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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他]

[她、他]

他….
如果有一天妳看見了幸福,一定要告訴我。
這是我和她的約定,在那無憂無慮的年代,我推著鞦韆,她坐在上面,盪的好高好高,後來我問她盪這麼高妳不怕嗎?
她告訴我,有你在身後我不怕,因為你有一種安全感。
她常常說,跟著我很安全。
像第一次學騎摩托車,我坐在她身後教她,結果她只會基本動作,拼命的摧著油門,而煞車往往都是我負責按的。
「第一次騎車就騎這麼快妳不怕嗎?」我緊張的說。
「有你在我就不怕。」她逆著風說,我依稀聽到的好像這樣。
『你會一直在我身邊保護著我嗎?』在她終於學會一個人駕馭機車時對我說,我認真的點頭,那還用說我們是好朋友啊。
這是屬於十六歲以前的記憶,很深刻,縱使在經過了許多大變動與衝擊,我還是沒有辦法選擇遺忘。

我們第一次分開是在國中的畢業旅行,三天沒有見面。
通常只要我想見她時只要打開窗戶,然後大叫,她就會出現在我的視線範圍內,所以幾乎沒有超過整整24個小時沒看見她過,再加上我們同班。
那次畢業旅行她沒有去,我在她家們口等了好久都沒看見她,通常只要我對著窗外大叫一聲,在我走下樓喝杯水走出大門時,她就會站在大門口。
但這一次我在她家門口等了十分鐘,從沒發生過這樣的事,難到她在ㄜ便便。
後來她拖著一臉病容出來,說她身體不舒服沒辦法去了,在那一刻我有一股想留下來照顧她的衝動,但她叫我玩開心點,照多點照片回來給她看,然後我就帶著那股衝動上了遊覽車。
整整三天沒見到她,我玩的不開心,因為總覺得少了些什麼,就像穿鞋子沒穿襪子、穿褲子不穿內褲一樣,雖然你還是可走路,還是可以出門,但那種感覺很不舒服。
旅程結束,我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她,跟她分享整個旅遊心得。
聽完我淡淡的描述,她說我看起來玩的不太高興,我點點頭說因為妳沒去。
她看著我笑了笑沒有回答。
之後的日子又恢復跟以前一樣,我們一起上下課、一起K書、一起拼聯考。
我把握著每次相處的時間,因為我無法保證,我們會考上同一所高中。

距離我們第二次分開大概有三年了,這次的分離當然比上次更長更久,因為她考上離我幾百公里遠的大學。
高中聯考我們考上同一所學校,因為我放棄了升學率更高的那所高中,只為了想與她一同上下課,這是我在填志願時閃過的念頭。
雖然我們被分到不同的班級,但她還是住在我家對面,所以每天還是會叫著她的名字,一起搭公車上課、下課。
直到三年級,我們又一起K書、一起拼聯考。
我還是希望能跟她上同一所大學。
放榜那天她高興的跑來告訴我,她考上最想讀的那間大學,我為她高興,但卻不為自己開心,因為我們即將分離。
她要走的那天我送她去坐火車,站在月台上我的心充滿了不捨,不只是因為沒辦法再保護著她,還要適應沒她的日子。
我知道養成了一種習慣,要戒掉很難。
而我養成了每天見妳一面的習慣,要我戒掉談何容易。
『妳會打電話給我嗎?』就在火車快來的時後我說。
『嗯!我還會寫信給你。』她用堅定的語氣說。
『下次回來前記得打給我,我會來載妳的。』
『不要!』
『蛤!』我失望的看著她,火車已經進站。
『是你騎來然後我載你。』她踏上火車轉頭對我說。
我笑著點頭,心中有些話想要告訴她,但卻卡在喉嚨說不出來,此刻我希望火車就這樣停止著,永遠不要開動。
火車還是緩緩的啟動了,我揮著手對她說掰掰,但是心裡多麼希望她留下,結果仍然沒辦法改變已成的事實。
接下來的日子我開始要習慣穿鞋不穿襪,穿褲子不穿內褲的舉動了。
漸漸地!電話愈來愈少,信也變的一封難求,而她回來的次數也從一個月三次變成三個月一次。
人是會遺忘的動物,我想她大概快要把我遺忘在心底的某個角落了吧!
沒有她的日子我還是一樣的活著,社團、聯誼、舞會不停的在身邊進行著,我參加了每一次的活動,試圖讓自己忙碌起來不去想她。
結果在第一個沒有她陪伴的聖誕節,她告訴我她談戀愛了,對象是大她一屆的學長,她希望得到我的祝福,因為這是她的聖誕節願望。
我想那個聖誕夜,她是幸福的,而我絕望的等待著聖誕禮物,因為我知道聖誕老人不會將她送到我面前。

