟動越好,她打算邀請湯姆以前的孤兒院裡的人都來參加,只要能聯繫到的她全都請過來。

  ——或許應該在報紙上登一則啟事?

  沒錯,應該這樣做。

  如果湯姆還活著,只怕會立刻衝過來殺了她。不過反正都是要被他追殺的,一次或兩次根本沒有區別。

  她順便買了一些晚餐的材料,一下子有這麼多的事要做,她可沒時間傷心難過了。現在她全身充滿了力量。

  她活力充沛的做了一大桌的晚餐,給家裡的貓和狗都準備了一大盆的好吃的,然後她坐在餐廳裡,一個人對著那一大桌的食物大吃起來。

  她現在沒有飢餓感,只是知道應該吃,應該多吃,這樣才有力氣。所以直到吃撐以後才停下來,把沒吃完的放回廚房後,她又泡了一個熱水澡。接著在臥室的檯燈下開始寫葬禮的計劃,包括客人的名單和時間表。她需要去做葬禮時要穿的衣服,要去訂棺材,鮮花,她可能還需要請來參加葬禮的客人吃一點三明治什麼的,或許她需要在那天請個女僕回來幫忙。

  對了,還有墓碑。

  她連忙記在紙上,免得忘了。致辭就寫:『一個可憐的男孩,在命運剛剛對他露出微笑的時候不幸降臨在他的頭頂上,他安息於此,願主保佑他的靈魂得到平靜。』

  她讀了兩遍,覺得不夠哀傷,或者應該寫『一個被父母拋棄的可憐男孩』?她忍不住快樂的想到如果湯姆真的還活著,不知道會不會在聽到這種要刻在他墓碑上的話後立刻氣得過來找她?就算他真的死了,巫師應該是有靈魂的,說不定他會氣得活過來,或者在某一天的夜裡,她會在自己的床前看到他那珍珠白的身影。

  她興奮的計劃著,越來越期待看到湯姆的知道這一切時的模樣了。彷彿他真的還活著。她不停的想像著,幾乎想明天就舉辦葬禮,馬上就看到他的靈魂或本人出現。

  一直到深夜二點,她還是毫無睡意。

  她強迫自己放下紙筆,關掉檯燈,上床睡覺。她不能在此時垮掉,她必須保重自己。

  她躺在床上,剛剛閉上眼睛就聽到大門處的門鈴響了!

  她猛得從床上彈起來,連晨衣都來不及披上就從臥室裡跑出來,直衝到大門那裡將它打開。

  「晚安。」大門外的人是她曾經見過一次的鄧布利多,他驚訝的看著她,似乎很意外看到她這麼快就出現了。

  她愣了一會兒才讓他進來。

  「見到您很高興。」她說,讓他先在客廳沙發上坐下,然後她回臥室換上衣服。在這麼一點時間裡她已經想到了,那天晚上的巫師應該就是鄧布利多。天下沒有那麼巧合的事。不可能湯姆剛剛出事,他就來拜訪。

  ——那麼說,那封梁珊胡亂寄出的信他真的收到了?

  她出來後先到廚房準備茶點,他看到後對她說:「請不要太麻煩了,我突然來訪一定給讓你非常不便。」

  「不。」她端著茶點出來,試探的說:「是我要感謝您。多虧您救了我,不然……」

  鄧布利多沒有意外,他淡淡的笑了笑。

  葆絲確定了,反而鎮定了。

  她坐下後給他倒了一杯茶,房子裡什麼都沒有,這還是從戈德爾克那邊的家裡帶過來的,水也沒燒開。不過她想這些東西現在都不重要,鄧布利多應該也不會介意。果然他接過茶來沒有表現出對茶的不滿,倒是端在手裡不喝。

  葆絲迫不及待的問道:「那天,我既害怕又緊張,匆匆走了,之後我又回去了一趟,想……至少把他安葬了,可是我卻沒看到……我是說,我沒找到……」她慌亂的比劃著,眼睛一直看著鄧布利多。

  鄧布利多從進來起就一直保持著微笑,他一點也沒表現出對葆絲的話有什麼反應,就好像他真的是在半夜兩點來作客的。

  葆絲忍不住催促道:「先生,請告訴我,他現在在哪裡?他怎麼樣了?你一定知道的,對嗎?」

  這時,鄧布利多放下茶,似乎想說話了,葆絲立刻向前傾身。

  他從懷裡取出一封信來,拿在手裡說:「那天,有一隻粗暴的貓頭鷹突然從辦公室的天窗裡飛進來,降落在我的辦公桌上,它簡直太厲害了,把桌上的羊皮紙都給踢到桌子下面去了,羽毛到處亂飛,我還以為它會把我也吞掉呢。你是沒有看到,當時它看起來簡直像一條會噴火的龍。」

  ——看來他是想慢慢說了。

  葆絲深吸一口氣,壓下滿腔的火。雖然她很著急,可是現在主動權在鄧布利多手上。她只能忍耐。

  她告訴自己保持冷靜,然後說:「當時我只是想找人阻止湯姆,我只想到了您,我只認識您。我記得湯姆十分尊敬您,我想,可能他會願意聽您的話,不再傷害我。我當時太害怕了。」她努力做出一副抱歉的樣子來,說:「您一定能明白的,是嗎?」

  鄧布利多寬慰她似的點了點頭,看著她僵硬的肩膀暗暗微笑。

  ——真是一個聰明的孩子。不過這很正常,她敢嫁給湯姆,還生下了一個孩子,最後還能成功躲過湯姆的追殺,甚至成功反擊。

  他可惜的看著她,如果她是一個巫師就太好了。

  他彷彿不在意的撫摸著手裡的信說:「那隻貓頭鷹是……」

  「在田地裡抓的。」葆絲硬邦邦的說。

  鄧布利多輕輕笑了:「怪不得,它是一隻非常強壯勇敢的貓頭鷹。」然後他眨眨眼,「還非常忠誠、聰明。」

  葆絲不覺得她想跟鄧布利多在這裡談一隻貓頭鷹,所以她只是簡單附和了一句:「是的。」

  「它只憑這封信上簡簡單單的我的名字就把信送來了,甚至沒有地址,我不得不說,它讓我太驚訝了。」驚訝到懷疑這封信的來歷,懷疑……

  他抬起眼看坐在他面前的葆絲。

  ——懷疑她的身份。

  不過在他見到葆絲後,這份懷疑已經打消了。坐在他面前的是一個堅強的女人,雖然她剛剛親手殺了她的丈夫,可是她的眼神依然清明堅定。她沒有迷失自己。

  ——她跟湯姆不一樣。

  湯姆會被邪惡吸引,最後慢慢的走向黑暗。他的命運全都是他自己造成的,他本來可以有其他的選擇,可是他固執的追求著錯誤的力量,最終導致了這樣的結果。

  她雖然也曾經做了錯事,如果她沉迷這樣的力量,或者迷失自己的本性,那麼她現在一定不會是這樣的眼神。

  鄧布利多遺憾的說:「……如果湯姆能夠跟你一樣就好了。」

  葆絲立刻看著他。

  他感覺得到她的緊張,安慰她道:「別擔心,他永遠不會傷害你了。」

  葆絲覺得這個話聽起來很奇怪,她想問湯姆是不是沒死,可張開嘴又問不出來。

  ——她怕從他嘴裡聽到答案。

  幸好鄧布利多也沒繼續說下去,他問她:「你現在有什麼打算嗎?」他左右看了看,「你們的孩子呢?」他猜,那個孩子可能已經被湯姆送到別處去了,他不會讓麻瓜養大他的孩子。

  果然葆絲在聽到他的話後,整個人都變得緊張悲傷起來。

  她勉強鎮定的說:「……他不在我這裡。我正準備找他。」

  鄧布利多十分感動,他欽佩這個堅強的母親。他問:「你有什麼計劃嗎?或者我能幫你做什麼嗎?」。

  葆絲想了想,決定還是可以在有限範圍內借助他的力量。

  ——不過,瑞德不會交給他。

  她說:「我想引他們出來。這樣才能得到瑞德在哪裡的消息。」她停了一停說,

  「我想給湯姆舉行葬禮。」

  鄧布利多驚訝的瞪大眼睛,她幾乎能從他的臉上看到興災樂禍。

  他說:「這可真是太……」他看到她在盯著他看,他清了清喉嚨,嚴肅的說:「我一定會來參加的。」
第 35 章 ...