後來我也交了一個女朋友陪我過情人節,那天我約了她們一起去吃飯,我跟她聊的很開心,因為好久沒見面我真的很想知道她過的如何,但我們之間過於親切的對談,讓她的男友、我的女友,顯得好像是多餘的。
沒多久我結束了這段短暫的戀情,這樣的結果也在我意料之中,因為那個女孩說『你並不是真的喜歡我,在你心中還有個更重要的她吧!』
那她呢?她跟她男朋友還好嗎?

那陣子我常常看著照片發呆,一些泛黃的相片,對我來說,這些是珍貴的東西,如果有天發生了大火,那我一定會奮不顧身的衝進火場裡,救出這些相片。
因為相片裡是我和她的記憶,從小到大,所有的回憶都在那一本本的相簿中。

我小時後喜歡拿著相機到處亂拍,那是一台古老的對焦相機,長長的鏡頭,笨重的外型,還有永遠也對不準的焦距,不過我卻愛不釋手。
我永遠記得照進相機的第一個影象,就是她的倩影。
「妳快出來,給妳看一個好東西。」我拿到相機的第一時間,就破不及待的與她分享。
「什麼東西、什麼東西?」她總是一幅好奇寶寶的模樣。
「妳看,相機,帥吧!」我很得意模樣,好像手中拿著寶藏似的。
「你會拍嗎?」
「那還不簡單,來,妳當model,我幫妳拍。」

結果隔幾天照片洗出來,我不敢拿給她看,因為照的爛弊了,不但照的模糊,有幾張甚至連手腳也只照一半。
我沒有勇氣把照片拿給她看,我怕她生氣、怕她嘲笑、怕破壞在她心中我的模樣。
於是照片被我鎖在日記本的夾層中,這本日記只寫了三頁,所以日記本被鎖在鐵櫃的角落裡,而鐵櫃被鎖在儲藏室最深處。
失敗照片大概永無見天日的一天,所以她永遠都看不到了。
不過我卻把事情想的太簡單了。
隔了幾天我們一起上學的時候,她對我說。
「你前幾天照的相片洗出來了嗎?」
「嗯….這個照片…..那個…..。」我本來想告訴她這些照片全都曝光,沒有洗出來,但是怎麼也說不出口,因為在她面前我說不出一丁點的謊言。
「嗯什麼、照片勒,有把我照的很漂亮嗎?」她破不及待的想看照片。
「照片…..照壞了。」我心虛的說。
「那有照出來嗎?」
「有是有,不過…….。」
「不過什麼,既然有照出來就快拿給我看啊!」
「但是我放在家裡。」
「這麼神密,那就下課再去看囉。」她有點失望的說。
一整天我的心情都很坎坷不安,因為老是想到她看見照片時失望的模樣,這是她第一次當model給人拍照,沒想到卻被我搞砸了。
早知道叫老爸先教我。
「我真是笨,她一定很失望,怎麼辦?」眼看就快放學了,我還是束手無策。
「你怎麼走那麼慢,我好想趕快看到照片喔!」
「喔…….。」管他的,我又不是專業攝影師,照的出來就不錯了。
當照片從那隱密又隱密的地方拿出來時,她已經快等的不耐煩了。
「怎麼這麼久,你把他藏起了囉!」
「我….我忘了放到那裡了,所以找了一下,拿去!等一下,妳看完後不要太失望。」
「快點拿來啦!囉嗦。」她把相片搶到手中。
我留意的看著她臉上的表情。
「對不起,我照的技術這麼差,讓妳失望了。」除了道歉還能怎麼辦呢!
「的確照的很差,如果你還要繼續玩攝影的話,那要下點功夫。」她笑著說,但這感覺不像是嘲笑,到像…..鼓勵。
「妳不生氣嗎,把妳照成這樣。」
「氣啊…氣死我了,你看這張斷了左手,那張沒了右腳,還有這張你是在照我還是在樹,怎麼我只有一小點。」
「我….我…..。」
「不過我很喜歡。」
「蛤…..」我懷疑自己的耳朵有沒有聽錯這句話。
「可以給我幾張嗎?」
「可是大部份都照壞了。」
「我喜歡的是你幫我照相。」她說完這句話,隨手拿了一張照片就離開了,而我仍然呆在原地,想著那句話。

我看著相片,心中想著,如果那時後聽的懂這句話,而且好好把握的話,現在就不用對著相片睹物思人了。
這句話一直到我們分開的那天,我才了解,可惜沒有把握住的緣份就像過站的火車,怎麼追也追不回了。


02…
她…..
跟他應該算是青梅竹馬吧!從我有記憶開始他就出現了。
他住我家對面,小時後他常來我家玩,因為附近像我們這樣年紀的小孩沒幾個,所以也沒得選擇。
他媽媽每次看見我都會叫他照顧我,因為他媽媽說男孩子要照顧女孩子,不要像他爸爸一樣。
每次聽完這些話我都想,爸爸大概都沒照顧媽媽,所以媽媽才會離家出走。
小的時後很喜歡跟著他到處跑,不知道為什麼,在他身邊有種安全的感覺。
他的話不多,總是安安靜靜的聽我胡言亂語,也只有在他面前,我才可以把面具脫下,不去偽裝自己。
在家的時後我把自閉的面具帶上,因為這樣就不用看爸爸的臉色過日子,這是從媽媽離開之後開始的。
我覺得人心都是險惡的,所以我準備了好幾幅面具,來面對周遭的人群,我害怕被傷害。
在他面前我不需要帶上面具,因為我信任他,打從心底的信任,更甚於我的親人。

那天放學時我們一同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衝出三個彪形大漢,他們用邪惡的笑容看著我們,他擋在我面前保護著我。
「你們想幹嘛!」
「小妹妹,叔叔們很無聊,過來陪陪我們嘛。」
「我們快逃。」
我拉著他想逃離這裡,但他們三個人卻把四周的路擋住,我好害怕,抓著他的手不斷的在顫抖。
「不要怕,我會保護你的。」
突然,其中一個男人的手抓住了我,他抓起地上的石頭就往對方砸去,那個人當場血流如注,痛聲大叫,我也拼命的大喊救命、救命。
後來另外兩個男人把他抓住開始打他,一拳一拳的打在他身上,我放聲大哭,剛剛那個被石頭砸傷的男人朝我衝了過來,抓住我,魔爪開始在我身上亂摸,我埢曲著身體保護著自己,但他的惡魔之爪強而有力,撕毀我身上的衣服,此刻我已聲嘶力竭。
突然男人的手離開了,我張開眼,那個人倒在一旁,他的手上拿著一根木棒,全身上下都是血,警察也在這個時候趕來了。
「妳沒事吧。」他把沾染鮮血的上衣脫掉,披在我身上。
「你流好多血啊。」
「我沒事,沒事。」說完這句話他就倒下去了。
後來他在醫院躺了三天,我也陪在他身旁三天,那次的事之後,我對他的愛意就耕植在心中,慢慢的發芽。
『你會一直在我身邊保護著我嗎?』後來我這樣問他。
他給了我一個肯定的答案。
這是十六歲以前的記憶,而他的承諾一直在我真正離開他之前,都有兌現。