  葆絲在倫敦最大的報紙上登了一則訃告。

  她本來還想在上面放一張湯姆的大頭照,可找來找去才發現她跟湯姆沒有一張合照,湯姆也沒有什麼自己的照片留在她這裡,倒是小瑞德照了不少,她在家裡看著兒子的照片,決心更加堅定了。

  葆絲把『湯姆•馬沃羅•裡德爾』這個名字加粗加黑還放大了兩個字號,就怕別人看不見,至於葬禮的時間地點倒是只能用小字寫在下面。

  然後她又去了孤兒院,拜訪了科爾夫人——上帝保佑,她還活著。她現在是一個滿頭銀頭的老太太,仍然精力充沛。她跟蘇珊一樣愛喝酒,葆絲都能聞到她辦公室裡的杜松子酒香,她看向桌角的一隻玻璃杯,那裡面不是什麼治咳嗽的藥水,而是酒。

  「請坐,請坐。你說你是……」科爾夫人已經忘了剛才葆絲進門前做過自我介紹了。

  「我是湯姆的妻子,您一定還記得湯姆,對嗎?」葆絲拿著小提包坐在辦公桌前的椅子上。

  「對,湯姆,對,我記得他。」科爾夫人想了一會兒才這麼說,她驚訝的看著葆絲,上下打量著她,似乎認為她的打扮跟她想像中的湯姆的妻子很不一樣。

  「真讓人吃驚!那麼,你是他的妻子?哦,我一直沒想到他會結婚。當然,恭喜你們。」她站起來伸手給葆絲。

  葆絲握住她的手說:「謝謝。」

  科爾夫人轉身拿出酒瓶:「我們來喝一杯慶祝一下吧。」她很快的給葆絲倒了一杯,在葆絲的阻止下只倒了淺淺的一點,然後給她自己的『咳嗽藥水』杯子裡倒了滿滿一杯,眼看就快漫出來了,她趕緊湊上去喝了一大口。

  「那麼,你來找我有什麼事嗎?」科爾夫人兩口喝了半杯酒後,問她。

  葆絲取出手帕,在眼角輕輕抿了一下,說:「我是來請您參加湯姆的葬禮的。」

  科爾夫人怔了一會兒,然後結巴著說:「哦,這可真是……我並不意外。」她嘆了口氣,拿起酒瓶:「再來一杯吧。」在葆絲拒絕後,她又給自己倒滿了。

  她拿著酒杯說:「我一點也不意外。你知道,湯姆從小時候就是那個樣子。」她喝了一口酒,說:「我不知道你怎麼會嫁給他,要我說他可不是一個當丈夫的好人選。他會這麼早死,我要說我早就看出來了。」她打了個酒嗝,問道:「他是怎麼死的?」

  恐怕在她的心裡已經把湯姆當成什麼罪犯了吧?

  葆絲倒是不能反駁說她說的不對,可是心裡還是有點不舒服。

  她用手帕掩著嘴角說:「他是個海員,然後……」她悲不自抑的低下了頭。

  「哦,這真是太遺憾了。」科爾夫人當然已經自認為明白了湯姆的死因,她要說這個死法可是比她想的要好得多,「沒想到湯姆居然能老老實實的去工作,看來這個孩子還是變好了。」她一直認為離開孤兒院的湯姆是一定會變成一個強盜小偷一類的人的。

  葆絲邀請科爾夫人去參加湯姆的葬禮,她還要來了當初跟湯姆同時期在孤兒院的孩子現在的住址,她會一個個打電話去邀請他們的。

  然後她去訂做棺材。

  棺材店老闆悲傷的說:「請您節哀,這真是一個悲劇。請問您什麼時候需要?我們立刻就能為您準備好。」

  然後老闆問她湯姆的身高體重,好為他訂製一副合身的棺材。

  葆絲再次卡了殼,她可從來不知道湯姆的身高體重這種事。想想看,湯姆從來沒有交待她為他買衣服什麼的,所以她理所當然的不知道。

  她只好在店裡左右看看,最後盯著棺材店老闆說:「他大概比您高一個頭,比您瘦一點。」她照著棺材店老闆的身材比劃著。

  棺材店老闆的笑容略顯僵硬,他咳了兩聲繼續微笑著說:「您說他是個海員,我所見過的海員都十分的魁梧。」他做了個鬼臉,呵呵笑道:「跟我可是一點都不像。」

  葆絲跟著一起笑:「他皮膚挺白的。」

  棺材店老闆不再糾纏這個話題,說:「那麼請問您什麼時候需要呢?」

  葆絲說下個星期天能做好嗎?可以的話就是那天。

  「當然可以。」棺材店老闆打了包票,然後請葆絲去選擇顏色、木材和花樣,最後親自送她出門。

  從棺材店出來,葆絲去了鮮花店。葬禮上需要鮮花,花店給了她一些選擇:「您看您是需要白色百合花還是別的什麼花?」不過花店緊接著也抱怨現在這個季節沒有很多鮮花。

  可是百合花太貴了。

  葆絲抓著錢包發愁,可以說自從跟湯姆重逢後她就沒發愁過錢的事,可惜的是現在湯姆已經『死了』,所以她的錢這段時間只出不進,花得太快了。考慮到湯姆日後不太可能會再『活』過來,而且兩人再見面還不知道是個什麼樣子呢。

  她開始後悔剛才給湯姆買那麼好的棺材了,再說後面還有墓碑呢,還要請人在上面刻字。

  她問花店:「你們現在有什麼鮮花?」越便宜越好。

  「紅玫瑰。」花店說,馬上就要過情人節了,這個花是最多的,「現在買還很便宜呢,再過一個月就不是這個價格了。」

  於是葆絲訂下了一千枝紅玫瑰。

  ——象徵她對湯姆那刻骨銘心的『愛』。

  葬禮當天是個陰天,葆絲穿著新做的黑色裙子,戴著一個帶面紗的帽子,在鄰居的陪伴下慢慢走出家門。在她身後是鄰居中的男人幫助抬著棺材。

  棺材很輕,裡面就放了一個枕頭和葆絲臨時從街上買來的一套西裝,她還給它配了一雙皮鞋,一隻手杖和一頂紳士禮帽,完全是把湯姆當成一位紳士來對待的。鄰居又說既然他是海員,是不是應該放點海員的東西?於是她又找了一套舊海員的衣服一起放了進去。

  一路到了墓地,坑早就挖好了。神父捧著聖經站在那裡,周圍都是來參加葬禮的人,葆絲還聽到有人說:「湯姆真的死了?上帝保佑,我一直覺得地獄更合適他,他在那裡一定會找到朋友的。」

  她偷偷看過去,見是幾個跟湯姆差不多大的男孩,穿著舊衣服,可能是為了來參加葬禮,還特意戴了領結,就是系得歪歪扭扭的,看起來他們很不舒服,時不時的鬆一鬆領口。

  神父饒恕了『這個可憐的男孩的罪』,說『願他的靈魂在天堂得到安息』,然後劃十字說『阿門』,所有的人一起低頭說『阿門』,葆絲悲傷的哭倒在一旁,棺材緩緩放到挖好的坑裡。眾人開始上前獻花,鮮花是準備好的,就放在旁邊任人取用。

  葆絲是第一個,她站在那裡,拿著一朵還沒開放的紅玫瑰放在唇邊吻了一下。

  ——再見,我的丈夫。

  然後她把那朵花扔了下去,花輕飄飄的落到坑裡,掉在棺材上,顯得很不起眼,等她走開後,後面的人扔下的玫瑰花很快把她最早扔下的那朵給淹沒了,誰也分不出來到底哪一朵是她的。

  她一直跟幾個女鄰居站在一旁,手帕遮在臉上,顯得她是多麼的為她的丈夫的離開而傷心。眼角看到人群中有一個白鬍子的老頭,對她微微頜首輕笑了一下,再看過去時就找不到了。

  葬禮很快結束了,等墓碑立起來後,眾人又在他的墓前唏噓一陣後才漸漸散去。

  「那個,請節哀。」一個棕色頭髮的小夥子緊張而侷促的走上前來,向葆絲致哀。

  「謝謝您,您真善良。」葆絲道謝,認出他就是剛剛說湯姆應該下地獄的那群人中的一個。

  小夥子尷尬的笑了笑,抓了抓頭髮說:「我是比利•斯塔布斯,您可能不認識我,我跟湯姆……那個,以前在一個孤兒院裡,後來他去上學了。」他聳聳肩,似乎有些不屑。

  葆絲很快從記憶裡把比利跟一隻肥美的兔子聯繫起來了,她笑著說:「不,我記得您。湯姆跟我說起過,他說他跟您是很好的朋友。」

  「真的?!他這麼說?」這位比利很明顯非常驚訝,恐怕這句話比湯姆的葬禮更讓他吃驚。

  「這我可沒想到。」他沉默了一會兒,抬起頭認真的看著葆絲說:「雖然我們和湯姆曾經有過一些不愉快,可是他的死是一個悲劇。請您不要太傷心了。」

  「……謝謝。」葆絲複雜的說,目送著他和一群人一起走了,恐怕他們都是湯姆孤兒院裡的同伴。

  ——如果湯姆在這裡,不知道他會不會後悔自己以前說過那麼多這些孩子的壞話?

  葆絲想了一秒鐘:不,他知道以後只會更加惡毒的詛咒他們。

  葬禮結束後,一些沒有離開的人送葆絲回家,她拿出早就準備好的三明治、蛋糕和餅乾請他們吃。一直到晚上十一點這群人才告辭,他們甚至把她放在廚房裡的最後一點黃油和果醬都沾著面包吃完了。

  她疲憊極了,決定明天再收拾房間。等她睡下以後,似乎只過了很短的一點時間就有人粗暴的把她叫醒了!

  她像是被鞭子狠狠抽了一下!等她醒過來後,捂著燒痛的手臂看著這個站在她床前的女人,她穿著和湯姆一樣的巫師袍,凶狠而陰毒的看著她。

  「立刻起來!你這個骯髒的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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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章 ...

  納特梅•英唐崔斯是個女巫。

  她來自古老的英唐崔斯家族,這個巫師家族已經敗落了,她是這個家族最後一個子孫。她沒有結婚,也沒有孩子。

  她曾經有過一個未婚夫,布萊克家族的阿克圖盧斯。不過她的母親在生前不停的說布萊克家族的血脈並不純粹,他們家族其實也是純血叛徒。而且為了保護英唐崔斯家族,她提出由阿克圖盧斯入贅,在得到拒絕後,她乾脆拒絕了這樁婚事。用她的話說:

  『與其讓英唐崔斯家族的血脈被玷污,我寧願它滅亡。』

  在她的母親死後,她就閉居祖宅之中,只有一個忠心的家養小精靈喬伯陪伴著她。她很少出門,對現在的巫師界沒有任何好感。她鄙視魔法部,認為它們訂立的關於那些善待麻瓜的法律是一種可恥的倒退。她對於那些出身麻瓜的泥巴種能夠堂而皇之的出入巫師的世界而感到憤怒。

  『他們不配擁有魔杖!』

  『他們不配學習魔法!』

  『他們不是巫師!』

  但令她傷心的是抱持這種想法的巫師越來越少了。而現在的那些所謂的巫師貴族在她的眼中全都是暴發戶,真正的巫師應該更看重魔法、咒語或魔藥,而不是用黃金和寶石來裝飾自己的房子。

  很多的巫師珍貴的血脈都已經滅亡了,更多的巫師正在被污染。布萊克、馬爾福,這些曾經的巫師貴族都已經墮落了,他們手中的魔杖成了裝飾品,她認為這些人現在根本連一個星光閃爍都放不出來。

  她慶幸自己保護了英唐崔斯家族的聲譽,沒有讓它跟那些巫師家族一起同流合污。她毫不畏懼死亡,她期待著死後到了另一個世界去見英唐崔斯的先祖,她會告訴他們,她沒有令英唐崔斯這個姓氏蒙羞。

  1943年的冬天,她到對角巷採購一些魔藥。如果不是不相信家養小精靈的眼力,她根本不願意出門。這些魔藥商店的店主十分的狡猾,他們總想找機會矇騙客人。不過雖然她已經老了,可是她卻不是那麼好騙的。

  下了好幾天的雨,石板地上滑溜溜的。她提著手袋,戴著帽子,一不留神險些滑倒,這時一個年輕的男巫幫助了她。他扶了她一下,等她站穩後就放開了手,像一位古老的騎士那樣站在她的身旁,禮貌的問她道:「夫人,您還好嗎?」

  他的聲音清澈低沉,就像風琴最沉最低最好聽的那個音。

  ——這是一個好身份的孩子。

  納特梅抬起頭,準備向他道謝,或許她可以給他施一個祝福咒語作為謝禮。她鄙視那種像麻瓜有錢老爺的做派,只知道扔錢。他們是巫師,巫師只會用手中的魔杖。

  可是她在看到他之後突然卡了殼,或許是因為她的遲疑,讓這位年輕的男巫誤以為她有什麼不妥。

  他扶著她的手輕聲道:「夫人,如果您願意,或許我能請您喝一杯茶?您可以等雨小一些再走,或者讓我幫您叫輛車?」

  「……當然,我很願意。」納特梅幾乎是說完了才明白過來她都說了什麼。哦,這可是好多年都沒有發生過的事了。她就像一個情竇初開的小姑娘。

  年輕的男巫扶著她走到旁邊的一間咖啡室,為她拉開了椅子,為她叫來的侍者,為她付了錢,然後他看了一眼手錶,對她說:「夫人,請您慢慢在這裡休息吧。我先告退了。」

  她十分失望,但也看到了他胸前的霍格沃茲的校徽和斯萊特林的顏色。

  ——那麼他果然是一位巫師貴族。

  納特梅突然覺得在新一輩的巫師貴族中,還是有人能當得起這種榮耀的。

  「非常感謝您,年輕的先生。」她說,「我要如何報答您呢?」

  那個年輕的男巫略顯冷淡的微笑著說:「您不用介意。」他似乎急著走,可還是彎下腰握著她的手行了一個吻手禮——簡直無懈可擊,她甚至不記得曾經有人行這個禮比他更完美。

  她難得的覺得有些不好意思,這可真是太意外了。她矜持的清了清喉嚨,坐得更穩了一些。

  他說:「能夠為向您這樣尊貴的小姐效勞是我的榮幸。」他抬起眼睛,黑色的瞳仁流光溢彩。

  他真是太出色了。

  納特梅注意到他對她的稱呼從『夫人』變成了『小姐』,她為他發現了她還是個未婚小姐而感到更加的緊張。

  「那麼,我告辭了。」他說。

  看到他就要走,納特梅第一次這麼失態,主動叫住了他,問道:「請問您的姓名,如果方便的話,請告知您的姓名,我一定會報答您的好心的。」

  她坐得直了一點,端起了英唐崔斯家族的架子,說:「我是英唐崔斯。」

  他停下腳步,似乎想了一下,然後她看到他驚訝的回身看著她。這讓她的虛榮心滿足了不少,也更加的看重他了。

  ——他知道英唐崔斯,那麼他也一定有一個高貴的身份。

  她很清楚,現在的巫師界知道英唐崔斯這個古老的巫師家族的人已經很少了,年輕一輩的更是聽都沒有聽說過。

  「失禮了。」他嚴肅的重新給她行了個禮,「請原諒,我不知道您的身份。」

  似乎令他有些難以啟齒:「……我姓裡德爾,您可以叫我湯姆。」

  她沒聽過裡德爾這個名字,可這有什麼關係呢?多的是有身份的巫師為了掩人耳目隨便起個名字。

  「湯姆。」她笑著叫他,她喜歡這個名字,多麼親切。

  「我叫納特梅。」她再次把手伸給他,看到他握住,她微笑著說:「你可以來拜訪我。」

  回家以後,她每時每刻都在期待著他的來訪。她不住的讓喬伯一再的打掃客廳,為 沙發換上更好看的、和窗簾更相配的墊子,清潔地毯,換掉花瓶中的鮮花。她不希望在他來的時候表現得失禮。

  她從來沒有這麼不喜歡自己的髮型,她覺得自己的發色看起來顯得太灰暗了,這讓她老了好幾歲。

  她看著鏡子裡的自己——如果她還年輕,如果她只有十六歲,如果她……

  她失望的坐在臥室裡,第一次覺得時間對自己不公平。如果她能製出青春之泉這劑魔藥的話,她跟他就相配了。英唐崔斯家族也可以延續下去了。

  她把這個念頭深深的藏在了心底。

  湯姆每週都會來看望她,為她帶來鮮花,各種各樣的鮮花。有時是他買的,有時是他在學校的禁林中采來的。

  她知道了他是一個出身不名的巫師。

  「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誰,我在麻瓜的孤兒院長大。」

  可憐的湯姆。

  她會詛咒那些拋棄他的人。她安慰他道:「湯姆,不要擔心。你一定是一個古老的巫師貴族的後代,我一眼就看出來了。」

  是的,她認為正是這樣。

  因為湯姆有一個特殊的天賦:蛇佬腔。

  從有巫師開始,只有斯萊特林擁有的天賦。

  「你一定是斯萊特林的後代!」納特梅找出了所有能找到的古老典籍向湯姆證明,他的出身是高貴的,他是一個貴族,他擁有常人沒有的天賦。

  湯姆是一個令人心疼的孩子。他是多麼的期待著父母的疼愛,他總是那麼不安。常常在她面前流露出來,每到這時,她都會輕輕的擁抱著他,安慰他,向他保證。

  「沒關係,湯姆。你還有我。我會一直在這裡的。」

  而他有時又是充滿熱情和活力的!他總是一直向她述說他的理想,他的抱負。

  「我想要改變巫師界!我想改變這個純血統已經漸漸衰敗的巫師界!不然,未來的巫師界會讓麻瓜給徹底污染!我們可能會失去所有的純血統巫師!」

  「沒錯!沒錯!正是這樣!」納特梅撲倒在湯姆的懷裡失聲痛哭。這正是她一直擔心的事,如果巫師再繼續頹廢下去,可能以後的巫師界會全都是泥巴種巫師,再也找不到一個純血的巫師,那樣的巫師界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納特梅!納特梅!」湯姆緊緊抱著她,「只有你理解我,只有你支持我。」

  他們擁抱在一起,就像這個世界上只有他們兩個人。

  納特梅愛上了湯姆。她相信他能明白她的心意,可是她沒有說出來,他也沒有問她。只是偶爾,在她看不到的地方,他偷偷的喊著她的名字,苦悶而悲傷。

  「納特梅……納特梅……!」

  她是多麼想撲上去,撲到他的懷裡,告訴他,她有多麼的愛他啊!