國三那年的畢業旅行,是我第一次跟他分開,因為前一晚媽媽出現在我面前。
那是一個沒有月亮的夜晚,我一個人躲在小房間裡,發呆,孤單時這是我常做的舉動,在家裡我大部份的時間是孤獨的。
媽媽的聲音出現在我耳邊,我衝出房間試圖找尋她的蹤跡,在內心裡我渴望見到她,在那個晚上。
我像那晚失去理智的爸爸一樣,瘋狂的嘶吼,大叫著媽媽。
媽媽離開的那個晚上,爸爸也是這樣吼叫的,我似乎可以感覺到他當時的心情。
我衝出門外,不停的奔跑著,任憑雨水肆意的打在我的臉上身上,直到我全身濕透,無力再跑,我穨坐在地上,放聲大哭,這是我第一次哭的這麼痛快。
然後媽媽就出現了,撐著雨傘出現在我身後,我很想站起來抱住她,但就是使不出力,終於她還是離開了我的視線,而我連碰都沒碰到她。
我努力的告訴自己剛剛的一切都不是幻影,因為媽媽的出現是那麼真實。
我好累,於是閉上雙眼,沉睡。
當我醒來時是在自己的床上,我的頭痛欲裂,大概是昨天淋雨的關係吧!
他照慣例的叫著我的名字,而我忽然想起今天是畢業旅行,但是真的好難過,於是告訴他我沒辦法去了,從他眼神我窺視到了失望,我知道如果要他留下他是會的,但是我沒有。
為什麼呢?連我自己也在尋找那個答案。

第二次與他分開是我考上大學的那年,其實我是可以和他讀同一間學校的,我心中是多麼希望可以每天見到他,但我沒有。
因為我不能再住在這沒有溫暖的家,我要逃離這裡,遠離所有認識我的人,我不想再戴著面具過生活。
所以我要到一個陌生的地方,重新開始,不然我將會永遠的被自己所囚禁,如果我沒跳出這難得的漏網。
離開的那天他送我到月台,他的表情顯的輕鬆愉快,我知道他裝的很辛苦,因為眼神中的不捨是沒辦法隱藏的,我又何嘗不是。
看著火車進站,我期待著他說些什麼,但他沒有,於是我上了車,當我踏上火車的那一刻起,我知道我的人生將會轉變,這裡的一切包括他,我都將藏在心底的最深處,不去觸碰。
但是我真的能忘記他嗎?
回頭看了他最後一面,我想我要開始習慣沒有他的日子。
常常在想如果那一天他要我留下我會答應嗎?
也常常在想我對他是愛情亦或友情?
這些在當年無解的答案,一直等了好多年後,我才得到了解答。

在新的環境裡,我變成一個全新的自己,我像失去記憶般忘掉從前的回憶,不管美好的或痛苦的。
除了他,我需要一點時間,所以我寫信,取帶打電話和回家,因為不用見到他也不用聽見他的聲音,選擇遺忘,這是最好的辦法。
結果證明,如果妳想念著一個人,不論多遠的距離,妳依舊想念著他。
我還是忘不了他,所以埋首於社團與課業之中,甚至交男朋友,只為了不要想起他。
聖誕夜,我沒回去,在電話裡我告訴他我交了男朋友,並且希望得到他的祝福,因為這是我的聖誕禮物,他沒辦法拒絕,我知道他心裡難過。
情人節,我回去了,帶著我的男朋友,他告訴我他也交了女朋友要一塊去吃飯,我答應了。
再次與他見面,感覺變了好多,他不像我以前認識的他,雖然笑容依舊,但卻帶了點落莫的色彩,我的心竟然有點痛。
忽然我很想聽他說話,於是我們若無旁人的聊著,我好像又回到從前與他一起的快樂時光,然而我們過於的投入讓另外兩個人顯得多餘。
坐在回程的火車上,男友緊緊的牽著我的手,但我的心卻想著他。
原來我還是沒辦法將他忘記。
這段戀情很快就無籍而終,因為我心中都是他。
他現在不知道過的怎麼樣,跟他女朋友還好嗎。
這是第一次覺得沒有他在身邊,好難過。