  可是她不能這麼做。她不能用這樣老朽的模樣陪伴在他的身旁。她要讓所有的人都來羨慕他。等到青春之泉制好,她重新恢復了青春,那麼到那時,她才能接受他的愛。

  湯姆離開的霍格沃茲,他畢業了。

  他不肯接受她的資助,他說要靠自己的力量掙錢。

  她既感動,又心疼。看著他去一間下流的黑魔法店當店員。她知道那裡,是一個給那些富家少爺換零花錢的好地方。與其說它是個黑魔法店,她更願意說它是個收破爛的地方。那裡什麼東西都有,沒有一點品位。

  她的湯姆居然只能到那種地方去工作。

  她是多麼的為他擔心,多麼的為他不值,又是多麼的為他驕傲。

  她一直認為她是他唯一相信的人,他們之間的情意是那麼的明顯。可是有一天,他嚴肅的對她說,為了取信那些親近麻瓜的墮落的巫師,他會和一個麻瓜女人結婚。

  「不!!不!!你怎麼能這樣背叛我?!」

  納特梅哀求他放棄這個念頭。

  「我的心會碎的!湯姆,別這麼做,求你!」

  可是他冰冷的看著她,輕輕撫摸著她的臉龐說:「你會明白的,對嗎?納特梅。」

  她早已經習慣聽他的話,聞言怔怔的點著頭。

  他滿意的看著她,扶她起來,讓她坐到沙發上。

  他對她說:「納特梅,你一直在支持我。我也是一直這麼的相信你。我相信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你最瞭解我,你是我最信賴的人。你不會令我失望的,你也一定能明白我這麼做的原因,對嗎?」

  「……是的。」她像遊魂一樣的說。

  「很好。」然後,他就走了。

  「我向你保證,我們之間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他這麼對她說,而她也相信了。之後,一切都像以前一樣。湯姆更多的是留在她的身旁,他的任何計劃都沒有避開她,她知道他所有的一切。而那個麻瓜女人,只是獨自住在一個小山谷裡,湯姆幾個月才去看她一次。她漸漸相信了他的話。

  ——是的,就像湯姆說的一樣。他們之間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然後突然有一天,湯姆對她說,他已經把那個麻瓜女人處理了。

  他溫柔的看著她說:「你永遠都不需要再想到她了,因為她已經再也不是一個問題了。」

  她感動的靠在他的懷裡,而他溫柔的抱著她說:「你應該相信我的。」

  是的。她會相信他的。

  他看著她的眼睛說:「永遠不要再懷疑我。」

  在他說完這句話的一個星期後,湯姆失蹤了。

  她找不到他!!不管哪裡,她都找不到他!!這不可能!湯姆不可能拋棄她的!他不會離開她的!

  正是這時,她看到了麻瓜的報紙,上面有一則訃告:

  『湯姆•馬沃羅•裡德爾,於1956年1月13日去世。敬告親友,將於1956年1月25日在小馬巷教堂舉行葬禮。』

  ——這絕不可能!!

  納特梅去了,她看到了一些巫師,她在湯姆的相冊中見過他們,他們都是他在霍格沃茲的同學。她還看到了很多的麻瓜,她甚至聽到了那些人說湯姆早就應該下地獄。

  她會詛咒他們!!她一定要這麼做!!不過在此之前,她更想詛咒那個穿著黑色衣服的麻瓜女人!!

  湯姆提過她,可是湯姆也說她已經消失了。她以為這個麻瓜女人已經死了!

  為什麼?!為什麼現在會是她以遺孀的身份主持湯姆的葬禮?!

  她看著她,幾乎希望她會在她的目光中被燒死!!

  深夜,所有人都走了以後,她潛到她的家裡,站在她的床前。

  這裡沒有一絲一毫湯姆的氣息。這讓她的怒火平息了一點。

  她用一個蠍蜇咒叫醒了她。

  「告訴我!!你為什麼說湯姆已經死了?!」

  這個麻瓜女人驚訝的看了她一眼,然後什麼也沒說,甚至沒有尖叫驚慌或逃走。她披上晨衣,對她說:「……因為我感覺不到我的主人,他在哪裡。」
第 37 章 ...

  ——主人?

  難道這個麻瓜女人被湯姆下了咒,成了他的奴隸?

  納特梅的敵意稍減,她仔細打量著這個麻瓜女人,怒火漸漸又升了起來。

  ——她太年輕了!

  那細膩、光滑、緊繃的皮膚,明亮的眼睛,充滿光澤的頭髮,豐滿的胸部和纖細的腰肢。她坐在床邊顯得是那麼的礙眼!這會讓她想到湯姆跟她在這張床上的事!

  她惡狠狠的說:「低賤的麻瓜!不要想用花言巧語來矇騙英唐崔斯!說實話!不然我就讓你嘗嘗鑽心剜骨的滋味!」

  ——英唐崔斯?

  葆絲不記得自己曾經在故事書中看到過這個名字,它是姓氏還是名字?好吧,她記得的也不多,而且大部分都是哈利•波特那個時代的人。或許這個名字是屬於一個……瘋女人的。

  她厭惡的看了一眼站在她面前拿著魔杖的納特梅,冷笑著說:「你休想讓我背叛我的主人!不管你對我做什麼,除非你拿走我的生命,否則就是到了地獄的盡頭,我也不會背叛他的!」

  納特梅失去理智的用了鑽心剜骨!

  那是一種無法用語言形容的劇痛。像有一把尖刀在心臟最柔軟的肌肉上扎,像一柄鐵勾伸到骨髓裡掏。

  葆絲立刻就想求饒,只要能讓她停下來。可她死死咬住嘴,等劇痛停下來的時候,她過了很長時間才發覺,可是那種劇痛仍然像是在她的身體裡流轉。然後她發現,她險些咬掉了自己嘴唇上的一塊肉。

  她掙紮著站起來,努力挺直腰背,不在納特梅面前露出怯容。她仰起脖子高傲的看著她:「我說過,你無法征服我。而我的主人會知道我的忠誠,他會為我報仇的。」

  納特梅尖叫:「胡說八道!」然後她再次想使用鑽心剜骨,可是她停下來了。這個麻瓜女人的話讓她忌憚,如果湯姆知道了,如果她真的是湯姆的人,那她……

  她知道湯姆非常的堅定,他不會容許背叛。

  葆絲一直看著她的眼睛,一刻也不敢移開視線。雖然她仍然痛得發抖,可是她拚命的瞪大眼睛,看著納特梅的一舉一動。她有信心,下一次她再用魔咒折磨她的時候,她一定可以堅持看著她的眼睛的。

  ——她必須讓她相信。

  納特梅深吸一口氣,她命令自己平靜下來,她要從這個麻瓜女人口中問出湯姆的事。

  ——她到底都知道些什麼?

  她不能容許一個麻瓜女人比她知道更多湯姆的事。

  「那麼,」她問這個麻瓜女人,「你為什麼給湯姆舉行葬禮。」

  葆絲眯起眼睛,尖刻的問:「你是誰?我為什麼要告訴你?難道你以為我會背叛主人嗎?」

  納特梅高傲的說:「我是納特梅•英唐崔斯,我是湯姆最信任的人。」

  葆絲立刻冷笑道:「哼!我才是主人最相信的人!他怎麼會相信你?!」她不屑的打量著納特梅,目光在她衰老的臉上多繞了幾次。

  如果不是她要從她口中得到湯姆的消息,如果她不是湯姆的人,她一定會殺了她!她一定會讓她嘗盡地獄的滋味然後殺了她!

  納特梅握緊魔杖,在這個輕蔑的視線中保持了她的風度。

  不過她還是沒忍住,她回擊道:「別自大了!湯姆怎麼會相信你一個麻瓜?」

  是的,她只是個麻瓜女人,湯姆是絕對不會把她看在眼裡的,他只是在騙她!

  葆絲大笑起來:「哈哈哈!你這個蠢貨!你還說你是主人最信任的人?可你一點也不瞭解他!」她呲著牙對著納特梅狂笑,就像她是多麼的看不起眼前的這個女巫。

  「哦?」納特梅的心裡越來越不安,她裝出一副悠閒的模樣,輕飄飄的說:「那麼說,你比我更瞭解湯姆嗎?」

  「那當然!」葆絲驕傲的說,她挺起胸膛,不顧自己的嘴上還滴著血,她說:「你根本什麼也不知道!主人怎麼可能會和麻瓜在一起?麻瓜是最低賤的!」她輕哧道,一臉的輕蔑。這種表情她曾經在裡德爾家的兒子,湯姆的父親的臉上常常見到,他一見到拜德拉克小姐就會露出這種表情。

  納特梅覺得自己猜到了真相,她震驚的看著眼前這個她根本沒看到眼裡的麻瓜女人喊道:「你、你是個女巫?!」

  ——不可能!

  她馬上說:「你的魔杖呢?」說著她開始在房間裡四處看,可是這裡的一切都沒有一點巫師生活的氣息。她懷疑的看著眼前這個麻瓜女人:「如果你是個巫師,那麼就證明給我看吧。」

  葆絲張開雙臂,在她面前施施然轉了個圈,然後大大方方的坐到窗檯旁的沙發椅上。她把下巴抬得高高的,無比自豪的說:「我的所有的一切,早就獻給了我的主人了!」

  她盯著納特梅,幾乎是興災樂禍的對她大聲說:「我和我的主人無比的親密!我們緊緊聯繫在一起!沒有人能夠像我一樣的靠近他!」她看到納特梅的臉色越變越壞,彷彿是為了更加的惹怒她,她撐著椅子慢慢站起來,慢慢向她走過去。

  她的聲音越放越輕,幾乎像是耳語,她繞著納特梅走來走去,說:「不管在我身上發生了什麼,主人都會立刻知道。所有的一切……」她惡毒的在納特梅的耳邊說:「包括剛才你對我做的一切!他都會知道的!!」

  「你……!!」納特梅被激怒了,她猛得舉起魔杖指著這個可惡的麻瓜女人!

  葆絲幾乎是歡迎的張開了雙臂,臉上帶著得意的笑容。她簡直就是在說『快來用你的魔杖攻擊我吧!』。

  納特梅呼吸不穩的放下了魔杖,她扭曲的笑道:「你,你想激怒我?」彷彿是從牙縫裡擠出話來,「你想在湯姆面前告我的狀?你想讓他厭棄我?」

  她斬釘截鐵的說:「你休想!」

  她不會讓這麼幼稚的陰謀離間她和湯姆的感情!

  葆絲輕哧著放下手臂,不甘心似的撇了撇嘴。

  ——這是一個愚蠢的女人。

  納特梅這樣想。怪不得湯姆相信她,一個愚蠢的人比一個聰明的人更好掌控。

  「我們不是敵人。」她放柔聲音,哄騙這樣一個愚蠢的女人對她來說很容易,她友好的說:「我是湯姆的朋友。我們非常親密。」她忍不住強調這一點,然後她對葆絲說:「而他是你的主人。我相信我們都一樣的關心他。你不需要對我保密,如果你願意,我們可以一起幫助他。」

  她略顯急切的看著葆絲,說:「剛才你說你找不到湯姆,那麼我也要告訴你,我也找不到他。從上上個星期開始,他就再也沒有跟我聯絡了!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嗎?」她真的急壞了,這是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她忍不住猜測他是不是遇到了什麼意外?是不是被人抓走了?她知道他的計劃有很多危險的地方,有很多人在反對他。

  葆絲盯著她看了足足有一分鐘,好像在判斷她的話值不值得相信,最後她像是失去了力氣一樣的說:「……我也不知道。」

  納特梅看著她,她緊緊抱著雙臂,像是十分的不安,她快速的說:「不管他在哪裡,我應該都能感覺到才對!從以前就是這樣!不管他去哪裡,就算他從來沒告訴過我,可是我仍然能感覺到!一直都是這樣!」

  納特梅從她的話裡發現了兩件事:第一,她的確跟湯姆在某種程度上有關係。可能是由於魔咒或其他的什麼。

  第二,湯姆並不相信她!——發現這個真讓她鬆了一大口氣。湯姆果然沒有騙她,這個世界上只是她才是他唯一相信的人。

  湯姆從來沒有告訴她,他在哪裡,在幹什麼,而她只是偷偷這麼做的。湯姆很可能不知道,這大概是那個魔咒的作用。

  葆絲像是沒有發現納特梅的神情漸漸放鬆,她依然緊張不安的說:「可是、可是就從兩個星期前開始,我再也感覺不到他了!」她猛得顫抖了一下!

  納特梅明白了,湯姆確實遭遇不測了!她已經可以很平靜的問這個女人的話了:「你能確定嗎?」

  「當然!!」葆絲像是被納特梅的話侮辱了!她張著兩隻手揮動著,大聲說:「我跟你說過了!我和主人是緊緊聯繫在一起的!!不管發生了什麼事,我們都在一起!哪怕我不在他身旁,他的事我都知道!我都知道!我全都知道!!」她就像一個不被人相信的孩子,一再的重複著她的話。

  納特梅厭惡的看著她,她已經不會再為這種女人所說的話生氣了。誰都能看出來不是嗎?湯姆只是在利用她!這種愚蠢的女人,怎麼可能會是湯姆信任的人呢?

  葆絲用力的呼吸著,她不安的動著手腳,就像她無法承受納特梅瞭然的視線。她固執的看著房間的一個角落,不再看納特梅。

  「我知道了。」納特梅說,她問葆絲:「那麼,你有什麼線索嗎?你知道他到哪裡去了嗎?或者見過什麼人?」

  葆絲急躁的搖了搖頭,她的呼吸開始加快,胸脯劇烈起伏著。

  ——她就知道這個女人什麼也不知道!

  納特梅在心底冷笑。這個女人——就算她是個女巫,她也絕不是湯姆信任的人。看她剛才說的多麼的堅決啊,可是除了一再的說湯姆相信她之外,她卻連湯姆到哪裡,跟什麼人在一起也不知道。

  很明顯不是嗎?她知道這個女人的存在,而這個女人卻不知道她。湯姆更相信誰,真是一目瞭然。

  她客氣的說:「那麼,請問你的名字?或許我們今後會常常見面。」

  葆絲冷淡的說:「葆絲,葆絲•裡德爾。」

  這個姓氏再次刺傷了納特梅,她陰狠的看了葆絲一眼,說:「我先走了。如果你真的是個女巫,你知道怎麼聯絡我。」她轉身離開,在出去前回頭諷刺的說:「哪怕沒有了魔力,你也知道怎麼使用別的東西吧?」

  葆絲像是被激怒了,她憤怒的想要衝上來,納特梅卻幻影移形了。

  ——身為女巫,卻沒有魔力,這真是一件恥辱的事。她不相信會有人完全不在乎。

  她能猜到發生了什麼,湯姆一定是誘騙了這個愚蠢的女人,騙走了她的魔力。或許有這樣的魔法,雖然她不知道,不過很多古老的魔法都失傳了,湯姆卻恰好知道這樣一個。

  這個女人跟湯姆之間有她的魔力做聯繫,所以湯姆才沒有殺了她。而是讓她偽裝成一個麻瓜嫁給了他。

  納特梅自問做不到把魔力送給別人,從此變成一個啞炮。湯姆也不會這樣對她。所以他才讓這個女人做。

  是的,全部的事實就是這樣。納特梅想明白了這個,鬆了一口氣。她偷偷躲在窗外,看這個女人在她離開後幹了什麼。她還是沒辦法完全相信她的話。

  她看到她走到櫃子前,打開,取出一個水晶瓶,然後倒了一小杯裡面的褐色液體,喝了下去,瞬間她嘴上的傷口就癒合了。

  ——魔藥。她果然是個女巫。

  納特梅放心了,她轉身離開。她必須要去找湯姆,她要仔細的調查,在他失蹤前都做過些什麼。

  房間裡的葆絲把水晶瓶放回櫃子裡,摸了摸嘴唇,雖然還是一碰就痛,可是好歹不流血也沒有傷口了。幸好她跟鄧布利多要了一些救命的魔藥,不管是骨頭斷了還是內臟破了,只要還有一口氣,能及時喝下去就能救回一條命。

  ——巫師的東西可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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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章 ...