03….
他的她…
第一眼看到他是在校門口,我是個早餐店的小妹,而他是個來買早餐的學生,但是每天來來往往的學生那麼多,我為什麼會對他印象深刻呢?
因為他是一個超級無敵龜毛的男生。
「給我一個火腿鮪魚蛋三明治。」他說。
「什麼?」我懷疑他點的東西。
「火腿鮪魚蛋三明治,蛋不要太熟、麵包要切邊、加沙拉醬不要加蕃茄醬、火腿不要用的太油。」
我懷疑自己的耳朵,搞什麼啊!不過是個三十元的三明治,需要用的那麼複雜嗎?而且後面一堆人在排隊。
那麼麻煩,不想賣你了快滾,真想這樣罵他,但如果罵出來明天我也不用上班了。
「對了!麻煩快一點,我趕時間。」他又說。
趕時間不會到便利商店買現成的啊,聽的我火氣都上來了,正在煎的那片火腿,油大概都被我擠乾了。
哈哈!你火腿不是不要太油,讓你嘗嘗本姑娘特製的火腿乾。
這就是我第一次見到他的情形,心生厭惡。

再次見到他是在社團裡,他獨坐在角落不發一語,在他深燧的雙眸中,我看到憂鬱的顏色。
他的話不多,總是安靜的在一旁聽我們高談擴論,雖然偶爾會加入討論,不過他只負責扮演聽眾這個角色。
「你好像不怎麼喜歡這裡,為什麼都不講話?」我好奇的問他。
「不會啊!我滿喜歡的,只不過我不太善於表達,況且是我好朋友拉我來的,如果現在就跑掉,那會很不給他面子。」他解釋著。
他總是帶著笑容,不管什麼時候,但我總覺得他的內心不快樂,而這些都只是裝出來的,因為他眼神的憂藍。
他每個星期二、四都會來我們的早餐店買同樣的早餐,就是那種30元卻要求很多的三明治,我不知道他為什麼如此堅持一定要這種東西,算算時間他也持續吃了快兩個月了。
終於有一天我忍不住問他,為什麼一定要吃這樣的三明治,他只是很簡單的說:「沒辦法習慣了。」,這樣的回答我實在很不滿意,也不想想每次是誰辛苦的幫你做早餐。

聖誕節的前一晚他打電話給我,問我有沒有空,一起去吃飯,本來晚上要和社團的人去舞會的,但他比較吸引我。
這是他第一次約我,說實在我有點興奮,結果我們去吃聖誕大餐,有烤火雞的那種。
那天之後他好像變了一個人,那雙眼睛裡的憂藍不見了,而且話也變多了,我覺得他好像是受到打擊,於是問他,結果他說:「沒為什麼,只是想改變。」,唯一沒變的就是他回答的答案,還是讓人不滿意。
反正他就是變了,而我為他這樣的轉變感到高興。

元旦過後他開始有所行動,本來每個星期二、四才會來買早餐的他,現在每天都會出現在我們店裡,而食物也從那種龜毛三明治,換成一天一種口味,你想考驗我啊!
我忽然覺得每天能為他做早餐,是多麼開心的一件事。
終於在一個月後他向我表白,而我無法拒絕,因為我也喜歡著他。
於是我們開始交往,他總是細心的對待我,那段時間我覺得自己是最幸福的女人,直到情人節那天。
他說他小時後的好朋友回來要一起去吃飯,要我一塊去,我本來希望在這特別的日子只和他一起過的,但看他興奮的樣子,我不想讓他掃興,也許那個人真的是他最好的朋友吧!
在等待的時間他看起來有點緊張,頻頻的問我他的衣服有沒穿好、頭髮有沒有亂的問題,我忽然覺得他離我好遠。
終於她出現了,我看見他的表情,是我從未見過的,那股笑容是發自內心的那種,而他從未笑給我看過,我的心中開始燃起妒嫉之火,對她。
他們聊的很開心,而我跟她的男朋友似乎是多餘的。
看著他們聊天,我突然覺得他們也許才是一對的,因為我從他們看著對方的眼神中,發現了那一點點的愛情幼苗,而這幼苗大概一直掩埋在心中,沒有發芽吧!