  那個古怪的女巫納特梅從那天晚上之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春天到了。

  葆絲知道找瑞德的事不能著急。她自己出不上力,而上回那個女巫明顯不知道湯姆跟她還有一個孩子。就像她想的那樣,湯姆不會把瑞德是他的兒子的事告訴別人。

  這樣瑞德現在應該還很安全。

  不管他在哪裡,只要照顧他的人不知道他是湯姆的兒子,他就沒有那麼危險了。

  她也警告自己,無論什麼時候,就算被人發現瑞德是她和湯姆的兒子,她也不能表現出一丁點的在乎。她要表現得就像瑞德完全不重要。

  她把剩下來的錢存進了銀行,她發現這是她第一次想過把錢存在銀行。以前她都是寧願把錢藏在家裡,好像她時刻準備著帶著所有的錢逃走。

  ——湯姆死了。或者說他『應該』死了,雖然她還沒有認真去想過這個問題,可是她的內心深處應該已經放鬆下來了。她真的開始考慮在這裡安家,慢慢開始平靜的生活。

  她在教會醫院裡擔任一個主任,這份工錢足夠她生活。其實就是打雜的。她不是護士,不能幫醫生幹活。也不是神職人員,不負責醫院的管理工作。但是事實上她每天都忙得團團轉,瑪麗亞修女似乎並不願意長久的留在醫院裡,聽她的意思,她更想盡快回到修道院去。

  她最近正在拚命的遊說葆絲當修女,她懷疑她是想把教會醫院的事都扔給她來幹。然後她就可以回到修道院去,繼續侍奉上帝。

  葆絲完全可以理解她為什麼想這樣幹,如果有一個地方,每天只需要在一個地方發呆就有一日三餐吃還不用幹活,她當然也願意永遠留在那裡。修道院到底不像教堂那樣,有那麼多的信徒天天去找上帝告解。

  ——這些全都是葆絲自己猜的,畢竟她沒去過修道院。

  她現在受了洗,得賜了教名,醫院裡的每個人都叫她『安』。

  「安,你的丈夫死了,我知道你非常傷心。但是上帝的愛是永恆的,偉大的,祂永遠不會離開你,永遠不會拋棄你,永遠愛你。」

  從瑪麗亞修女的神色中,葆絲看得出來她完全相信就是這麼回事。只要投入上帝的懷抱,就擁有了這個世界上最寬厚的愛。

  葆絲只能客氣的拒絕了她,並含蓄的告訴修女,鄰居正在為她找第二個丈夫呢。

  修女很失望,她沒有放棄,繼續說服葆絲:上帝的愛比世俗的愛更好。

  自從葆絲為湯姆舉行了那個相當費錢的葬禮之後,不知怎麼回事,在鄰居中傳說她從她那當海員的丈夫手裡繼承了很大的一筆遺產。她後知後覺的發現,幾乎所有人都是這麼認為的。

  ——她發財了。

  然後,她還是非常年輕的,又沒有孩子——她沒有告訴別人瑞德的事,她又這麼有錢,現在沒有丈夫,是一個非常可憐的寡婦,哦,她是多麼需要一副堅實的肩膀來支撐她悲慘的人生啊。

  ——所有的人都是這麼跟她說的。

  她也是第一次發現自己居然這麼受歡迎,而且在她的身旁,居然有這麼多找不到像她這樣合適的妻子的未婚男人。

  葆絲沒有辦法,只好繼續穿著黑色或其它暗色的裙子,過起了寡婦的生活——她以前可真沒這麼想過。她以為給湯姆舉行過葬禮之後,這件事就結束了呢。結果她現在發現,她跟湯姆聯繫的更加緊密了。這裡所有的人都開始叫她『裡德爾太太』,所有人都認為她正沉浸在丈夫去世的悲傷之中,每個多愁善感的鄰居都來陪伴她,安慰她,不使她感到寂寞。

  ——然後每位夫人都會在她面前哭起來。

  她也只好跟著擦淚,說兩句她是多麼的思念湯姆,多麼的離不開他,他們曾經是多麼的快樂、幸福、恩愛。哦,她可怎麼活啊?連小甜餅都不能讓她快樂起來了。

  ——當然,她現在沒有打算再婚。她想她已經嘗夠了不經過慎重考慮就結婚的壞處。

  所以當鄰居熱心的帶著一個又一個或地中海或不是地中海的穿著格子西裝的男人站在她的面前時,她只能不停的哭泣著懷念她的『前夫』湯姆。

  「我是多麼的愛他!我不能相信他就這麼離開了我!嗚嗚嗚……」當她哭得頭都抬不起來的時候,鄰居只得帶著她們的親戚、朋友、叔叔家的兒子離開了。

  當初她從湯姆身上摸來的那些東西,她也已經抽空看過了。那個上面有一塊黑色的石頭的戒指應該就是復活石,它現在只是一枚普通的戒指。

  ——因為她看到它的時候,並沒有聽到一個聲音不停的讓她戴上它。

  她猜,湯姆還沒有機會對它做什麼。她把它放在了舊餅乾盒裡,跟舊鑰匙、頂針、鈕扣、針和線放在一起,裡面還有幾便士舊硬幣,它在裡面一點也不起眼。

  那把匕首也看不出什麼來,倒是上面的幾顆碩大的寶石讓葆絲有一刻想把它們給撬下來拿到當鋪去——整把匕首拿去的話,擔心會惹出什麼麻煩來。

  只那個被她當成小錢包的小黑布包,看著也就半個巴掌大,不知道用的是什麼布,袋口用一根粗線收口,可是裡面不知道裝著多少的巫師金幣!

  當時她只是把它顛倒過來對著枕頭被子那麼一倒,嘩啦啦金幣就像再也倒不完一樣掉出來!眨眼間就鋪滿了整張床,而且看起來不知道還有多少在裡面,嚇得她趕緊重新裝了回去。一把把沉甸甸的金幣捧在手裡,葆絲心裡非常的滿足。

  她真心的感激湯姆,這些都是他留給她的。做為一個丈夫——不考慮他身為巫師的那一面,他還是非常稱職的。

  最後的兩樣東西也是放在那個小黑布包裡的,是兩個筆記本。其中一本她一眼認出正是她自己的,另一本的第一頁寫著一個名字:『湯姆•裡德爾』,而在它的背面封底有一個小小的章,上面印著:『倫敦沃克斯霍爾路 報刊經售人皮斯』。

  ——這是那本神奇的筆記本嗎?

  她好奇極了,現在湯姆已經不在了,那它還會有作用嗎?或者湯姆正在努力想辦法復活?她應該毀了它嗎?

  她拿著這個看起來很舊的筆記本想了一天。

  不,在她沒有找到瑞德之前,她不能把這個筆記本交出去。她相信這本日記可以能她一些啟示——它一定知道湯姆的秘密,因為它就是湯姆。

  她先是試著在上面灑了些墨水,她嘖了一聲,轉身去找抹布,等她拿著抹布回來後墨水已經消失了。

  她『奇怪的』翻了幾頁看了看,聳聳肩就像是她自己搞錯了一樣。然後她坐下來開始寫『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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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6年3月14日

  今天,我去墓地看湯姆了,我還給他帶了一束花。直到現在我都無法相信他已經離開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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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開始日記沒有變化,就像是一本普通的筆記本。

  她每天都在上面寫上幾句話,述說著她對湯姆『失蹤』或『死亡』的不安和無法相信,以及她對他的思念。

  納特梅•英唐崔斯這個女巫來過之後,她過了幾天才把這件事寫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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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家裡來了一個奇怪的女人,她說她是女巫。湯姆也告訴過我他是個巫師,可是我從來沒當真。我以為他只是在開玩笑。

  她用她手中的那根小木棍,叫巫師的魔杖還是什麼的,攻擊了我。她說湯姆失蹤了,我想從她嘴裡問出更多的事,可是她卻突然消失了。

  我喝了湯姆留下來給我的藥,我想,湯姆說的可能是真的。那他現在在哪裡呢?

  他真的死了嗎?

  還是被其他的巫師抓走了呢?

  希望那個女巫能再來找我,我想知道更多的事。

  我想知道湯姆有沒有可能還活著。

  如果他真的還活著,那我將再也沒有什麼別的要求了!