過沒多久我提出分手的要求。
『你並不是真的喜歡我,在你心中還有個更重要的她吧!』我說。
他沒有回答,而我知道他默認了,就這樣我結束了短短的戀情,我希望他能夠去找回真愛。
之後他不再每天出現在早餐店裡,連社團也沒去了,不知道現在他跟她是怎麼樣的結果?
那一年學期結束後,我坐著火車要回台中,沒想到竟然碰上了他,很巧的他的座位就在我旁邊。

「嗨!」他驚訝的看著我,因為自從那天分手後我們就再也沒這麼近距離的看著彼此了。
「好久不見。」我很客氣的問後。
他一還時反應不過來,呆呆著看著我。
「你還好吧!」
「我…我沒事,真沒想到會在這遇到妳。」
「我也沒想到。」
「妳最近好嗎?」
「還不就是那樣,上課、打工,你呢?」
「也不就那樣,上課、下課。」
其實在我心中一直沒辦法將他忘去,倒不是因為他把我當成她的替身,讓我記恨心中,而是他是我的初戀,那段時光雖然短暫但卻很開心。
我總覺得自己是個堅強的女孩,所以寧可成全他也不願牽絆著他,因為我清楚的知道他最愛的人不是我。

「對了,妳要去那?」他問。
「回台中,我的家在那,就是跟你說過的豐原。」
「對厚!妳跟我說過的,妳還說要帶我去看地震後隆起的公路。」
「其實也沒什麼好看的。」
沉默似乎讓時間靜止,我很想多跟他說些話,讓眼前尷尬氣氛消失,但話卻卡在喉嚨,怎麼也說不出來。
我好恨自己為什麼沒有兩顆心,一顆屬於愛情,一顆屬於友情,這樣縱使愛情那顆心已壞死,我還可以拿友情的心來面對他啊。

「對不起。」就在快到豐原時,他對我說。
「不用說對不起,提出分手的是我阿!就算要說也是我說。」
「..……」
「在我下車前想問你最後一個問題。」
「妳說 。」
「你是要去找她嗎?」我不知怎麼的,竟然對他生出一丁點期望。
他沒有說話,只是點了點頭。
我知道期望終將落空。
『各位旅客豐原站快到了……………。』
「我要下車了,拜拜。」我頭也不回的走出車箱,此刻我很痛苦,縱使外表堅強灑脫,但最真實的眼淚還是躲藏不了,流過泛紅的雙頰。









04……
她的他..
我們是以什麼樣的形態,存活在這個世上。
曾經以為,她是我生命中的全部。
直到她離去,我才了解,原來我們都不是對方,所要尋找的那半個圓。
因此無法結合,因此有了缺陷。
我常常怨恨上天,為什麼要讓我遇見她,既而愛上她。
如果沒有遇見她,那我不會愛上她,也不會失去她。
愛情總是來的那麼突然,也走的那麼茫然。
雖然我抱怨著上天的所做所為,但如果重來一次,我還是會選擇愛上她,如果不這樣,那我人生的圓,將會有個缺口,變的不完美。

進入初秋的南臺灣,天氣還是一樣的炙熱,太陽強度不因季節的變換而有減弱的趨勢,仍然唯持一樣的熱度,曬的我滿頭大汗。
她的出現就像檸檬紅茶的廣告,為我注入一陣清涼,流竄全身。
「學長!我是妳直系學妹,不知道你有以前的書可以借我嗎?」
她的聲音像道電流,直接流進我的耳朵。
「嗯….」我的全身痲痺,尤其是那張嘴巴,竟然不聽使喚的只能說出單字。
「學長……你還好吧!」
「有…有啊。」
看見她的第一面我竟然不知所措,靈魂像被抽走一樣。
「那可以借我嗎?」
當然可以,在她面前我無法說不,就連最後要分開時,我也說不出口。

每一件事的進行都有個開端,借書是個很好的開始,讓我開始有機會接近她。
我把書拿到女生宿舍給她,她很高興的跟我說謝謝,於是在這麼愉悅的氣氛下,我邀她一起去吃晚餐。
佔盡天時、地利、人和,那有不成功的道理。

不過說真的她是個難追的女孩。
這是依據我之前、之之前、之之之前的經驗來評斷的結論。
通常我追一個女孩,快則兩個星期,慢則不會超過一個月。
而她,我花了三個多月。
從決定行動,身家調查,佈下眼線、製造機會……..,一大堆的行動到牽到她的手,我花了九十八天。
直到第九十九天的時後我用等數的玫瑰花,換取她的心。
雖然從前也用過二十三朵、二十八朵、三十五朵……追到許多妹妹。
但我後來決定這招殺手襉不再用了,因為我皮包裡的蔣公會哭泣。
沒想到,為了她,束手無策的我還是破了戒。
她很與眾不同,和我之前認識的女孩是完全不同類型,所以很難了解,所以很難追。
她很有自己的想法,也很獨立,與她在一起時我不用花費太多的心思。
但是她好像總是有許多的心事,藏在心中,不准任何人觸碰,保括我。
有的時後我會為此和她爭吵,不過聰明的女孩永遠站上風。
有一回在她的書桌上看見一封還未寫完的信,因為好奇心的驅使我拿起來看了信的內容,這應該是寄給好朋友的信吧,但總覺得內容怪怪的。
「你在看什麼。」她快速的把我手中的信拿走,臉色有些許的不滿。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看的。」我趕緊道歉。
原來收信者是她青梅竹馬的好朋友,但從她談論他的眼神,我總覺得他們之間不單只是朋友那麼簡單,我可以感覺到她很信任他、她很在乎他…….,我是正常的男孩,所以會妒嫉。
而他似乎就成為我們之間的定時炸彈,我盡量的不去觸碰他,她也是,因此那段時間我們很開心。
只不過甜蜜的日子總是走的很快,我似乎還沒享受到幸福帶給我的喜悅時,它就悄悄的離我而去。
在認識她之前我總認為這個世界,沒有所謂的天長地久,愛情的來臨不過是彼此一時的激情而已,時間久了自然就會趨於平淡。
但是我錯了,因為縱使分手了好幾月,我心中的愛火仍然沒有熄滅的跡象。

那天是情人節,我陪她回到出生的地方走走,她說約了一個好朋友吃飯,於是我就和她一同赴約,而那個朋友就是我們之間的定時炸彈。
咖啡廳的角落坐著一男一女,她很開心的走過去與他打招呼,從她們問候的態度不難想像,他們之間的友情一定很要好。
但是好到什麼程度呢?
她看他的眼神,不太像一般的好朋友,是一種我從來沒見過的神情,我覺得有點吃味。
然後她和他很開心的聊著,而我跟他的女朋友似乎是多餘的。
漸漸的我有種感覺,他們好像才是一對的,而我只不過是她生命中的一個過客。
旅程中的邂逅,最美的只有那段時光,因為旅程總會結束,她還是會回到真正屬於她的世界、她的家。
而他才是她真正的避風港。
離開時雖然她還是笑的很開心,但眼神中的不捨,怎麼也隱瞞不了。
而我的不捨她又曾看過。

過沒多久她提出了分手,我沒想到這樣快,我還以為可以挽回劣勢,但在起跑點就已經落後一大截了,怎麼會贏呢!
我常抱怨上天為什麼不讓我先認識她,這樣就不用忍受分離的痛苦。
如果再選擇一次,我還是會和她交往,縱使結果是可想而知的,我都不後悔。
因為她是我人生旅程中,最重要、最重要的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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