  願上帝保佑湯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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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過了幾天,在一個深夜,她再次坐在書桌前對著日記本抒發她對湯姆的愛情的時候,一大篇字突然消失了,她驚呼一聲,接著那一頁緩緩浮現出一行優美的幾乎可以當成標準的書寫體英文。

  ——她可是從來沒寫過湯姆寫下的任何一句話或一行字。看來他的字寫得不錯。

  『葆絲。我是湯姆。』

  葆絲停了十分鐘才繼續寫:

  『湯姆?這是我在做夢嗎?還是魔鬼的遊戲?不管是什麼,感謝上帝讓我還能見到你!湯姆,湯姆,你怎麼能離開我?』

  『葆絲,我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你能告訴我更多嗎?我一定會回到你的身邊的。我的小可愛,我怎麼捨得離開你呢?』

  葆絲盯著那個『小可愛』看了一分鐘,渾身雞皮疙瘩亂冒。要麼是湯姆還沒想起來她是誰,要麼就是他在製作這本日記的時候早把她忘乾淨了,那時他們應該還沒有在小漢格頓重逢。她個人認為是第二種。

  『湯姆!湯姆!』葆絲實在寫不出更肉麻的話了,只好一直寫他的名字,這更顯得她的激動,不是嗎?

  然後就像他所要求的,她把自從重逢以來的所有事都寫出來了。這個重逢指的是他們在醫院的重逢,要知道,她可是個『失憶』的人呢。

  當她寫出他們已經結婚,並且有一個孩子的時候,她明顯感到日記中的湯姆似乎非常的不能接受,因為他足足隔了一天才繼續給她寫回話。

  她當然又是一通的使勁叫他的名字。

  『湯姆!湯姆!你為什麼不回答我了呢?別再離開我!』

  日記中的湯姆開始訴苦。

  『葆絲,我的葆絲。我當然不會離開你。可是我現在非常的虛弱,如果可能,我願意日日夜夜的跟你在一起,一刻也不分離。』

  哦,這幾乎是順理成章的。葆絲接下去寫道:

  『那麼我怎麼樣才能幫助你呢?湯姆,湯姆,我多想快點見到你。』

  ——是的,她確實想見到他。哪怕是日記本中的他,這種迫切的心情跟她想見到瑞德不相上下。可是區別在於她期待著見到瑞德並狠狠的親吻他,而見到湯姆之後,很難說她是想狠狠的打他還是再給他一槍。

  她等著他說要帶她到日記中去,兩人好見面。結果過了很長時間,他卻寫下一個地址。

  破釜酒吧。

  葆絲按照湯姆寫在日記上的地址找過來,發現旁邊是一間百貨公司,另一邊則是個裁縫店,他所說的那個地方是一個拐角的牆壁。

  葆絲趁著人群不注意,對著牆壁直直撞了過去。她緊閉雙眼,作好了撞到牆上的準備,可是等她再睜開眼睛,發現自己正在一個昏暗的酒吧裡頭,牆角擺著幾舊破木頭桌子,吧檯前有一個男人,他奇怪的打量著她。

  「嗨,夫人,你是誰?」他說,一邊不停的看她身上穿的衣服:「你是個麻瓜?你是怎麼進來的?」

  葆絲按照湯姆教她的話說:「我的兒子今年要上巫師學校,我是來替他買東西的。」

  「哦,原來是這樣。」那個人立刻笑了起來,「我叫湯姆,你是要去對角巷嗎?來吧,我送您過去。您大概不知道,像您這樣的麻瓜是沒辦法到那邊去的。」

  他慇勤的領著葆絲穿過酒吧,從後門出去,繞過幾個大垃圾筒,站在一面低矮的牆前面。他對葆絲做了個鬼臉,幾乎是十分自豪的抽出兜裡的魔杖在牆壁上點了幾下,牆壁應聲滑開,一條全都是戴著尖頂巫師帽,穿著巫師袍的的人的街道出現在她的眼前。

  葆絲無法控制的驚訝的張大了嘴巴。看到一個兩個巫師和看到一群巫師是完全不同的感受。

  「那麼,要我領您去書店嗎?」這個也叫湯姆的男巫可比另一個湯姆可愛多了。

  葆絲對他微笑了一下,說:「謝謝,不用了。有人都給我寫清楚了。」

  湯姆給她列出了長長的一條購物單,有一些在對角巷買,有一些他要她到翻倒巷去,按他的話說:『你只要走到對角巷的盡頭,有另一條小路,上面還有路標,你很容易就能找到。』

  可他卻一句也沒提那裡對麻瓜是多麼的危險。

  ——湯姆啊湯姆,你果然是湯姆!

  葆絲記下來了卻並不打算去。她可不想找死。

  她先買了一些魔藥,從鄧布利多留下來的藥看,巫師的藥有很多都很有用。然後找了一家巫師裁縫店去訂做巫師袍——入鄉隨俗。如果她今後要常常來這裡,穿得更像這的人對她有好處,她可不願意總是被人用奇怪的目光盯著看。

  那個女巫的裁縫師傅讓她過半個小時再過來,到那時衣服就能做好了。她可真是驚訝極了,巫師都是這麼快嗎?那他們的生活可真方便。

  在她看來,這裡的每一樣東西都是那麼的有趣,而她的錢包裡有湯姆留下的大筆的金幣,她可以買下這裡所有的東西,只要她喜歡。這讓她蠢蠢欲動。

  不過最後,她還是只買了湯姆要她買的那些。

  她不知道湯姆讓她買的這些東西都有什麼用,有一些魔藥的作用看起來很奇怪。她問他,而他居然也回答了她。

  他說:『等到那個女巫再來的時候,你想辦法請她喝一杯茶,然後問她問題。』

  葆絲頓時覺得手中的魔藥瓶子沉重起來,而且她覺得湯姆這個計劃顯得有些過於粗暴和急切,他就沒考慮過如果惹惱了納特梅•英唐崔斯,可能會造成什麼不好的後果嗎?

  當然,她沒有期待這他會把她的安危放在心上,可是他自己現在只是一個筆記本,他就不怕那個女巫一怒之下燒了他嗎?

  ——可能只是錯覺,但她漸漸覺得日記本中的湯姆,有些過於年輕了。

  他不夠穩重,就像她以前認識的那個湯姆,他要做什麼,立刻就要看到效果。他不在乎孤兒院中其他的人怎麼看他,他也不在乎孤兒院的嬤嬤們會不會討厭他。他把他所做的一切當成是示威。

  就像現在,他恐怕是根本沒有考慮過納特梅•英唐崔斯這個女巫會對他做什麼,他所知道的就是制服她,然後從她口中問出關於他的更多的消息。

  ——葆絲知道的還是太少了。她對他在巫師世界的事一無所知, 她所能給他的所有的信息就是他們結婚了還生了一個孩子,他每次回來都會給她錢,一走就是四五個月之類的。這對他來說遠遠不夠。

  而且對日記裡的湯姆來說,那個女巫只是一個陌生人。他對她沒有絲毫的感情,所以他才能這樣幹。

  葆絲想拖延幾天,等她想出一個好辦法來,至少不能在沒找到瑞德之前就被湯姆的計劃害死自己。她藉口無法找到那個女巫,只能在家裡乾等。湯姆卻開始著急了,他天天催促她,甚至質問她:

  『葆絲,如果你真的像你所說的那麼愛我,那就照我的話去做!!找到那個女巫!把她帶來!』

  這個小白痴!只會命令別人!

  葆絲一邊生氣一邊在日記裡哭訴哀求:

  『湯姆!湯姆!我愛你!我真的愛你!我願意為你做任何事!』

  在這種艱難的拉鋸中,在五月的一個深夜裡,納特梅•英唐崔斯終於再次出現了。

第 39 章 ...

  納特梅•英唐崔斯一直在找湯姆,她這才發現,湯姆有很多事是她也不知道的。

  這讓她的心情十分複雜。

  有很長一段時間她毫無頭緒。她以為她跟湯姆密不可分,她對他的一切瞭如指掌。可是她甚至連他在古靈閣的金庫號碼都不知道。

  湯姆沒有住所。或者說他不會固定住在一幢房子裡,每次他從她的家裡離開,都是去他的那些支持者送給他的房子裡。而他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換一個地方住。

  她不知道他的家在哪裡,而她也絕不會相信那個『葆絲•裡德爾』住的地方是他的家。那個女人對他來說什麼也不是。

  她所知道的湯姆,是那個在她的身旁雄心萬丈的年輕男巫,他總是不停的向她描繪著他的野心,他的目標,和他們那光輝燦爛的未來。巫師界將被他們改變,所有的巫師都會知道他們的名字,英唐崔斯這個姓氏將永載史冊,她會站在他的身旁,跟他共享這一切。

  她知道他在不停的尋找支持者,有很多的巫師貴族對他心悅誠服,有一些人已經對他獻出了忠誠。那些年紀比他大一倍的老頭子在他的面前卻都像在教授面前的學生一樣順從聽話,每到那時,她坐在他的身後,都覺得無比的光榮。

  可是除此之外呢?她發現她對湯姆一無所知。

  她不能告訴那些巫師貴族湯姆失蹤的消息,因為她很瞭解那些人,如果他們知道湯姆失蹤了,他們不會像她一樣的擔心他,而是會馬上把他拋到腦後,就像根本不認識他一樣。

  或許有人會為他可惜,畢竟他的那些話是那麼的誘人,他所描繪的前景是那麼的令人心醉。但湯姆到底還是太年輕了,在那些老滑頭的眼中,除了明明白白擺在他們面前的利益,他們不會輕易做出任何承諾。

  湯姆曾經說過,他會讓向他宣誓效忠的人再也不敢背叛他。

  『就像巫師對待家養小精靈,我要讓他們只要我一聲令下,不管他們在世界的任何角落都會立刻出現在我的面前。我要他們畏懼我就如同畏懼死亡,不,比死亡更令他們敬畏。』

  以前她一直覺得那樣並不合適。雖然她也非常期待自己如女王一樣,巫師在她的身前向她跪拜,可是她警告他,那些巫師貴族不會那麼容易收服的。他應該更加小心,更加謹慎。

  『你應該讓他們看到你的力量,心甘情願的來到你的身旁。』她這樣告訴過他。

  湯姆計劃了很多事,他認為應該讓所有的巫師想起來他們本來就跟麻瓜不是一樣的。他們擁有強大的力量,而麻瓜弱小又無能,他們像螻蟻一樣。身為巫師的他們如果去憐憫這樣的生命,實在是太浪費了。想想看,巫師曾經跟妖精作戰,把馬人和巨人趕到了深山裡。巫師本來就是驕傲的,那麼現在為什麼又要跟麻瓜同流合污呢?

  納特梅獨自一人坐在臥室裡,她深深懷唸著當她和湯姆在一起的時光。雖然他從來不肯走進她的臥室,總是只把她送到房間門口,然後握著她的手輕輕的吻一下。

  湯姆是那麼的好,他有那麼偉大的理想還要去實現。

  她一定要找到他!

  納特梅開始行動起來。

  雖然她一直隱居,可是英唐崔斯這個姓氏還是管用的。她親自去拜訪了曾經從湯姆嘴巴裡聽說過的一些巫師貴族,她不得不屈尊去參加他們那無聊的宴會,到這些人的家裡去用晚餐,聽他們的夫人、孩子說一些不著調的東西。

  她能看到他們目光中的輕蔑,可她只能忍受這一切。她高仰的脖子是那麼的堅定,她銳利的目光不容許任何人的冒犯。

  然後,她終於得到了一個消息。湯姆在失蹤前,曾經把一個未成年的巫師交給一個人。

  這讓她十分吃驚。

  湯姆非常謹慎,小心。他從不輕易要求別人為他做事,他也從不會做沒有用的事。

  ——那麼,這個未成年的巫師是誰呢?

  她要求去見一見這個未成年的巫師,可是那個人斬釘截鐵的拒絕了她!

  「不行,納特梅。即使是你,沒有他的允許,我也不會讓你見到那個男孩的。」

  「那他在哪裡呢?」她不死心,如果這個人不帶她去,她完全可以自己去。

  那個人搖了搖頭:「我不會告訴你的。」然後他好奇的說,「你為什麼想知道?他知道你在偷偷做這種事嗎?」

  她立刻嚴厲的瞪他,說:「我不會背叛湯姆。他很清楚這一點。」

  「是的,是的,你不會背叛他。」那個人滿不在乎的說,「可是,他的確是不知道你在背著他打聽這些事,是嗎?」

  那個人陰險的看著她,她知道只要有機會,他一轉臉就會去向湯姆告密的。

  她只能走了。

  那個未成年的巫師一直在她的腦袋裡面繞來繞去,她控制不住自己不去想,她想知道這個人是誰?湯姆為什麼會在失蹤前把他託付給別人。

  而那個人是不會告訴她的。

  三個月之後,她一無所獲。只能再次來找這個她看不起的女人:葆絲•裡德爾。她想問她,知不知道這麼一個人。她強烈的感覺到她是知道的。可是這種感覺就像噩夢一樣折磨著她,她恐懼著這後面代表的答案。

  於是,她在深夜再次闖進了那幢房子,那個女人正坐在檯燈下寫日記——這真可笑!然後她吃驚的發現她見過那個日記本!她在湯姆那裡見到過,她不止一次看到過他拿著那個筆記本翻看,而當她走過去的時候,他就收起來了。

  ——她從來沒想過那個日記本是她的!

  這個發現讓她的呼吸都不穩了。

  她平靜的問這個女人:「你知道一個未成年的巫師嗎?」

  葆絲沒有聽過『未成年的巫師』這種說法,她一時沒有反應過來。

  「什麼?你說什麼?」她皺眉問。

  納特梅就像她的喉嚨裡有一個硬塊讓她不舒服似的,她艱難的說:「湯姆,在他失蹤前把一個未成年的巫師交給了一個人。」她停下來,然後加了一句:「我沒聽說過他有這樣一個計劃。」接著她盯著葆絲,像是想連她眼睛的每一次閃爍都要看清楚似的問:「你知道嗎?」

  「哦,」葆絲彷彿是回憶了一下,然後漫不經心的擺了擺手說:「我大概知道。不過這有什麼關係呢?」她急切又奇怪的看著納特梅,幾乎是在質問她:「你難道不是在找我的主人嗎?為什麼要去關心那些不重要的人?」

  納特梅很快的大聲說:「那不是不重要的!」她惡狠狠的問她,「你怎麼知道那不重要?說不定、說不定那就是湯姆失蹤的原因!湯姆失蹤前只做了這一件事!」

  葆絲幾乎是在嘆氣了,她像對一個不懂事的孩子那樣對納特梅說:「你簡直就是一個白痴!我真懷疑我的主人為什麼那麼相信你!你根本什麼也做不好!」

  她從椅子上站起來,在納特梅面前疾步轉來轉去,揮舞著雙手說:「你應該去找主人!我以為你去找主人了!結果呢?鬼知道你都幹了什麼?」她猛得逼近納特梅,豎起三根手指說:「三個月!這三個月你什麼都沒找到!結果你只是說主人帶走了一個孩子?他把一個孩子給了別人,可這又有什麼關係呢?這跟主人比根本不值一提!!」

  納特梅假裝不經意的問道:「這麼說你知道那個未成年的巫師是誰嗎?」然後她屏住呼吸看著這個女人的背影,她已經發現了,這個女人特別的藏不住話,只要輕輕激她一下,她就什麼都會說出來。

  果然,她聽到葆絲說:「我當然知道!」

  她強迫自己不要開口,等她繼續說下去。

  「他是我的孩子。」葆絲理所當然的說,然後扭頭看著納特梅:「可那又有什麼關係呢?」她一再重複這句話,盯著看起來就是梅林在世也不會顯得更吃驚的納特梅說:「最重要的是主人,不是嗎?」

  梅林啊!

  納特梅完全是憑著她身為英唐崔斯的自尊才沒有在這個女人面前失態。她一時不知道自己還能說什麼,她甚至連自己在哪裡都有些不清楚了。過了很長時間,她發現她的面前有一杯茶。

  「你看起來真糟。」葆絲輕飄飄的說,「喝杯茶吧,希望這能讓你的臉色看起來好一點,你簡直就像個死人。」她看起來完全只是出於禮貌才給她倒了一杯茶,她並不關心她的死活。

  鬼使神差,納特梅端起了那杯茶,喝了一口。而坐在她對面的 葆絲正拿著面包刀往面包上抹果醬。她看起來可真粗俗。納特梅厭惡的想,這個女人一看就知道沒有受過好的教育,她完全就是一個下等人。就算她是一個巫師,也不會是什麼出身高貴的人。

  茶的香氣很誘人,她忍不住又喝了一口。

  「茶不錯吧?」葆絲得意的說,「是我在對角巷買的,非常貴,它一盎司就花了我十九個加隆。」

  暴發戶。

  納特梅不屑的想,她挑了一塊小甜餅嘗了嘗,味道倒不壞。

  「要再來一杯嗎?」葆絲拿起茶壺給她又添了一杯。

  她客氣的說了一聲:「謝謝。」放了糖和奶後,她攪了攪,喝了一口,突然覺得有些不對。

  「……為什麼你會在深夜準備茶?」

  她的話音還含在嘴裡,人已經滑到椅子下面去了。

  葆絲微笑著從她的手中把她的魔杖抽走,啪的一聲折斷後說:「我當然是在等你。」

  ——這個女人比她想的還要好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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